道路斷面

道路斷面

道路斷面是指道路的剖面結構,由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分車帶、設施帶、綠化帶等部分組成,特殊斷面還包括應急車道、路肩和排水溝。該名詞於1996年由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2023年的規範進一步明確了道路斷面的組合形式及最小寬度要求。

基本介紹

  • 公布時間:1996年 
  • 組成元素: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分車帶、設施帶、綠化帶等 
  • 規範更新:2023年09月24日 
  • 常用形式:4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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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成元素

道路斷面由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分車帶、設施帶、綠化帶組成。特殊斷面根據需求增設應急車道、路肩和排水溝等部分。

斷面形式

常用的道路斷面形式主要為單幅路、兩幅路、三幅路、四幅路四種。道路斷面由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分車帶、設施帶、綠化帶等組成,特殊斷面還可包括應急車道、路肩和排水溝等。常用的道路斷面形式主要為單幅路、兩幅路、三幅路、四幅路四種形式。

規範要求

根據2023年更新的規範,機動車道、分車帶、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和綠化帶均有最小寬度要求。例如,機動車道最小寬度依據《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CJJ37-2012設定,分車帶最小寬度需滿足《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範》CJJ75-9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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