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保險

運輸保險

貨物運輸險(簡稱貨運險)就是針對流通中的商品而提供的一種貨物險保障。開辦這種貨運險,是為了使運輸中的貨物在水路、鐵路、公路和聯合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並加強貨物運輸的安全防損工作,以利於商品的生產和商品的流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運輸保險
  • 外文名:無
  • 對象:針對流通中的商品
  • 簡稱貨運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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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義

定義

貨物運輸險(簡稱貨運險)就是針對流通中的商品而提供的一種貨物險保障。

主要種類

主要有以下幾個險種:
2) 陸上貨物運輸保險
3) 航空貨物運輸保險

海上貨物運輸涉及的損失

海損定義

海上貨物運輸的損失又稱海損(Average),指貨物在海運過程中由於海上風險而造成的損失,海損也包括與海運相連的陸運和內河運輸過程中的貨物損失。

海損分類

海上損失按損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損失和部分損失
A.全部損失 (Total Loss)
全部損失又稱全損,指被保險貨物的全部遭受損失、有實際全損推定全損之分。實際全損是指貨物全部滅失或全部變質而不再有任何商業價值。推定全損是指貨物遭受風險後受損,儘管未達實際全損的程度,但實際全損已不可避免,或者為避免實際全損所支付的費用和繼續將貨物運抵日的地的費用之和超過了保險價值。推定全損需經保險人核查後認定。
B.部分損失 (Partial Loss)
不屬於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的損失,為部分損失。按照造成損失的原因可分為共同海損和單獨海損 。

共同海損與單獨海損

海洋運輸途中,船舶、貨物或其他財產遭遇共同危險,為了解除共同危險,有意採取合理的救難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和支付的特殊費用,稱為共同海損
在船舶發生共同海損後,凡屬共同海損範圍內的犧牲和費用,均可通過共同海損情算,由有關獲救受益方(即船方、貨方和運費收入方)根據獲救價值按比例分攤,然後再向各自的保險人索賠。共同海損分攤涉及的因素比較複雜,一般均由專門的海損理算機構進行理算(Adjustment)。
不具有共同海損性質,亦未達到全損程度的損失,稱為單獨海損。該損失僅涉及船舶或貨物所有人單方面的利益損失。
按照貨物險保險條例,不論擔保何種貨運險險種,由於海上風險而造成的全部損失和共同海損均屬保險人的承保範圍。對於推定全損的情況,由於貨物並未全部滅失,被保險人可以選擇按全損或按部分損失索賠。倘若按全損處理,則被保險人應向保險人提交'委付通知"。把殘餘標的物的所有權交付保險人,經保險人接受後,可按全損得到賠償。

索賠指南

當被保險人保險的貨物遭受損失後,向保險公司的索賠問題就產生了。被保險人應按照保單的規定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同時還應以收貨人的身份向承運人辦妥必要的手續,以維護自己的索賠權利。

損失通知

當被保險人獲悉或發現保險貨物遭損,應馬上通知保險人,以便保險人檢驗損失,提出施救意見,確定保險責任,查核發貨人或承運人責任。延遲通知,會耽誤保險人進行有關工作,引起異議,影響索賠。

提出索賠

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在提貨時發現貨物明顯受損或整件短少,除向保險公司報損外,還應立即向承運人、受託人以及海關、港務局等索取貨損貨差證明。當這些損失涉及承運人、受託人或其他有關方面如碼頭、裝卸公司的責任,應立即以書面向他們提出索賠,並保留追償權利,必要時還要申請延長索賠時效。

採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

保險貨物受損後,作為貨方的被保險人應該對受損貨物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特別是對受損貨物,被保險人仍須協助保險人進行轉售、修理和改變用途等工作。因為相對於保險人而言,被保險人對於貨物的性能、用途更加熟悉,因此,原則上殘貨應由貨方處理。

備全必要的索賠單證

1、保單保險憑證正本;
2、運輸契約,如提單、運單和郵單等;
3、貨物發票;
4、裝箱單、磅碼單;
5、向承運人或有責任方請求賠償的書面檔案;
6、檢驗報告;
7、海事報告摘錄或海事聲明書;
8、貨損貨差證明;
9、索賠清單。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涉及的費用

海上風險還會造成費用支出,主要有施救費用和救助費用一。所謂施救費用是指被保險貨物在遭受承保責任範圍內的災害事故時,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或保險單受讓人,為了避免或減少損失,採取各種措施而支出的會理費用。所謂救助費用是指保險人或被保險人以外的第三者採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之後,由被救方付給的報酬。保險人對上述費用都負責賠償,但以總和不超過貨物險保險金額為限。

運輸保險有哪些特點

一、被保險人的多變性
承保的運輸貨物在運送保險期限內可能會經過多次轉賣,因此最終保險契約保障受益人不是保險單註明的被保險人,而是保單持有人(Policy Holder)。
二、保險利益的轉移性
保險標的轉移時,保險利益也隨之轉移。
三、保險標的的流動性
貨物運輸保險所承保的標的,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質的動產。
四、承保風險的廣泛性
貨物運輸保險承保的風險,包括海上、陸上和空中風險,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風險,動態和靜態風險等。
五、承保價值的定值性
承保貨物在各個不同地點可能出現的價格有差異,因此貨物的保險金額可由保險雙方按約定的保險價值來確定。
六、保險契約的可轉讓性
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契約通常隨著保險標的、保險利益的轉移而轉移,無須通知保險人,也無須徵得保險人的同意。保險單可以用背書或其他習慣方式加以轉讓。
七、保險利益的特殊性
貨物運輸的特殊性決定在貨運險通常採用“不論滅失與否條款”,即投保人事先不知情,也沒有任何隱瞞,即使在保險契約訂立之前或訂立之時,保險標的已經滅失,事後發現承保風險造成保險標的滅失,保險人也同樣給予賠償。
八、契約解除的嚴格性
貨物運輸保險屬於航次保險,《保險法》、《海商法》規定,貨物運輸保險從保險責任開始後,契約當事人不得解除契約。

郵包運輸保險-責任範圍

1、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雷、洪水自然災 害或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碰撞、傾復、出軌、墜落、失蹤,或由於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郵包一切險的責任除上述郵包險的各項責任外,還負責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郵包運輸貨物保險的除外責任和被保險人的義務與海洋運輸貨物保險相比較,其實質是一致的。其責任起訖為自被保險郵包離開保險單所載起運地點寄件人的處所運往郵局時開始生,直至該項郵包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郵局,自郵局簽發到貨通知書當日千夜起算滿十五天終止。但是在此期限風郵包一經交至收件人的處所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國內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貨物範圍及保險費率

國內貨物運輸保險的貨物共24大類114項品種500種物品,根據易損風險程度分類,依易損程度由低到高列為7類,同時規定相應的保險費率。
第一類貨物主要有:煤炭、礦石、水泥製品、麻草織物、木材、竹炭、加工飼料、骨角甲殼等。
第二類貨物主要有:石料製品、袋裝水泥、普通工具機、文化用品、普通中藥、農用機械、有色金屬、魚粉、醬菜等。
第三類貨物主要有:有色金屬粉及製品、罐車煤油原油、普通農藥、袋裝糧食、電訊設備、針織品、食糖糕點、行李家具等。
第四類貨物主要有:桶裝煤油、烈性農藥、日用電器、鐘錶儀器、高級化裝品、管弦樂器、皮革及製品、酒類等。
第五類貨物主要有:桶裝汽油、壓縮和液化氣體、一般玻璃製品、一般陶瓷製品、石膏製品等。
第六類貨物主要有:燈管、燈泡、高級陶瓷器皿,2公斤以上玻璃瓶裝液體、高度精密儀器儀表、爆炸物品等。
第七類貨物主要有:平板玻璃、汽車擋風玻璃等。
以上貨物屬於國內貨物運輸保險可保財產。這些財產遭受保險事故而受損失時,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郵包運輸保險-產品特色

保險承保自郵包掛號登記時起至送達最終目的地止,因外來原因所致的任何一 切物質損失和損壞。

eMarine

eMarine是特別為客戶提供的網上服務平台。您可以通過這個網上平台即時進行貨物申報或列印保險憑證,而不受時間和地點的限制。

防損控制工程

工程師和專家會進行實地勘察,找出各種潛在風險,制定防損控制指引,並可以為客戶在全球各地區實施防損控制和提高質量等措施。

預約保單

如果閣下從事經常性的進出口業務或國內貿易和運輸,與本公司簽署預約保單將對閣下非常有利。預約保單實為一份閣下與本公司的契約,閣下所有的貨物運輸都以雙方事先預定的形式和條件承保。
預約保單的優點 :
-由於所有的費率和條件都己事先協定,不必為每一批單獨的貨物運輸而花費時間、精力討論費率和條件。
-保險由貨物起運時自動開始。
-保單保持有效,直至任何一方取消契約,任何一方如要取消契約,須於30天前提出書面通知。(戰爭險之取消通知限期為七天)
-保單可為閣下的個別需要而特別設計。
-閣下可享有較優惠的保險費率
-由於保險費率己預先訂定,閣下於商討買賣交易時能將保費計算於貨物價格之內。
-靈活的投保和支付保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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