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上運輸保險

陸上運輸保險是指“貨物運輸保險”的一種。以火車、汽車為主要運輸工具的貨物,在陸上運輸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受損失時,保險人負賠償責任的保險。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規定,陸上運輸保險自發運地倉庫起至收貨方倉庫、接貨止,由於車輛碰撞、傾覆或脫軌所引起的損失,隧道樹塌、崖崩或洪水所引起的損失,以及由於火災、雷電、爆炸、颱風、地震和冰雹所引起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保險有效期限自貨到目的站後滿60天為止。對於直接由於戰爭或軍事行動所引起的損失,以及貨物本身的缺點或本質變化所引起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陸上運輸(火車、汽車運輸)貨物保險分為:
①陸運險。其責任範圍是: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遭遇暴風、雷電、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由於運輸工具遭受碰撞、傾覆或出軌,如有駁運過程,保險日期為貨物到達最後卸載的車站後60天為限,則包括駁運工具擱淺、觸礁、沉沒、碰撞;或由於運輸工具遭遇隧道坍塌、崖崩或火災、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直至該項貨物送交保險單載明的目的地收貨人倉庫時為止。
②陸運綜合險。包括正常陸運和有關水上駁運在內,其責任範圍是:除包括陸運險的責任外,還包括由於外來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偷竊、滲漏、碰損、破碎、鉤損、雨淋、生鏽、受潮、受熱、發霉、串味、沾污等全部或部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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