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雙層經營體制

農村雙層經營體制是指家庭分散經營和集體統一經營相結合的一種經營模式。它是一種適合中國農村改革之需,推動中國農村經濟大發展的經營體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雙層經營體制
  • 對象:家庭分散經營
  • 性質:一種經營模式
  • 原因:中國農村改革之需
什麼是農村雙層經營體制,雙層經營體制的基本內涵及其特徵,

什麼是農村雙層經營體制

這種經營體制是在打破了原來的集體所有、集體集中統一經營的體制之後而建立的。是一種新型的經營體制。農村雙層經營體制,是目前我國農業的生產方式,也是目前我國農村的生產關係。農村社會關係的和諧程度決定於農村雙層經營體制的完善和穩定。

雙層經營體制的基本內涵及其特徵

“雙層經營體制”,是一個歷史的概念。從其產生、發展到形成的歷史過程及中央的有關論述來看,“雙層經營體制”有其特定的內涵和基本特徵。概括起來有如下幾點:
  • 1.以土地集體所有制為基礎。
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雙層經營體制,其土地的所有制性質是勞動農民集體所有制。這種土地所有關係,在農業社會主義改造運動中產生、發展,並在高級農業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運行中確立、形成。推行以家庭聯產承包經營為基礎的農村雙層經營體制,完全保留了土地為勞動農民集體所有的性質,這表明它不僅沒有脫離社會主義方向,而且使已經建立起來的農村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得到了自我完善。
  • 2.以土地“兩權”分離為前提。
土地使用權從所有權中分離出來,這是產生家庭經營這一基礎層次的前提。實踐證明:在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基礎上實行家庭分散經營的兩權分離,一般優於集體所有、集體統一經營的兩權合一。因為兩權分離後,既充分發揮了家庭個人經營的積極性,又克服了集體高度統一經營的弊端。
  • 3.以雙層經營結構為基本特點。
所謂雙層經營結構,是指集體統一經營的主導層次和家庭分散經營的基礎層次。這兩個層次有機結合,形成雙層經營的基本構架。從動態的角度看,集體統一經營和家庭分散經營的發展、完善並非齊頭並進,在不同地區不同條件下,集體統一經營的層次和家庭分散經營的層次在雙層經營結構中的比重並不完全相同。大體有三種情況:一是統分結合以統為主;二是統分結合以分為主;三是統分結合,集體統一經營與家庭分散經營的比重相當。
  • 4.以種植業為基本經營內容。
由於土地的集體所有制是我國農村經濟制度的基本制度,而家庭聯產承包制的核心內容又是土地經營權的承包,所以雙層經營體制的基本經營內容是種植業。土地的均等分散承包經營、種植業生產力水平較低及其自身的特點,使種植業中的集體統一經營與家庭分散經營相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具有特殊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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