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水利

農村水利是指為增強抗禦乾旱洪澇、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農民生活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護與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服務的水利措施[1]。

農村水利包括農田水利、農村飲水和鄉鎮供水,其中農田水利是其主要內容。農田水利是為農業生產服務的水利事業,主要內容包括:農田灌溉與排水、水土保持、鹽鹼地改良、沼澤地改良、圍墾、草原灌溉、供水及治理沙漠等水利措施[2]。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水利
  • 外文名:rural water conservancy
  • 類型:農田水利、農村飲水和鄉鎮供水
  • 作用:防治旱澇,灌溉農田
  • 改革方法:改革管理體制,節約用水
農村水利的特點,農村水利的可持續發展對策,

農村水利的特點

我國水利歷史悠久,傳統的農村水利一般指狹義農村水利,主要指防治旱、澇、漬災害,對農田實施灌溉、排水等以服務於糧食生產的人工措施。其主要特點是:以發展農業灌溉為主要目標,目標單一,竭力開發水資源,甚至超過生態承載能力,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單純依靠工程措施滿足供給要求,且重建設輕管理,重經濟輕制度,重骨幹工程輕配套建設;管理體制實行計畫分配、行政分割;注重經濟可行、技術可能,忽略環境生態要求;缺乏社會監督和用水戶的參與;水利工程散、亂、雜,缺乏統一的規劃。
新時期的農村水利,為適應新時期鄉村城鎮化、經濟發展的要求,農村水利工程不僅要注重功能上的配套,更要兼顧農業生產、農民生活、農村經濟和農村生態環境;如今農村物質積累越來越多、農業經濟越來越發達、農村城市化步伐加快,農村水利需要努力提高工程建設標準,為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更高的防洪排澇保障;在物質生活更加豐富、人文文化更加自由的氛圍下,水利工程的作用已經不再局限於灌溉排水,也需要結合環境、美觀,起到美化環境的作用;注重管理軟體和管理硬體的建設,從水利機制入手,加強工程管理,從根本上扭轉重建輕管的弊端;須努力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注重生態環境的保護,堅持農村水利走可持續發展的路子;同時注意高科技在水利管理和水利測量中套用,使得水利工程管理更加的精準和現代化。
農村水利在不同時期具有不同的目標和發展重點,傳統農村水利重視工程建設和經濟效益的發展重點;新時期農村水利重視綜合發展、統籌環境保護,加持可持續發展道路。由此可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目標的提出,賦予了農村水利更加艱巨而又緊迫的任務,新時期的農村水利需要更加注重人水的和諧發展、工程的永續發展、技術的科技發展。

農村水利的可持續發展對策

現代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進入新階段,農村市場經濟的建立對農村水利的利用的效率要求越來越高,再加上我國水資源短缺和水資源污染問題日益嚴重,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越來越高,越來越迫切。
影響水利可持續發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資源的開發,利用,治理,配置節約,保護,工程的運用與管理,水利的投資與建設,人才的開發與使用,水土保持. 防洪除澇,體制與機制,科教與法規等,因此實現水利的可持續發展說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
1.改革農村水利管理體制
水利體制是長期以來難以解決的一大難題,管理體制包括兩大領域,一是農業水資源管理體制,二是農村水利工程的管理體制,前者的核心是理順水資源管理體制,後者是建立水利工程單位的良性循環機制。
建立良好的管理體制和模式,可以較好的鞏固水利建設的成果,發揮水利的社會經濟效益。筆者認為針對不同類型的工程,應該實行不同管理體制,比如說農戶自用的微型工程,實行“自建、自有、自用”體制,政府應該酌情在經費上給予補助,而較多農戶受益的小型公共水利工程,推行農民用水合作組織體制,而經營性的小型農村水利工程按“股份合作制”企業體制運作等。
2.加強農村水資派管理,實現水資派的可持續利用
農村水資源最佳化配置,在可持續發展的原則下對和水資源最佳化配置,就是徹底改變過去那種“以需定供”的傳統模式,從保持人與自然和諧關係的觀念出發,協調發展過程中人與水的關係,在社會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兩方面進行權衡,合理分配社會經濟用水和生態環境用水,在水資源高效利用的資金需求和社會經濟的承受能力之間尋求平衡,讓緊缺的水資源在可持續利用的前提下發揮最大的經濟以及社會效益。
3.加大節水和污水資源化力度
在水資源相對貧乏的中國,隨著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穩定的發展,城市化進程的不短加快,工業用水和生活用水將會出現大幅上升,在總量有限的條件下,農業用水勢必減少,從這個意義上說,農業水資源必然出現負增長。所以發展高效用水的節水農業是當務之急,因為農業水資源的零增長或負增長,同時也是有可能的,因為農業用水還存在著很大的浪費,提高水的利用率,發展節水農業是解決未來農業水資源短缺的根本出路,也是農村水利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求。
4.改革水利工程建設單一投資體制,形成全社會共同辦水利的格局
在投資上實行“分類指導,分類投資”,對社會公益強,非經營性成分較大的工程,其投資主體應為國家財政,即由各級政府預算內資金,水利建設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投資,對同時具有社會公益性和經營性的工程,其投資主體應該以國家投資為主體,再吸收受益民眾的資金和投工投料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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