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排水設施

路基排水設施

路基排水設施是指將套用於路基的排水設施的總稱。針對水的不同情況,主要分為地面排水設施和地下排水設施。路基排水設施具有攔截、匯集、排除地面和地下水,降低地下水位的功能,能使路基免受水的侵害,保證路基的強度和穩定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路基排水設施
  • 外文名:Subgrade drainage facilities
  • 類型:地面排水設施和地下排水設施
  • 功能:攔截、匯集、排除地面和地下水等
  • 對象:路基
  • 學科:公路交通科學技術
簡述,排水原則,地面排水結構物,地下排水結構物,養護維修,

簡述

水是形成路基病害的主要因素之一,水直接影響到路基的強度和穩定性。影響路基的水分為地面水和地下水,因此路基的排水工程可分為地面排水和地下排水。為了保持路基能處於乾燥、堅固和穩定狀態,將地面水攔截,並排除到路基範圍之外,防止漫流、聚積和下滲,而將地下水截斷、疏乾,降低地下水位,並引導到路基範圍之外。
路基排水任務:將路基範圍內的土基濕度降低到一定的限度以內,保持路基常年處於乾燥狀態,確保路基及路面具有足夠的強度與穩定性。
路基排水目的:將降落在路界範圍內的表面水有效地匯集並迅速排除出路界,同時把路基外可能流入的地表水攔截在路界範圍外,以減少地表水對路基和路面的危害以及對行車安全的不利。
路基排水工程應首先施工橋樑涵洞及路基施工場地範圍以外的地面水和地下水排水設施,使地基和填土料不受水侵害,保證路基工程質量和進度。而施工場地的臨時排水設施應儘量與路基永久性排水設施相結合。

排水原則

(1)排水設施要因地制宜、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治理、講究實效、注意經濟。
(2)注意與農田水利相配合。
(3)設計前必須進行調查研究,重點路段要進行排水系統的全面規劃。
(4)要注意防止附近山坡的水土流失。
(5)路基排水要結合當地水文條件和道路等級等具體情況,就地取材,以防為主。
(6)儘量阻止水進入路面結構,提供良好的排水措施,迅速排除路面結構內的水。

地面排水結構物

地面排水設施是用來匯集路基範圍之內和流向路基的少量地面水,並把它排泄出路基範圍以外,防止其漫流、滯積或下滲的排水構造物的總稱。
1.邊溝
邊溝一般沒置在路塹、矮路基、零填零挖路基以及陡坡路基邊緣外側或坡腳外側,主要用來匯積和排泄路基及其邊坡表面的自然降水。
2.截水溝
路塹或挖方路基坡頂以外的自然坡面上,為了攔截自然坡面的徑流,使其不致沿著邊坡流入路塹或挖方路基內,必須設定與絕大多數地表水流方向垂直的水溝,稱為截水溝,截水溝的主要作用是保護挖方邊坡和填方坡腳不受流水沖刷。
3.排水溝
排水溝的主要作用是引水,是將路基範圍內各種水源的水流(如邊溝、截水溝及取土坑和路基附近積水等),引至橋涵或路基範圍以外的指定地點。
4.跌水和急流槽
在陡坡或深溝地段設定的溝底為階梯,水流呈瀑布狀自由跌落式通過的溝槽稱為跌水:其作用是在較短的距離內,降低水流流速,消減水流能量 在陡坡或深溝地段設定的坡底較陡、水流不離開槽底的溝槽稱為急流槽,其作用是將上下游水位差較大的水流引至橋涵進口或路基下方。

地下排水結構物

地下排水結構物主要用來排除地下土層滲水,降低地下水位,將影響路基強度及穩定性的少量地下水攔截、匯集並引排至路基範圍以外的適當地點。
1.暗溝
暗溝是設定在地面以下引導水流的溝渠,其本身不起滲水、匯水的作用,因此暗溝的主要作用是把路基范同內的泉水或滲溝所攔截的水流,排到路基範圍之外暗溝一般根據地下排水需求合理設定,其斷面一般採用矩形,多採用砌石蓋板結構。板頂填土不小於50cm。暗溝底部應保持一定縱坡以利排水,防止淤塞。
2.滲溝
滲溝主要用來降低地下水位,匯集和攔截流向路基的地下水,並將其排出路基範圍之外?它是公路路基最常見的一種地下排水溝渠,尤其適用於地下水埋藏不深、滲透量不大和土層不夠穩定的地段。根據地下水位分布情況,滲溝可設定在邊溝、路肩、路基中線以下或路基上側山坡適當位置,但滲溝溝底必須設在不透水層。
滲溝由碎(礫)石或管(洞)排水層,反濾層和封閉層所組成。根據排水層的形式,滲溝可分為三種:填石滲溝、管式滲溝和洞式滲溝。滲溝走向應儘可能與地下水流相互垂直。滲溝出口必須排水通暢。
3.滲井
滲井屬於立式地下排水構造,當地下存在多層含水層,其中影響路基的上部含水層較薄,排水量不大,且平式滲溝難以布置時,可採用立式豎向排水,設定滲井,穿過不透水層,將路基範圍內的上層地下水。引入更深的含水層中去,以降低上層的地下水位或全部予以排除。
滲井直徑一般多為0.5~0.6m,距離路基坡腳不小於10m。

養護維修

(一)地面排水設施的養護與維修
(1)除堅持日常檢查外,應加強汛前、雨中、暴雨後的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加以清除,保證路基各排水設施的正常工作。
對邊溝、截水溝、排水溝及暗溝(管)等排水設施,在春融前,特別是汛前,應全面進行檢查疏浚,保證各排水溝渠完好無損,水流能夠暢通無阻。
雨中必須上路巡查,及時排除堵塞、疏導水流,保持水流通暢,並防止水流集中沖壞路基
暴雨後應進行重點檢查,如有沖刷、損壞,必須及時修理加固,如有堵塞應立即清除。
(2)對各類地面排水溝渠,應經常保持設計斷面形狀和尺寸,滿足排水要求。
一般情況下,邊溝的橫斷面形式,土質邊溝宜採用梯形,石質邊溝宜採用矩形,流線形邊溝適合積雪或積砂路段,三角形邊溝適用於矮路堤或機械施工時。邊溝的底寬一般不應小於0.4m,深度也不宜小於0.4m。
截水溝和排水溝的斷面形式一般都採用梯形,底寬不小於0.5m,深度按設計流量確定,也不宜小於0.5m。
若發現邊溝、截水溝、排水溝內有淤泥或邊坡剝落的土塊,或溝壁損壞,造成溝渠斷面形狀改變,應及時清淤和修復。
(3)對各類地面排水溝渠,還應經常保持溝外邊坡的坡度,以防塌堤,阻塞邊道。
當發現排水溝渠的邊坡特別是土質邊坡鬆散滑塌時,應立即修復。
(4)為了保證溝渠迅速排水,應經常疏通,一般使溝底保持不小於0.5%的縱坡,在平原地區排水有困難的地段,不宜小於0.3%。當縱坡大於0.3%時,則需要進行加固。當縱坡等於或超過7%時,宜設定跌水或急流槽。
(5)保證排水溝的水流在注入河流或其他溝渠時,成銳角相交,且不大於45°,使水流順暢,避免沖淤。
(6)農業灌溉用水應經由涵管倒虹吸管渡槽等流過公路。
(二)地下排水設施的養護和維修
地下排水設施的養護和維修應做到以下幾點:
(1)應經常進行檢查,如發現堵塞、淤積,應進行清除沖洗。尤其是雨季,應保證流水暢通。
(2)應經常注意保持地下排水設施排水口的排水能力,防止堵塞。如發現溝口長草堵塞,應及時清理和沖洗。
(3)如碎(礫)石層淤塞不通時,應翻修,並剔除顆粒較小的砂石。
(4)地下排水設施的其他部位,由於平時不便於檢查,可以在降雨之後調查,看其機能是否正常。如果地下排水設施的機能顯著降低,或者可以斷定排水設施的排水能力不足時,應該考慮新設或增設地下排水設施。
(5)如發現排水口的流量變化有異常,或路面出現裂縫或凸凹,若經檢查是由於地下排水設施的破壞而引韶的,則府維修或螢修地下排水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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