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水溝

截水溝

截水溝(intercepting ditch),又稱天溝,指的是為攔截山坡上流向路基的水,在路塹坡頂以外設定的水溝攔截水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截水溝
  • 外文名:intercepting ditch
  • 又稱:天溝
  • 定義:在路塹坡頂以外設定的水溝
  • 形式:漿砌片石、水泥混凝土預製塊
  • 用途:攔截山坡上流下的水
概念,建造方法,施工要求,注意事項,

概念

攔截山坡上流向路基的水,在路塹坡頂以外設定的水溝(規範規定距路塹坡頂外緣大於等於5m,距路堤坡腳外緣大於等於2m),通常採用漿砌片石、漿砌塊石或水泥混凝土預製塊的形式。

建造方法

挖方路基的塹頂截水溝應設定在坡口5m以外,並宜結合地形進行布設,填方路基上側的路堤截水溝距填方坡腳的距離不應小於2m。在多雨地區,視實際情況可設一道或多道截水溝,其作用是攔截路基上方流向路基的地表水,保護挖方邊坡和填方坡腳不受水流沖刷。
雨期土質路塹開挖前,在路塹邊坡坡頂2m以外開挖截水溝並接通出水口。

施工要求

(1)截水溝的位置:在無棄土的情況下,截水溝的邊緣離開挖方路基坡頂的距離視土質而定,以不影響邊坡穩定為原則。如系一般土質,至少應離開5m;對黃土地區,不應小於10m並應進行防滲加固。截水溝挖出的土,可在路塹與截水溝之間修成土台,並進行夯實,台頂應築成2%傾向截水溝的橫坡。
路基上方有棄土堆時,截水溝應離開棄土堆坡腳1~5m,棄土堆坡腳離開路基挖方坡頂不應小於10m,棄土堆頂部應設2%傾向截水溝的橫坡。
(2)山坡上路堤的截水溝離開路堤坡腳至少2m,並用挖截水溝的土填在路堤與截水溝之間,修築向溝傾斜坡度為2%的護坡道或土台,使路堤內側地面水流入截水溝排出。
(3)截水溝長度超過500m時應選擇適當地點設出水口,將水引至山坡側的自然溝中或橋涵進水口;截水溝必須有牢靠的出水口,必要時需設定排水溝、跌水或急流槽。截水溝的出水口必須與其他排水設施平順銜接。
(4)為防止水流下滲和沖刷,截水溝應進行嚴密的防滲和加固處理。地質不良地段和土質鬆軟、透水性較大或裂隙較多的岩石路段,對溝底縱坡較大的土質截水溝及截水溝的出水口,均應採取加固措施防止滲漏和沖刷溝底及溝壁。

注意事項

路基挖方上側山坡匯水面積較大時,應於挖方坡口5m以上設定截水溝。截水溝水流一般不應引入邊溝,當必須引入時,應切實做好防護措施。截水溝長度一般不宜超過500m,當截水溝長度超過500m時應選擇適當的地點設出水口,將水引至山坡側的自然溝中或橋涵進水口,截水溝必須有牢靠的出水口,必要時須設定排水溝、跌水或急流槽。截水溝的出水口必須與其他排水設施銜接。截水溝的平、縱轉角處應設曲線連線,其溝底縱坡應不小於0.3%。當流速大於土壤容許沖刷的流速時,應對溝面採取加固措施或設法減小溝底縱坡。
截水溝設定時主要考慮位置。在無棄土堆的情況下,截水溝的邊緣離開挖方路基坡頂的距離視土質而定,以不影響邊坡穩定為原則;路基上方有棄土堆時,截水溝應離開棄土堆1~5m,棄土堆坡腳離開路基挖方坡頂不應小於10m,棄土堆頂部應設2%傾向截水溝的橫坡;山坡上路堤的截水溝離開路堤坡腳至少2m,並用挖截水溝的土填在路堤與截水溝之間,修築向溝傾斜坡度為2%的護坡道或土台,使路堤內側地面水流入截水溝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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