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登用

趙登用

趙登用,男,漢族,生於1986年5月30日,是雲南巧家縣垴鄉窪落村人,在2012年5月10日窪落村張家梁子社的爆炸案中身亡,該爆炸案造成包括趙登用在內的4人死亡16人受傷。2012年5月14日,雲南巧家縣公安局召開案情通報會,確定趙登用為該爆炸案的作案嫌疑人。 2012年8月6日晚,雲南省公安廳證實趙登用在爆炸案中是被利用作為“肉彈”,並非犯罪嫌疑人。2012年9月3日,趙登用家人起訴巧家縣公安局要求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登用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86年
人物簡介,教育經歷,婚姻生活,苦力為生,日常生活,警方資料,QQ聊天記錄,QQ空間記錄,不良記錄,涉案動機,爆炸事件,爆炸身亡,被定作案,相關證據,案件疑點,後續追蹤,

人物簡介

趙登用,雲南人,租住在巧家縣迤博村七社60號,高中學歷,曾就讀於巧家縣二中,靠做苦力維持生計,2012年5月10日在雲南省巧家縣“5·10”爆炸案中喪生。因最初被雲南警方認定為“實施爆炸的犯罪嫌疑人”,而引起社會廣泛爭議。 2012年8月6日晚,雲南《生活新報》官方網站發布訊息稱,雲南省公安廳披露巧家爆炸案結果:趙登用在“5·10”爆炸案中被利用作為“肉彈”,並非犯罪嫌疑人。
2012年08月17日 新京報 在報導《雲南巧家爆炸案肉彈家人索賠百萬 含名譽損失》中稱:“8月9日下午,巧家縣公安局和鄉政府的幹部又到了趙家,說給6萬救助款。“他們說這個錢,可以給,也可以不給。”家屬拒絕了。次日一大早,趙登賢爬起床,列了一張索賠表,包括精神損失、名譽損失在內,超過100萬元。下午交給了巧家縣公安局紀委書記羅學林。”

教育經歷

趙登用在2005年1月入團,入團地點為玉屏中學,團員證上的趙登用(照片)五官端正、面龐圓潤,眉清目秀。
監控錄像里的趙登用監控錄像里的趙登用
1993年9月至1999年6月,趙登用就讀於包穀垴鄉中心校,其《初等義務教育證書》顯示:趙登用的思品92分,數學98分,操行評定“良”。
2007年6月30日畢業於巧家縣二中,其《普通高中畢業證》顯示趙登用“思想品德表現合格,會考各科成績及格”,並準予畢業。
其妻子曾建花說他學習成績一直很好,他家的牆壁上,貼著各種類型的獎狀。
趙登用在高中畢業後,由於家庭條件很差,沒再上學,外出打工。

婚姻生活

愛下象棋,愛妻兒
趙登用房間的地板上,放有一本《象棋殘局攻殺技巧》。房東彭子祥說,趙登用平時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就是喜歡玩象棋。
彭子祥回憶,趙登用的妻子曾建花在非農忙時間回來巧家縣陪他。一年半前,兩人育有一子,二人世界變成了三口之家。
房間內還放有一本《初次生產懷孕必讀》,上面的一些重要內容還被勾勾畫畫,顯然是認真讀過;地板上放有一小孩的玩具飛機,還有一供小孩坐騎的塑膠充氣小鹿;牆壁上貼有一張小鳥水筆畫,還有一個黑筆圖畫的阿拉伯數字“學譜”。前來的村民們說:通過這些溫馨的物件,看得出來,趙登用夫婦是多么希望當好父母。
“小兩口很恩愛,住在這裡兩年多,沒有聽到兩人吵架。”彭子祥說,“有時小孩晚上哭鬧,趙登用就跑出去給他買吃的。住房內沒有消遣娛樂的家用電器。為了解悶,趙經常用手機播放音樂給妻兒聽。”

苦力為生

“做苦力的老實人”
租房的鄰居陸安會說,趙登用平時是做零活的,背沙袋,扛地磚,送水,拆房子,“是賺錢的活,都乾。”
巧家縣,做苦力一天的工資約為80元。彭子祥等人說,趙登用就是靠做苦力維持生計的。沒有活乾的時候,他還會騎著機車做“摩的”生意。
陸安會等鄰居說,趙登用的生活、工作都很有規律,上午7時多外出,12時回家吃飯,然後下午再外出,晚上7時左右回家,“老婆在,就老婆做飯,老婆不在,就自己動手做。”
彭子祥的印象中,趙登用為人和善,不是“鬧事的主”。不過,2011年上半年,趙登用曾因與他人打架被警方行政拘留了多日。就此,迤博村一些知情村民說,趙登用那次打架事出有因:趙登用幹活速度快,得到的工錢高於其他人,引發了幾名工友的不滿,引發了毆鬥。

日常生活

從小沒人緣 “很可惡”
趙登用的國小老師談起自己的學生,很遺憾的說,這個孩子沒有一點禮貌,在學校里沒有人緣。
趙登用的堂叔表示,趙登用在村子裡得罪了許多人,大家都不喜歡他,更主要的是,原本兩家人是親戚,自己又是趙的長輩,但是從來沒有得到過趙的尊重。老人感慨地說,家裡修房子,和趙討論調換一小點土地的過程中,趙堅決不同意,還動手打傷了自己的孩子。現在兩家人的關係非常糟糕。
趙登用的團員證趙登用的團員證
但是趙登用的高中語文老師胡朝榮表示:趙登用不愛多說話,但人憨厚,見到老師都是笑眯眯的。
曾為共青團員 家中一貧如洗
記者在趙登用家裡看到,他家的土房牆體已經開裂,屋裡面一片漆黑,幾乎沒有值錢的家當,看起來一貧如洗。趙登用的父母、兄弟和妻子表示,不清楚趙登用打工掙了多少錢,他在縣城打零工和開摩的。趙登用在縣城租房的房東彭子祥說,他的房租每個月105元,已經有幾個月沒有交了。

警方資料

QQ聊天記錄

警方提供的趙登用QQ聊天記錄顯示,他曾與人說過:“社會之殘酷越來越讓我要暴亂了。我不知道在我實在混不走的時候會有多少人死於我的手下。”“我啊,本來是好心人,可是,社會教我不要做好心人,如果有一天我覺得什麼都沒意義時,那些人又會好過嗎?”

QQ空間記錄

警方提供的趙登用QQ空間日誌顯示,他曾寫過:“從九歲到現在,老子和那些雜種打了幾百次架……老子現在什麼都沒有了。只有健康的體魄,難道這些雜種只知道社會有錢什麼都能辦,難道你不知道我不能過你的後果會怎樣嗎?”“我堅信,要在沉默中爆發,這世界缺少某些人照樣要轉……難道只有自己有難題,別人都是一帆風順嗎?社會啊社會,為什麼安排那么多天才啊。”

不良記錄

巧家縣警方介紹,趙登用在縣城曾因打架被治安拘留10天,在看守所執行了3天。曾健花說:“那次他是幫人挑磚頭,講好的工錢人家反悔,他把人家腦袋打了個包,結果被老闆告進去,坐了三天牢,100多塊錢工錢一分都沒有拿到。”

涉案動機

趙登用的妻子曾健花說,趙登用平時在縣城靠開機車送客和打零工掙錢,租了房子住。她表示,他跟征地拆遷一點關係都沒有,想不通怎會去炸他們。
她還說,不知道趙登用為什麼作案,平時他對家人都好,最後一次回家是10多天前,回家收小麥種玉米,還和父親一起去買了兩頭豬仔,離家的時候沒發現什麼異常。

爆炸事件

爆炸身亡

2012年5月10日上午9時許,巧家縣白鶴灘鎮花橋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征地補償協定簽約現場發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人死亡16人受傷;2012年5月11日上午,巧家縣警方稱是趙登用實施的爆炸,其本人當場死亡。
雲南省公安廳刑偵專家介紹,現場死亡的其他人遺體都是完整的,而身背黑色雙肩包的人被炸得四分五裂,其站立的位置就是爆炸中心點。經提取指紋、死者父母和妻子辨認,實施爆炸案的這名背包男子是趙登用。
就此,巧家縣委書記方宗輝介紹,趙登用是巧家縣包穀垴鄉人,平時在縣城以騎機車送客為生,租住的房屋主人是迤博村拆遷戶,他與縣城周邊征地拆遷的農戶既無親屬關係,也無其他利益關係,其作案原因疑為報復社會。
具體原因有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被定作案

2012年5月14日,雲南巧家縣公安局召開案情通報會,向媒體公開播放了爆炸現場的視頻監控錄像,並公布了相關證據,確定巧家縣包穀垴鄉窪落村張家梁子社的趙登用為作案嫌疑人。

相關證據

錄像監控資料顯示,2012年5月10日8時59分18秒,一名身著長袖襯衫和外套,身背黑色背包的男子從便民服務中心的大門口走進了院子,隨後,向大廳走去,據趙登用家屬和警方確認,該名男子就是趙登用。趙登用進了便民服務中心後向辦證大廳走去,看了一眼大廳後,趙登用返回到大院裡,並在大院裡徘徊約四分鐘後,趙登用於9時4分23秒進入大廳,9時4分39秒,爆炸發生。
“現場有3人當場身亡,其中趙登用被炸得四分五裂,其餘兩人的屍體是完整的。”巧家縣公安局局長楊朝邦介紹說,案件發生後,雲南省公安廳以及昭通市公安局的相關專家通過對爆炸現場調查分析認為,爆炸點屬於懸空爆炸,炸藥就在趙登用身上。
“通過技術檢測,趙登用是用硝銨炸藥實施的爆炸,是自己管理,自己控制的炸藥(自己引爆),而不是炸彈。”楊朝邦進一步介紹,監控畫面上出現的所有人在大廳里的位置都已經確定,趙登用所占的位置與爆炸點的位置相吻合。
“根據我們掌握的證據和相關勘察,毫無疑問,此次爆炸案就是趙登用所為。”楊朝邦說,目前警方正在對炸藥來源以及趙登用的作案動機進行調查。

案件疑點

從警方公布的證據來看,並沒有直接證據指向趙登用,只是通過不完整的視頻錄像推測出的,還有一個關鍵證據應該是爆炸物來源,如果確係趙登用所為,應該有直接的物證支持,比如製作爆炸物的材料,爆炸物製作工具和場地等,但是警方公布的資料並未提及,從媒體公布的趙登用家中照片中也沒發現任何與爆炸物相關。

後續追蹤

爆炸前一背包男雇用趙登用
日前,記者接觸到嫌犯趙登用的一名工友。據他透露,爆炸發生當日上午8點30分左右,趙登用在縣城紅衛街燈塔處被一背包男子叫住,該男子隨後以5元錢雇用趙登用的機車將其拉到“花橋”。而這次爆炸發生的地點正是白鶴灘鎮花橋社區便民服務大廳。
趙登用的二哥趙登賢在紅衛街燈塔處尋找線索時,找到了這名目擊者。此前,根據多名工友的憶述,趙登用出現在爆炸案現場前,曾在這裡等活,據悉,該男子先提出支付3元錢,要趙登用騎機車送他到“花橋”。兩人開始侃價,最終以5元錢成交,整個侃價的過程不到2分鐘。隨後,趙登用推著摩托並開始啟動,兩人沿著坡向上走,約20米後,那名背包男子跳上了趙的摩托。
當日早晨,距離趙登用約15米遠的一名工友也稱,他確曾看到一名男子與趙登用講價錢,兩人走了一段路後,那人跳上了摩托,但當時並沒有仔細留意那個人的樣子。
2012年08月06日,雲南省公安廳披露巧家爆炸案結果:案發地巧家縣迤博村村民鄧德勇和宋朝玉,被證實策劃爆炸案,他們花100元僱傭趙登用,讓他進入拆遷賠償現場,並用手機實施遙控爆炸。趙登用被利用,他僅僅是個肉彈。至此,巧家爆炸案真相大白。
趙登用家屬起訴公安局
雲南省巧家縣“5·10”爆炸案受害人趙登用的家屬,委託其代理律師蘭和在網上發布了《趙登用親屬狀告巧家縣公安局起訴狀》。根據該起訴狀,趙登用之父母、妻兒正式以侵犯名譽權為由起訴巧家縣公安局,並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200萬元。2012年9月3日,北京律師蘭和受雲南巧家爆炸案被害人趙登用家人委託,向巧家縣人民法院遞交訴狀。提起訴訟的原告包括趙登用的父母、妻子及剛滿一歲的兒子,被列為被告的是巧家縣公安局,其法定代表人就是案發後“以前程擔保”爆炸系趙登用所為的局長楊朝邦
雲南巧家爆炸案一審宣判:兩被告人被判死刑
2012年5月10日發生在雲南省昭通市巧家縣的爆炸案致趙登用等4人死亡、16人受傷。2014年1月29日,雲南省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以爆炸罪判處被告人鄧德勇、宋朝玉死刑;以非法買賣爆炸物罪判處被告人陳和志有期徒刑八年。三被告人當庭表示要提出抗訴。(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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