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價格

資金價格是資金使用權的價格,在現象形態上表現為利率

資金使用權的價格,在現象形態上表現為利率。貨幣資金使用權轉移時,借入方要向貸出方支付一定的利息。一定時期內利息額與貸出貨幣金額的比率稱為利率,可用百分數或千分數表示。
利率有法定利率和市場利率之分。前者依據社會平均利率確定;後者受貨幣資金市場供求關係制約,當貨幣資金供不應求時市場利率上升,反之則下降。法定利率是政府金融政策的主要工具之一。政府通過提高或降低法定利率來貫徹“緊縮”或“擴張”的金融政策。適當的存款利率可以鼓勵居民儲蓄,為發展經濟籌集社會資金;適當的貸款利率可以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加速資金周轉,節約利息支出,提高企業利潤水平;運用差別利率實行獎限政策,貫徹產業政策,調節貨幣投向,促使產業結構、產品結構的合理化和高級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長期實行低利率政策。1956年以後,調低了存款、放款利率,利率檔次也逐步減少。1971和1972年進一步下調存款、貸款利率,減少利率檔次,利息基本上無法發揮對經濟的調節作用。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後,先後於1979年、1980年兩次提高了儲蓄存款利率,1982年以後又對利率作了幾次全面的調整,提高了存款、貸款利率,增加了利率檔次,使銀行的利率體系及其結構逐漸趨向合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