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麟新心學

賀麟新心學是由中國近代著名哲學家賀麟於1940年代建立,賀麟因此也成為中國近當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賀麟的“新心學”,是對中西文化的融通,是中國的陸王心學與西方的新黑格爾主義相結合的產物。賀麟新心學思想體系的特點之一就是調解兩個對立面,使之容和合一。新黑格爾主義以主觀唯心主義來代替黑格爾的客觀唯心主義,以形上學來修正黑格爾的辯證法。他的“儒家思想的新開展”的論述,知行合一新論與直覺論,‘心即理’的唯心論,構成了他哲學思想的主要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賀麟新心學
  • 類型: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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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心即理

賀麟在對西方哲學的發揮和對傳統心學的改造是多方面的,本文首先從“心即理”簡要分析一下賀麟的思想特色。賀麟是從“合心而言實在”、“合理而言實在”、“合意義價值而言實在”三個方面來闡述其“心即理”的本體論思想的。“合心而言實在”主要涉及的是賀麟本體論思想中的心物關係。
賀麟以心的實在性來規定宇宙萬物的實在性,賀麟從心出發,以主體邏輯心的實在性否定了宇宙萬物的客觀實在性,這是標準的唯心主義觀點,但是在處理心物關係上,賀麟是十分謹慎的,他認為“心物是不可分的整體,為方便計,分開來說,則靈明能思者為心,延擴有形者為物,據此界說,則心物永遠平行而為實體的兩面,心事主宰部分,物是工具部分”,在這裡,他將“心”和“物”看成是平行的,這明顯是受斯賓諾莎實體屬性)的影響,但是他並沒有完全照著斯賓諾莎的路子走下去,而是走向了他的反面——唯心主義賀麟還進一步借用了體用概念來解釋心物關係(心體物用)。“合理而言實在”主要是從心引申到理,整體而言,賀麟的新心學試圖將程朱理學陸王心學調合起來,他強調心學即理學,他認為“理是萬物經驗事物中的規則、尺度,又是經驗之心”,這樣理就成為了心得一部分,是心的“靈明的部分,是心的本質”,“心之有理,猶如刃之有利”,賀麟的心即理在形式上繼承了中國心學的命題,但是他的論證完全採取了康德式的方法。
在賀麟那裡心被分為兩個部分:心理意義上的邏輯意義上的心,心理意義上的心就是經驗上的事實,即康德的“現象”,用宋明的術語說就是“已發”;邏輯意義上的心事超經驗的精神原則,是經驗的統攝者、行為的主宰者、知識的組織者、價值的評判者,即康德的“理性”,用宋明的話說是“未發”。未發為已發之體,邏輯為心理之體。“合意義價值而言實在”涉及到價值論的一些內容,價值主要從主體的需要和客體能否滿足主體的需要以及如何滿足主體需要的角度來看到實物的,價值標誌的是一種關係,“合意義價值而言實在”並不是簡單否定宇宙萬物的存在,而是說,從價值論的角度來規定客觀實在,從分析心物之間的價值關係來說明心的本體性,只有對主體有價值的東西才具有實在性,而其他的一些對主體不具有價值的東西的存在對主體來說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我們就可以把這些當做是不存在的。在這裡賀麟還論證了理想的重要性,由重心輕物很自然的得出重理想輕現實的結論,賀麟認為,只有對現實的評判才會有想要改變現實的動力,才會有改變現實的事實。理想是人之價值之所出,思想具有邏輯上的先在性,也就具有更多的實在性。
賀麟對心即理的論述主要是想要改變中國哲學的致思傾向,賀麟所繼承的是心學的精神原則,是心學對主體的高揚和推崇,而他的改造主要是用康德和黑格爾的理性精神來改變中國心學的注重倫理而輕本體論的品格,將西方哲學中具有更多理性色彩的學說添加進來,使傳統心學的心即理具有更多的本體論認識論的意義。

時空觀

賀麟強調,時空是理,是心中之理,是自然知識、自然行為所以可能的先天標準,“吾人行為之遵循處於自己心性之準則,故有其自由自主之成分,既是行為之遵循時空標準,轉就行為之為理性的時空標準所決定而言,明此乃行為的自由所在。”賀麟在批評討論前人已有思想的基礎上,附帶提出自己的觀點,其觀點可以用四個命題來表達:
1、時空是理。他認為時空先驗的範疇,而不是事物存在的形式,時空範疇使生活中變幻無常的事物有了確定性,是規定事物的標準和尺度,但是他割裂了時空與物質的內在一致性,確立了唯心主義時空觀的基本思想。
2、時空是心中之理。賀麟說:心外無可理解的理,心外無時空,心外無物,離心而言時空,而言時空之物,乃毫無意義。這也就是說時空具有主觀性而無客觀性,這一命題與上一命題緊密相連但是側重點不一樣,上一命題重在強調時空的先驗性,此命題重在強調時空的主觀性。
3、時空是自然知識所以可能的心中之理或先天標準。賀麟認為時空是感覺器官得到的知識,或者說人們從自身所經驗的自然界得到的知識,而時空是這種自然知識可能之理。賀麟強調:“時空是人們獲得自然知識的必然的內發的條件或原理,所以時空可為‘感之理’”,即時空是人們形成自然知識必不可少的先決條件,人們將自己經驗到的現象納入先驗的時空範疇,從而形成清晰明確的自然知識,為自然界立法。在此,他試圖從認識論的角度證明時空是理的先驗性與主觀性。
4、時空是自然行為所以可能的心中之理或先天標準。賀麟指出人們無論做什麼事或者有什麼行為,他必然的自然的不自覺的要遵循時空的準則,任何有實用意義的行為,亦必須以遵循權斷(我理解權斷即實用)的時空標準為前提,若無權斷的而一面又是客觀的公共的時空標準,則社會事業群體生活就不可能。在此,他試圖從實踐的角度證明時空是理的先驗性與主觀性。
賀麟還承襲了康德的主觀唯心主義時空觀,他自己說:“我認為大體上我們必須接受康德的不朽見解,自己加以補充和發揮”。新心學的補充和發揮就在於不是像康德那樣僅僅把時空理解為感性的直觀的形式,而是將時空提高到了“理”的地位上,並一道和“心外無理”、“心外無物”結合起來,這樣,賀麟就通過其唯心時空觀將事物的客觀性完全消解了,將其主觀唯心主義原則貫徹到整個宇宙,將事物的規定性完全統一於心中的“理”內,從而得出“心外無物”、“理外無物”的結論。

相關評價

賀麟是五四以來“新儒家”思潮中較晚出現的一位“新儒家”學者,他對這一思潮作了總結,在吸收其他“新儒家”學者經驗的基礎上,建立了新心學思想體系,新心學雖然在形式上沒有新理學、新唯識論那么嚴謹、完整,社會影響也不如新理學大,到那時他公開打出“新陸王”的旗幟,與新理學抗衡,構成“新儒家”思潮不容忽視的一大分支。賀麟創立了自己的哲學體系,但是賀麟並不囿於成見,他從未放棄對真理的嚮往和追求。賀麟經過自己的不懈努力終於在現代哲學領域有了自己的一片天空。

代表作品

代表賀麟新心學的著作有《文化與人生》、《近代唯心論簡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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