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黑格爾)

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

黑格爾一般指本詞條

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德語: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常縮寫為G. W. F. Hegel;公元1770年8月27日—公元1831年11月14日),德國哲學家

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時代略晚於康德,是德國19世紀唯心論哲學的代表人物之一。黑格爾出生於今天德國西南部巴登-符騰堡首府斯圖加特;是柏林大學(今日的柏林洪堡大學)的校長。

許多人認為,黑格爾的思想,標誌著19世紀德國唯心主義哲學運動的頂峰,對後世哲學流派,如存在主義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更有甚者,由於黑格爾的政治思想兼具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兩者之要義,因此,對於那些因看到自由主義在承認個人需求、體現人的基本價值方面的無能為力,而對覺得自由主義正面臨挑戰的人來說,他的哲學無疑是為自由主義提供了一條新的出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
  • 外文名: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 別名:黑格爾
  • 國籍:德國
  • 民族:德意志人
  • 出生地:斯圖加特
  • 出生日期:公元1770年8月27日
  • 逝世日期:公元1831年11月14日
  • 職業哲學家和評論家
  • 畢業院校:圖賓根大學
  • 信仰基督教路德宗新教)
  • 主要成就:建立了世界哲學史上最為龐大的客觀唯心體系
    極大地豐富了辯證法
  • 代表作品:《精神現象學》《邏輯學》《哲學科學全書綱要》《法哲學原理》
  • 血型:AB型
  • 性別:男
  • 身高:175cm
  • 配偶:瑪麗·馮·圖赫爾
簡介,人物生平,影響,主要成就,國家觀,辯證法,認識論,主要作品,人物名言,人物評價,家庭成員,

簡介

1788年,18歲的黑格爾進入圖賓根大學(位於德國巴登-符騰堡州)的新教神學院學習,在那裡,他與史詩詩人荷爾德林、哲學家謝林成為同窗摯友,同時,為斯賓諾莎康德盧梭等人的著作和法國大革命深深吸引。在深入觀察了法國大革命的整個演進過程後,三人合作致力於批判康德及其後繼者費希特的哲學。只花兩年,也就是1790年,黑格爾就拿到杜賓根大學的哲學碩士學位(德國在公元2000年之前的傳統學制沒有學士學位)。1793年,拿到新教神學博士學位,取得在大學神學院任教的資格。
亞歷山大·科耶夫(存在主義的新黑格爾主義的代表)亞歷山大·科耶夫(存在主義的新黑格爾主義的代表)
1793年離開圖賓根之後,黑格爾首先來到瑞士伯恩,在將軍卡爾·弗里德里希·馮·斯泰格爾(Karl Friedrich von Steiger)的家裡當家庭教師兩年。Steiger是個自由主義者,家中藏書豐富。黑格爾此時期大量閱讀Steiger的藏書,尤其是孟德斯鳩格老秀斯霍布斯休謨萊布尼茲洛克、馬基維利、盧梭、沙夫茨伯里、斯賓諾莎修昔底德伏爾泰等人的著作。這段時期是黑格爾養成他在哲學、社會科學、政治、經濟方面廣博知識的基礎。
1795年,黑格爾與Steiger的家教契約結束,荷爾德林介紹他到法蘭克福的葡萄酒大盤商Johann Noe Gogel家裡當家教。在這裡黑格爾繼續對經濟和政治的研究。
1799年,黑格爾的父親過世,留下一小筆遺產,讓他得以無經濟憂慮地重拾學術之路。
1801年他來到耶拿大學哲學系,首先以一篇論文《論行星運轉》(De orbitis planetarum)迅速取得哲學博士與講師資格,然後在同年冬季學期講授他的第一堂課:邏輯與形上學。
1805年,在歌德席勒的推薦之下,黑格爾成為耶拿大學的正式教授。
1806年10月,耶拿大學任教時期,黑格爾完成了第一部著作《精神現象學》的初稿。不過旋即拿破崙軍隊攻占了耶拿城,黑格爾被迫離開,來到班堡。因此《精神現象學》的出版是在1807年,他擔任班堡日報編輯的短暫時期。
他在1807的巨著《精神現象》(The Phenomenology of Spiri)中提到了主從辯證關係。在這本書中,黑格爾指出擁有奴隸的主人最終會失去人性。雖然在那個時候他並不知道機器人的存在,但是他也曾在描繪他眼中的世界,以及人類和機器人之間的關係。
1808年起,黑格爾歷任紐倫堡新教文理中學的校長(1808-1816)、海德堡大學哲學系教授(1816—1818),最後於1818年應聘到當時的普魯士首都大學——柏林大學哲學系(今日的“柏林洪堡大學”),接任費希特的教席。
1829年成為柏林大學校長
1831年卒於柏林大學校長任內。

人物生平

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
德國古典哲學的代表、政治哲學家。他對德國的國家哲學作了最系統、最豐富和最完整的闡述。
1770年8月27日生在德國符騰堡公國首府斯圖加特一個官吏家庭。
1780年起就讀於該城文科中學,1788年10月去圖賓根神學院學習,主修神學和哲學。
1793年─1796年在瑞士伯爾尼一貴族家中擔任家庭教師,1797年末─1800年在法蘭克福一個貴族家庭里擔任家庭教師。
1800年到耶拿,與謝林共同創辦《哲學評論》雜誌。次年成為耶拿大學編外講師,四年之後成為副教授。
1807年出版他的第一部著作《精神現象學》。
1808年—1816年,他在紐倫堡當了八年的中學校長。在此期間完成了《邏輯學》(簡稱大邏輯)。
1816年—1817年任海德堡大學哲學教授。
1817年,出版《哲學全書》,完成了他的哲學體系。
1818年後任柏林大學哲學教授,並於1829年當選柏林大學校長,1821年出版《法哲學原理》。
1829年,黑格爾被任命為柏林大學校長和政府代表,1831年死於霍亂。他在柏林大學的講稿死後被整理為《哲學史講演錄》、《美學講演錄》和《宗教哲學講演錄》。
墓

影響

黑格爾的學說在後代很長時間內一直引起爭論,他對思想界有廣泛的影響,幾乎任何學派都對他的學說給予肯定或提出批判。
歷史學家將受到黑格爾影響的人分為兩個敵對陣營,黑格爾右派和左派。黑格爾右派的代表是他在柏林洪堡大學時期的學生們,他們擁護福音正統的宗教觀念,擁護後拿破崙時代的政治保守主義。
黑格爾左派,有時也被稱為“青年黑格爾派”,他們繼承黑格爾學說中的革命成分,主張無神論,在政治領域主張自由民主,其中包括路德維希·安德列斯·費爾巴哈和年輕時代的馬克思恩格斯。在1830年代和1840年代,這些年輕的黑格爾信徒經常在柏林希貝爾酒吧聚會、爭論,這裡的氛圍造就了對以後150年有很大影響的思想家們,形成了人文主義共產主義無政府主義、和利己主義的基本觀念。
但是幾乎沒有一位黑格爾左派宣稱自己是黑格爾的追隨者,有幾位還公開批評黑格爾的哲學,但是這種歷史上的區分法仍然在現代學院哲學中使用,黑格爾左派對黑格爾的批評導致一個全新的領域—關於黑格爾和黑格爾理論的文學作品。
當代對在校學生來說,為了方便將黑格爾的辯證法分為三個階段,“正題”(例如在法國歷史上的大革命)、“反題”(大革命隨後的恐怖階段)和“合題”(自由公民的憲法保障狀態)。這種分法並不是黑格爾自己提出的,最早見於費希特的對個人和全體之間聯繫的一個模擬描述。黑格爾學者們並沒有意識到這種三段論法會掩蓋黑格爾理論的真實論點,雖然黑格爾曾經說過:“要考慮到兩個基本元素:第一,自由的意志是絕對的和最終的目的;第二,實現的方法,也就是說知識和意識的主觀方面,包括生命、運動和活動。”(正題和反題),但他沒有使用“合題”這個術語,而是用“整體”。“這樣我們就了解了整體道德和實現自由的狀態,以及其後這兩種元素的主觀整合。”
黑格爾運用這種辯證法體系解釋哲學科學藝術政治宗教歷史,但是現代評論家指出黑格爾經常修飾歷史的真實以適應他的辯證法模式。卡爾·波普爾在他的《開放社會及其敵人》中指出,黑格爾體系文飾了威廉三世的統治,他認為1830年代的普魯士是理想的社會。赫伯特·馬爾庫塞在他的《理性和革命:黑格爾和社會理論的崛起》中批判了黑格爾作為一個國家權力的辯護士,為20世紀極權主義的興起開闢了道路。實際上黑格爾並沒有為這些權力形式辯護,只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因為這些權力存在,所以也是合理的。亞瑟·叔本華藐視黑格爾對歷史的解釋,認為他的著作是蒙昧主義的,是“偽哲學”,許多英國的哲學家都遵從這種看法。
20世紀黑格爾的哲學開始復興,主要是因為幾個原因,一是發現黑格爾的哲學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源頭,還因為黑格爾的歷史觀開始復活,再有黑格爾辯證法的重要性得到廣泛的認同,將黑格爾的理論重新帶到馬克思經典中的最重要的著作是喬治·盧卡奇的《歷史與階級意識》,掀起一股重新了解評價黑格爾的著作熱,黑格爾的復興也引起對黑格爾早期著作的興趣。現代美國的哲學家也明顯受到黑格爾的影響。

主要成就

國家觀

黑格爾青年時代恰逢法國大革命,J.盧梭的思想對他產生了極大影響,他被法國革命崇尚的自由精神深深打動。他反對專制和民族分裂,渴望德國在政治上實現統一,把德意志民族的復興與民主革命聯繫起來,並把立憲政治制度視之為理想的國家制度。1815年拿破崙戰爭的失敗、歐洲專制勢力的復辟,使他的政治態度發生變化,放棄了激進的政治主張,開始讚頌現存的普魯士王國,主張以此為基礎而建立君主立憲制政體。黑格爾晚年對普魯士王國表現出忠順態度,但對法國革命始終持有好評,對德國保守派──歷史法學派持反對態度。
黑格爾的國家觀繼承和發展了I.康德、J.G.費希特以來德國古典哲學的傳統。他用哲學的思辨揭示國家的本質,反對17、18世紀的社會契約論從國家的外部特徵解釋國家的本質,國家不是契約的任意產物。
他的國家概念指的不是現存的國家制度,而是精神的國家理念。現實的國家只是國家理念的表現。國家的本質在於它是倫理理念的現實,是絕對自在自為的理性的東西。黑格爾對國家與社會進行了區分,市民社會是外在的國家,是主觀意志、個人利益的結合形式。國家以它至高無上的意志、倫理精神把整個民族凝聚為一個有機的統一體。國家先於並高於家庭、市民社會,是它們存在的前提,是決定的力量,是人類生活的最高形式。它是自我與他人、個人與社會、特殊利益與普遍利益的統一。個人只是國家的一些環節,生活在國家中,才能獲得個人的人格、自由和價值。黑格爾對德國古典哲學中整體國家觀的傾向給予充分發揮,表明了他對古希臘以倫理和整體為特徵的城邦國家觀的崇尚。
在國家制度方面,黑格爾認為世襲君主制是國家制度的頂峰,王權是普遍利益的最高代表,國王擁有最後的主觀決斷權。但他主張限制王權,三權只是政治國家統一意志的象徵,只能依法簽署議會通過的決議。
他對行政權的論述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指出行政權是執政權,應當掌握在為社會服務、與普遍利益相一致的等級手中。他反對官職世襲制度,主張任用官吏應以才智為標準並向一切市民開放。他強調國家制度的整體性和有機性,反對機械的分權理論。
黑格爾渴望德意志統一和復興是與其民族主義思想結合在一起的,他提出國家、民族要獨立自主,論證了戰爭的合理性與必然性,並把日耳曼民族視為優等民族世界精神的完美體現。
在純哲學範圍以外,有許多新教神學家也採納黑格爾的學說,而且他的歷史哲學對政治理論發生了深遠的影響。馬克思在青年時代是個黑格爾的信徒,他在自己完成了的學說體系中保留下來若干重要的黑格爾派特色。可是因為他是某種哲學的最好代表人物,這種哲學在旁人就沒有那么一貫、那么無所不包,所以他仍然保持著不單是歷史意義上的重要地位。
黑格爾的一生沒有多少重大事件。在青年時代非常熱衷於神秘主義,他後來的見解多少可以看成是最初他以為是神秘洞察的東西的理智化。他起先在耶拿大學當Privatdozent (無俸講師)——他曾提到他在耶拿戰役開始的前一天在耶拿寫成了《精神現象學》(Phenomenology of Mind)——然後在紐倫堡大學當Privatdozent,後來又在海德堡大學作教授(1816年—1818年),最後從1818年至逝世在柏林大學作教授,在以上各大學都講授哲學。他晚年是一個普魯士愛國者,是國家的忠僕,安享公認的哲學聲望;但是在青年時代他卻藐視普魯士而景仰拿破崙,甚至為法軍在耶拿的勝利而歡欣。
黑格爾的哲學非常艱深,幾乎在所有大哲學家當中他是最難懂的。在開始詳細討論以前,對他的哲學先作一個一般勾畫,或許有些幫助。
由於早年對神秘主義的興趣,他保留下來一個信念:分立性是不實在的。依他的見解,世界並不是一些各自完全自立的堅固的單元——不管是原子或靈魂——的集成體。
有限事物外觀上的自立性,在他看來是幻覺;他主張,除全體而外任何東西都不是根本完全實在的。但是他不把全體想像成單純的實體,而想像成一個我們應該稱之為有機體的那類的複合體系,在這點上他與巴門尼德和斯賓諾莎是不同的。看來好像構成為世界的那些貌似分立的東西,並不單純是一種幻覺;它們或多或少各有一定程度的實在性,因為真正看起來便知道各是全體的一個方面,而它的實在性也就在於這個方面。隨著這種看法,當然就不相信時間與空間本身的實在性,因為時間和空間如果認為是完全實在的,必然要有分立性和多重性。所有這一切,最初想必都是在他心裡產生的神秘的“洞察”;他的書中提出來的理智精製品一定是後來才有的。
黑格爾斷言現實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現實的。但是他講這話時,他的“現實的”一詞並不指經驗主義者所要指的意思。他承認,甚至還強調,凡經驗主義者所以為的事實,都是不合理的,而且必然都是不合理的;只有把事實作為全體的樣相來看,從而改變了它的外表性格,才看出它是合理的。儘管如此,把現實的和合理的同一看待,不可避免地仍舊要造成一些與“凡存在的事物都是正當的”這個信念分不開的自滿情緒。
複雜萬狀的全體,黑格爾稱之為絕對。絕對是精神的;斯賓諾莎關於全體不僅有思維屬性而且有廣延屬性的見解被擯棄了。

辯證法

在古代,所謂的辯證法就是在辯論中以揭露對方議論中的矛盾並克服這些矛盾來求得真理的方法。
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
黑格爾在18世紀末至19世紀初的哲學中提出了辯證發展的理論。他的發展和變化的學說對於辯證法的形成起了很大的作用。黑格爾的辯證法認為整個歷史和精神的世界是一個過程,就是說,是在不斷的地運動著,變化著,發展著和改造著的。同時過程內部的矛盾是事物自身運動和發展的源泉。黑格爾把辯證法套用到關於概念,判斷的學說上,套用到認識的邏輯上。
黑格爾歷來同其他曾抱有稍類似的形上學觀點的人有兩點區別。一點是強調邏輯:實在的本性從它必須不自相矛盾這個唯一的考慮就能推演出來。另一個(與第一點密切相關的)區別特徵是稱作辯證法的三元運動。他的最重要的著作是兩部《邏輯學》(Logic),要想正確理解他對其它問題的見解的依據,這兩部書不可不懂。邏輯照黑格爾的理解,他明確地說和形上學是一回事;那是一種跟普通所說的邏輯完全不同的東西。
他的看法是:任何平常的謂語,如果把它認作是限定“實在”全體的,結果它就是自相矛盾的。我們不妨舉巴門尼德的學說:唯一實在的“太一”是球狀的,作為一個粗淺的實例。任何東西如果沒有邊界便不會是球狀的,而除非它外部有什麼(至少有虛空間),它才可能有邊界。因此,假定整個宇宙是球狀的,便自相矛盾。(如果把非歐幾里得幾何抬出來,對這個議論未嘗不可以有異議,但是這議論作為一個說明例子,也算可用。)
以上黑格爾觀點類似於康德的二律背反。用以說明實在事物的內在矛盾性。並且這種矛盾性永恆存在,而結實這種存在的矛盾只能運用形上學,即解釋為絕對的“精神”,亦或是康德所說的“物自體”
或者,我們來舉另一個更粗淺的實例——過於粗淺了,遠不是黑格爾會使用的。你可以說甲君是一個舅舅,這沒有明顯矛盾;但是假使你要講甲君是舅舅,你就會陷入難局。所謂舅舅就是一個有外甥的人,而外甥是與舅舅分立的人;因此舅舅不會是“實在”全體。
這個實例或許也可以用來說明辯證法,辯證法是由正題、反題與合題組成的。首先我們說:“實在是舅舅”。這是“正題”。但是存在舅舅就暗含著存在外甥。既然除 “絕對”而外任何東西都不真存在,而我們當前又保證存在外甥,所以我們不得不斷言 “絕對是外甥”。這是“反題”。但是這和“絕對”是舅舅的看法有同樣的缺陷;於是我們被迫採取這個看法:“絕對”是舅舅和外甥構成的全體。這是“合題”。但是這個合題仍舊不圓滿,因為一個人必須有個姊妹作外甥的母親,他才能當舅舅。因此,我們被迫擴大我們的宇宙,把姊妹連姊夫或妹夫都包括進去。據主張,照這種方式,僅憑邏輯力量就能不停地驅使我們從有關“絕對”提出的任何謂語達到辯證法的最後結論,那叫作“絕對理念”。在整個這過程當中,有一個基礎假定,即任何事物若不是關於整體 “實在”的,就不可能實際正確。
這個作為基礎的假定有一個傳統邏輯上的根據,傳統邏輯假定每個命題都有一個主語和一個謂語。按照這種看法,一切事實都是說某物具有某性質。所以可見“關係”不會是實在的,因為關係涉及的不是一件而是·兩·件事物。“舅舅”是一個關係,一個人可以當了舅舅而不知道這回事。
在這種場合,從經驗觀點看來,這人沒有由於當了舅舅而受到任何影響;如果我們把“質”字理解為撇開他與其他人和物的關係,為描述他本身而必需的某種東西,那么這人毫不具有以前所沒有的質。主語、謂語邏輯能夠避免這種困難的唯一方法就是講,這事實不單只是舅舅的性質,也不單只是外甥的性質,而是舅甥所成的全體的性質。因為除“全體”而外一切東西都和外部事物有種種關係,可見關於個別的事物無法談任何完全真的事,事實上唯有“全體”才是實在的。這點從下述事實可以比較直接地推出來:“甲和乙是兩個”不是主語謂語命題,因此基於傳統邏輯來說,不會有這種命題。所以世界上不存在兩個事物,因此唯獨看作統一體的“全體”是實在的。
以上的議論黑格爾並沒有明白敘述,而是隱含在他的體系之中,同樣也隱含在其他許多形上學家的體系中。
黑格爾在其哲學體系中,既充分吸收了古代西方的哲學思想,也明顯地表現出他受到中國道學思想的巨大影響。他在《哲學史講演錄》中,對孔子、孟子講得很簡略,一筆帶過;但是對《周易》,——尤其是對道家的老子,的確很重視,並且用專門的章節特別討論了《老子》中的“道”和“無”。
黑格爾的哲學思想,邏輯合理,充滿生氣,立論新奇,論述動人。他研討每個命題,完全按照太極圖的正、反、和的三維形式,採用三段式解讀法。他的哲學總是分三大部分,每部分論述三大命題,每個命題分三個論點,每個論點又分出三個步驟來進獻解明。在解讀和運用老子“三生萬物”的方法論中,黑格爾可以說是在西方哲學領域中將它發揮得最淋漓盡致的人物。
舉幾個黑格爾的辯證方法的實例,也許可以使這方法容易理解一些。他在他的邏輯的議論開頭先假定“絕對是純有”;我們假定它就是純有,而不加給它任何質。但是不具有任何質的純有是無;於是我們達到反題:“絕對即是無”。從這種正題和反題轉入合題:“有”與“非有”的合一是“變易”,所以說“絕對是變易”。這當然也不行,因為變易必得有什麼東西變易。這樣,我們對“實在”的見解通過不斷改正以前的錯誤而發展,所有這些錯誤都是由於把有限的或有界限的某物當成好像可以是全體,從這種不適當的抽象化產生的。“有限物的界限不單是從外界來的;它自身的本性就是它被揚棄的原因,它借本身的作用轉變成它的對立面。”
照黑格爾講,過程對理解結果來說是必不可少的。辯證法的每個在後的階段仿佛在溶液里似的包含著在前的所有階段;這些階段沒有一個被完全取代,而是作為全體中的一個因素而賦予它適當的位置。所以不歷經辯證法的所有階段,便不可能到達真理。
馬克思通過黑格爾創建的辯證法創建了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通過社會的物質的歷史發展因素,找出並確定社會發展的過程或其必經的過程,試圖用這種過程得出一個趨勢,並運用辯證法:“事物中的矛盾是其運動和發展的目的和源泉。來論證社會發展變化的趨勢。黑格爾所說的由於事物內部矛盾是其發展變化的源泉,中的事物是一種 “精神” 有點類似於老聃所說的 “道”,(黑格爾是唯心主義者)而馬克思所說的 “事物”是“物質”。

認識論

認識作為整體看,具有三元運動。認識始於感官知覺,感官知覺中只有對客體的意識。然後,通過對感覺的懷疑批判,認識成為純主體的。最後,它達到自認識階段,在此階段主體和客體不再有區別。所以自意識是認識的最高形態。當然,在黑格爾的體系中必得如此,因為最高一種的認識一定要是“絕對”所具有的認識,既然“絕對”是 “全體”,所以在它自身之外再沒有任何東西要它認識了。
依黑格爾的意見,在最好的思維中,思想變得通暢無阻,水乳交融。真和假並不像普通所想的那樣,是判然分明的對立物;沒有任何事物是完全假的,而我們能夠認識的任何事物也不是完全真的。“我們能夠多少有些錯誤地去認識”;我們將絕對真理歸於某一件孤離知識時便發生這種情況。像“凱撒是哪裡出生的?”這種問題,有一個直截了當的答案,這答案從某個意義上說是真的,但是在哲學的意義上不真。按哲學講, “真理就是全體”,任何部分事物都不十分真。
黑格爾說:“理性即對全部實在這種有意識的確信。”這並不是說分立的人是全部實在;就他的分立性來說,他不是十分實在的,但是他的實在處在於他參與整體的“實在”。隨著我們變得日益理性,這種參與也相應地增大。
《邏輯學》末尾講的“絕對理念”,是一種像亞里士多德的“神”似的東西。絕對理念是思維著自身的思想。很明顯,“絕對”除思維自身而外什麼也不能思維,因為除對我們理解“實在”的偏狹錯誤的方式而言外,不再有任何旁的東西。據他說,“精神”是唯一的實在,它的思想借自意識向自身中映現。定義“絕對理念”的實際原話非常晦澀。瓦勒斯譯之如下:絕對的理念的統一,就是理念的概念,這概念以理念的本身作為對象,而且從這一概念看來,客觀世界即是一理念——在這客觀世界裡一切規定均統一起來了(德文原文更難懂)。
不過,問題的實質並不像黑格爾說的那么複雜。絕對理念是思維著純思想的純思想。這就是神古往今來所做的一切——真不愧是一位教授眼中的神。他接著說:“因此這種統一乃是絕對和全部的真理,自己思想自己的理念。”
如今來談黑格爾哲學的一個奇妙特色,這是他的哲學與柏拉圖或普羅提諾或斯賓諾莎的哲學的區別。雖然終極實在是無時間性的,而且時間無非是由於我們沒能力看到 “全體”而產生的一種幻覺,可是時間過程卻跟純邏輯的辯證法過程有密切關係。事實上,世界歷史一向就是歷經從中國的“純有”(關於中國,黑格爾除知道有它而外毫無所知)(此句與前文道家老子對他的影響前後矛盾)到“絕對理念”的各範疇而進展的,絕對理念看來在普魯士國家即便沒有完全實現,也接近實現了。根據黑格爾自己的形上學,我不能了解世界歷史反覆辯證法的各個轉變這一看法有什麼理由,然而這卻是他在《歷史哲學》(Philosophy of History)中所發揮的論點。這是一個有趣的論點,它使人間事務的種種變革獲得了統一性和意義。這論點也和其它歷史理論一樣,如果要想說來似乎有道理,需要對事實作一些歪曲,而且相當無知。黑格爾同他以後的馬克思和施朋格勒一樣,這兩樣資格都具備。奇怪的是,一種被說成是宇宙性的歷程竟然全部發生在我們這個星球上,而且大部分是在地中海附近。
並且,假若“實在”是無時間性的,也沒有任何理由說這歷程後來的部分要比在前的部分體現較高的範疇——除非人當真要採取這樣一種褻瀆不敬的假定:宇宙漸漸在學習黑格爾的哲學。
據黑格爾說,時間歷程按倫理和邏輯雙方面的意義來講,都是從較不完善到較完善。確實,這兩種意義在他看來並不是真正區別得開的,因為邏輯的完善性就在於是一個密緻的全體,不帶高低不平的邊緣、沒有獨立的部分,而是像人體一樣,或者說更像有理性的精神一樣,結成一個各部分互相依存、都一同趨向單一目標的有機體;這也就構成倫理的完善性。引幾段原文可以說明黑格爾的理論: “理念正如同靈魂嚮導默久里神,真正是各民族和世界的領袖;而精神,即這位嚮導的理性的、必然的意志,是世界歷史的種種事件的指導者,而且一向就是。按精神的這種指導職能來認識精神,便是我們當前的工作的目的。”
客觀唯心主義體系
客觀唯心主義和主觀唯心主義相對,認為永恆存在之物是一種“絕對精神” ,不以主體形式而轉移,是形而上的本質。而主觀唯心主義認為事物以主體形式而改變。事物是因主體存在而存在,即因我的存在而存在;而客觀唯心主義認為;“存在不存在是與我無關的,個體存在不存在世界都存在,這絕對存在的是一種絕對精神。“
“哲學為觀照歷史而帶來的唯一思想即‘理性’這一單純概念;即理性是世界的主宰;即世界歷史因而顯示出一種合理的歷程。這種信念和洞察在歷史學本身的範圍內是一個假說。在哲學領域中,它卻不是什麼假說。在哲學裡由思辨認識證明:理性——這裡不考究宇宙對神的關係,僅只這個名詞就算夠了——既是無限力量也是實體;它自身是一切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的無限素材與無限形式——即推動該內容的東西。理性是宇宙的實體。”
“這種‘理念’或‘理性’,是真實、是永恆、是絕對有力的存在;它顯現在世界中,而且在這世界中除它和它的榮耀而外,再沒有別的顯現出來——這便是如前面所說,在哲學中已經證明的、在這裡看作確證了的論點。”
“知性和自覺意志作用的世界,並沒有委給偶然,而是必定表現為自知的理念的樣子。”
這是“一個恰巧為我所知的結果,因為我已經詳細考察了全領域。”所有以上引文都摘自《歷史哲學》的緒論。
精神及精神發展的過程,是歷史哲學的實在對象。把精神和它的對立物即物質加以比較,便可以理解精神的本性。物質的實質是重量;精神的實質是自由。物質在自己以外,而精神在自身以內具有中心。“精神是自足的存在。”這話如果不清楚,下面的定義或許比較能說明問題:
“可是精神是什麼呢?它便是“一”,是自身均一的無限,是純粹的同一性,這同一性其次把自己同自己分離開,作為自己的另一個東西,作為和共相對立的‘向自有’及‘內自有’。”
在精神的歷史發展中,曾經有三個主要階段:東方人、希臘人與羅馬人、和西歐基督教國家。“世界歷史就是對無約束的天然意志的訓練,使它服從於普遍的原則,並且賦予它主觀自由。東方過去只知道、到今天也只知道唯一者自由;希臘與羅馬世界知道若干者自由;西歐基督教世界知道所有者自由。”大家總會以為,在所有者自由的地方民主制恐怕是適當的政體了,但是不然。民主政治和貴族政治同樣都屬於若干者自由的階段,專制政治屬於唯一者自由的階段,君主制則屬於所有者自由的階段。這和黑格爾所使用的“自由”一詞的極其古怪的意義是分不開的。在他看來,沒有法律就沒有自由(到此為止,我們可以同意);但是他總愛把這話倒轉過來,主張只要有法律便有自由。
因而,在他來講,“自由”所指的可說無非是服從法律的權利。
可以想見,在“精神”在地球上的發展中,他把最高的角色指派給德意志人。“德意志精神是新世界的精神。新世界的目的是實現絕對真理,作為自由的無限自決——以自己的絕對形式本身作為其旨趣的那種自由。”這是一種無上妙品的自由。這種自由不指你可以不進集中營。這種自由不意味著民主,也不意味著出版自由,或任何通常的自由黨口號,這些都是黑格爾所鄙棄的。當精神加給自己法律時,它做這事是自由的。照我們的世俗眼光看來,好像加給人法律的 “精神”由君主體現,而被加上法律的“精神”由他的臣民體現。但是從“絕對”的觀點看來,君主與臣民的區別也像其它一切區別,本是幻覺,就在君主把有自由思想的臣民投到獄裡的時候,這仍舊是精神自由地決定自己。黑格爾稱讚盧梭把總意志和全體人的意志區分開。據推測,君主體現總意志,而議會多數不過體現全體人的意志。真是個便當好用的學說。
黑格爾把西歐國家歷史分成三個時期:第一篇,到查理曼止;第二篇,查理受到宗教改革;第三篇,從宗教改革以後。
這三個時期又分別叫做聖父王國、聖子王國和聖靈王國。聖靈王國竟然是從鎮壓農民戰爭中所犯的令人髮指的血腥暴行開始的,似乎有點離奇古怪;但是當然,黑格爾並不提這樣的屑細小事,而是正如所料,對馬基雅弗利大發一通稱讚。
黑格爾對羅馬帝國滅亡以來的歷史的解釋,一部分是德國學校里世界史教學的結果,一部分又是它的原因。在義大利和法蘭西,雖然像塔西陀和馬基雅弗利那樣的少數人也曾經有過對德意志人的浪漫式的景仰,但是一般說德意志人向來被看成是“蠻族”入侵的禍首,被看成是教會的仇敵:先在那些大皇帝之下、後來又作宗教改革的領袖。
一直到十九世紀為止,西歐各民族把德意志人看作是在文明上低自己一等的人。德意志的新教徒自然抱另一種看法。他們把晚期羅馬人看成精力衰竭的人,認為德意志人征服西羅馬帝國是走向復甦的重要的一步。關於中古時期神聖羅馬帝國與教皇政治的紛爭方面,他們採取皇帝黨的看法;直到今天,德國小學生們都被教導對查理曼和巴巴羅撒無限崇拜。在宗教改革後的時代,德意志在政治上的軟弱和不統一令人慨嘆,普魯士的逐漸興起受到了歡迎,歡迎這使德意志不在奧地利的稍嫌脆弱的舊教領導下、而在新教領導下強盛起來。黑格爾在對歷史作哲學思考時,心裡懷想著狄奧都利克、查理曼、巴巴羅撒、路德和弗里德里希大王之類的人物。解釋黑格爾,得從這些人的勛功著眼,得從當時德意志剛剛受了拿破崙欺辱這件事著眼。
德意志受到了高度頌揚,所以大家也許料想要講德意志就是絕對理念的最後體現,超乎它以外恐怕不可能再有任何發展了。但是黑格爾的見解並不是這樣。他反而說美洲是未來的國土,“在那裡,在將要到來的時代,世界歷史的主題要表現出來——或許〔他用典型的口氣補充說〕以南北美之間的抗爭表現出來。”他好像認為一切重大的事情都採取戰爭形式。假使真有人提醒他,美洲對世界歷史的貢獻或許是發展一個沒有極端貧困的社會,他也不會感興趣。相反,他倒說至今在美洲還沒有真國家,因為真國家需要劃分成貧富兩個階級。
在黑格爾,民族憑著馬克思講的階級所起的作用。他說,歷史發展的本原是民族精神。在每一個時代,都有某一個民族受託擔負起引導世界通過它已到達的辯證法階段的使命。
當然,在現代這個民族就是德意志。但是除民族以外,我們也必須考慮世界歷史性的個人;那就是這種人:他們的目標體現著當代應發生的辯證轉變。這種人是英雄,他可能違犯平常的道德律,違犯也不為過。黑格爾舉亞歷山大、凱撒和拿破崙為實例。我很懷疑,依黑格爾之見,人不作戰爭征服者是否能夠是“英雄”。
黑格爾對民族的強調,連同他的獨特的“自由”概念,說明了他對國家的頌揚——這是他的政治哲學的極重要的一面,如今我們必須把注意力轉向這一面。他的國家哲學在《歷史哲學》和《法哲學》(Philosophy of Law)中都有發揮。
大體上和他的一般形上學是一致的,但不是這種形上學的必然結果;不過在某些點上——例如,關於國與國之間的關係——他對民族國家的讚美達到了和他的重全體、輕部分這個一般精神不相容的程度。
就近代來說,頌揚國家是從宗教改革開始的。在羅馬帝國,皇帝被神化了,國家因此也獲得了神聖性質;但是中世紀的哲學家除少數而外全是教士,所以把教會擺在國家上面。
路德因得到新教邦主們的支持,開始了相反的做法。路德派教會大體上是信奉埃拉司圖斯之說的。霍布士在政治上是個新教徒,發揚了國家至上說,斯賓諾莎跟他所見略同。前面講過,盧梭認為國家不應當容忍其它政治組織。黑格爾是屬於路德派的激烈新教徒;普魯士國家是埃拉司圖斯式的專制君主國。這種種理由本來會使人預料國家要受到黑格爾的高度重視;但是即使如此,他也算走到了可驚的極端。
《歷史哲學》里說“國家是現實存在的實現了的道德生活”,人具有的全部精神現實性,都是通過國家才具有的。
“因為人的精神現實性就在於此:人自己的本質——理性——是客觀地呈現給他的,它對人來說有客觀的直接的存在。因為‘真的東西’是普遍的意志和主觀的意志的統一,而‘普遍的東西’要在國家中,在國家的法律、國家的普遍的與合理的制度中發現。國家是地上存在的神的理念。”又:“國家是理性自由的體現,這自由在客觀的形式中實現並認識自己。……國家是人的意志及其自由的外在表現中的精神的理念。”
法哲學》在論國家的一節里,把這個學說闡述得稍完全一些。“國家是道德理念的現實——即作為顯現可見的、自己明白的實體性意志的道德精神;這道德精神思索自身並知道自身,在它所知的限度內完成它所知的。”國家是自在、向自的理性者。假使國家(像自由黨人所主張的那樣)僅為了個人的利益而存在,那么個人就可以是國家的成員、也可以不是國家的成員了。然而,國家和個人卻有一種與此完全不同的關係。因為國家是客觀的“精神”,而個人僅以他是國家的成員而論才具有客觀性、真實性和倫理性,國家的真意和目的便在於這種結合。倒也承認可能有壞的國家,但是這種國家僅只存在而已,沒有真的實在性,而理性的國家本身就是無限的。
可見黑格爾為國家要求的位置跟聖奧古斯丁及其舊教後繼者們為教會所要求的位置大體是相同的。不過,從兩點上看舊教的要求比黑格爾的要求要合理些。第一,教會並不是偶然造成的地域性社團,而是靠其成員們信以為有無比重要性的一種共同信條結合起來的團體;因而教會在本質上就是黑格爾所謂的“理念”的體現。第二,天主教會只有一個,國家卻有許多。儘管把每個國家在對國民的關係上做成黑格爾所說的那樣專制,要找出什麼哲學原則來調節不同國家之間的關係總有困難。實際上,在這一點上黑格爾放棄了他的哲學空談,而拿自然狀態和霍布士講的一切人對一切人的戰爭作為後盾。
只要“世界國家”還不存在,那么儼然像只有一個國家似地來談“國家”,這種習慣是要造成誤解的。在黑格爾看來,所謂義務完全是個人對國家的一種關係,所以便沒留下任何藉以使各國的關係道德化的原則。這點黑格爾是承認的。他說,在對外關係上,國家是一個個體,每個國家對於其它國家是獨立的。“由於在這種獨立性中,現實精神的‘向自有’有其存在,所以獨立性是一個民族最基本的自由和最高的光榮。”他接著論駁會使各個國家的獨立性受到限制的任何種類的國際聯盟。公民的義務(就他的國家的對外關係來說)完全限於維持本國家的實質的個體性,即獨立與主權。由此可見戰爭不全然是罪惡,不是我們應當盡力廢止的事情。國家的目的不單是維持公民的生命財產,而這件事實便構成戰爭的道德根據,因此不應把戰爭看作是絕對罪惡或偶然的事情,也不應認為戰爭的原因在於某種不該有的事。
黑格爾並不只是說在某種事態下一個民族無法恰當地避免進行戰爭。他的意思遠不止於此。他反對創設將會防止這種事態發生的機構——例如世界政府,因為他認為不時發生戰爭是一件好事情。他說,戰爭是那樣一種狀態,即我們認真理解現世財產物品的空虛無益。(這個見解應當和相反的理論,即一切戰爭都有經濟原因,作一個對比。)
戰爭有一種實際的道德價值:“戰爭還有更崇高的意義,通過戰爭,各國人民的倫理健康就在他們對各種有限規定的固定化的冷淡上保全下來。”和平是僵化;神聖同盟和康德的和平聯盟都錯了,因為由眾國家做成的一個家庭必定創造出一個敵人。國與國的爭端只能由戰爭來解決;因為國家彼此之間處於自然狀態,它們的關係既不是法的關係,也不是道德關係。各國家的權利在它們個別的意志中有其現實性,而每個國家的利益就是它自己的最高法律。道德與政治不成對比,因為國家是不受平常道德律約束的。
這便是黑格爾的國家說——這樣一個學說,如果承認了,那么凡是可能想像得到的一切國內暴政和一切對外侵略都有了藉口。黑格爾的偏見之強顯露在這點上:他的國家理論同他自己的形上學大有矛盾,而這些矛盾全都是那種偏於給殘酷和國際掠劫行為辯護的。一個人如果迫於邏輯不得不遺憾地推論出他所悲嘆的結論,還可以原諒;但是為了肆意鼓吹犯罪而違反邏輯,是無法寬恕的。黑格爾的邏輯使他相信,全體中的實在性或優越性(這兩樣在他看來是同義的)比部分中的要多,而全體越組織化,它的實在性和優越性也隨之增大。這證明他喜歡國家而不喜歡無政府的個人集群是有道理的,但是這本來應當同樣讓他不喜歡無政府式的國家集群而喜歡世界國家才對。在國家內部,他的一般哲學也應當使他對個人感到更高的敬意,因為他的《邏輯學》所論述的全體並不像巴門尼德的“太一”,甚至不像斯賓諾莎的神,因為他的全體是這樣的全體:其中的個人並不消失,而是通過他與更大的有機體的和諧關係獲得更充分的實在性。個人被忽視的國家不是黑格爾的“絕對”的雛型。
在黑格爾的形上學中,也沒有任何不強調其它社會組織而獨強調國家的有力理由。在他不重教會重國家這件事情上,我只能看到新教的偏見。此外,假如像黑格爾所認為的那樣,社會儘可能地組織化是好事,那么除國家和教會而外,還必須有許許多多社會組織。由黑格爾的原理來推論,必須說每一項對社會無害而且能夠因協作而得到振興的事業都應當有適當的組織,每一個這種組織都應當有一份有限獨立性。
也許會有這種反對意見:最後的權力總須歸屬某個地方,除歸屬國家而外不可能歸屬別處。但是即使如此,這個最後的權力在企圖苛酷得超出某個限度時如果不是不可抗拒的,這仍舊是好的。
這就使我們接觸到評判黑格爾的全部哲學時的一個基本問題。全體比部分是不是有較多的實在性?是不是有較多的價值?黑格爾對這兩個問題都作肯定的回答。實在性的問題是形上學的問題,價值的問題是倫理學的問題。一般都把這兩個問題看得似乎不大區別得開,但是在我認為把二者分離開是很重要的。開始從形上學問題說起吧。
黑格爾以及其他許多哲學家的見解是這樣:宇宙任何部分的性質深受這部分對其它各部分和對全體的關係的影響,所以關於任何部分,除指定它在全體中的地位而外,不可能作任何真的陳述。因為這部分在全體中的地位隨所有其它部分而定,所以關於它在全體中的地位的真陳述同時就會指定其它每一個部分在全體中的地位。因此,真陳述只可能有一個;除全體真理而外別無真理。同樣,除全體以外,沒有完全實在的東西,因為任何部分一孤離開便因孤離而改變性質,於是不再顯出十分真的面目。另一方面,如果照應當抱的看法,就部分對全體的關係來看部分,便知道這部分不是自立的,除作為唯一真正實在的該全體的部分而外,不能存在。這是形上學學說。
如果這形上學學說是對的,那么主張價值不寓於部分而寓於全體的倫理學說必定是對的;但是如果形上學學說錯了,它卻未必也錯了。並且,它還可能對某些全體說來正確,而對其它全體說來不正確。這個倫理學說在某種意義上對活體來講顯然是對的。
眼睛一跟身體分離開便不中用;一堆disjectamembra(斷裂的肢體)即使在完整時,也沒有原屬於未取下這些肢體的那個肉體的價值。黑格爾把公民對國家的倫理關係看成類似眼睛對身體的關係:公民在其位,是有價值的全體的一部分,但是孤離開就和孤離的眼睛一樣無用。不過這個類比卻有問題;某種全體在倫理上是重要的,並不見得一切全體在倫理上都重要。
以上關於倫理問題的講法,在一個重要方面是有缺陷的,即沒有考慮目的與手段的區別。活體上的眼睛·有·用,也就是說,有當作手段的價值;但是它並不比和身體分開時有更多的內在價值。一件東西如果不當作其它某東西的手段,為了它本身而受到珍視,它就有內在價值。我們是把眼睛作為看東西的手段來評價它。看東西可以是手段,也可以是目的;讓我們看到食物或敵人,這時是手段,讓我們看到我們覺得美的東西,這時就是目的。國家作為手段來說顯然是有價值的:它保護我們不受盜賊和殺人犯的侵害,它修築道路、設立學校,等等。不必說,它作為手段也可以是壞的,例如進行一場非正義的戰爭。
關於黑格爾我們要問的真正問題並不是這個,而是問國家作為目的來說是不是本身即是好的:公民為國家而存在呢?還是國家為公民而存在呢?黑格爾抱前一種看法;來源於洛克的自由主義哲學抱後一種看法。很明白,只有認為國家具有屬於自己的生命,在某種意義上是一個人格,我們才會把內在價值歸於國家。在這點上,黑格爾的形上學和價值問題有了關聯。一個人是具有單一生命的複合全體;會不會有像身體由各器官構成那樣,由眾人格構成的一個超人格,具有不等於組成它的眾人格的生命總和的單一生命?如果像黑格爾的想法,能夠有這種超人格,那么國家便可能是一個這樣的東西,而國家就可以像整個身體對眼睛的關係一樣,高居我們本身之上。但是假若我們認為這種超人格不過是形上學的怪物,我們就要說社會的內在價值是由各成員的內在價值來的,而且國家是手段,不是目的。這樣,又從倫理問題轉回到形上學問題。由下文可知,形上學問題本身其實是邏輯的問題。
這裡爭論中的問題遠遠比黑格爾哲學的是非問題要廣;這是劃分哲學分析的敵和友的問題。試舉一個實例。假定我說:“約翰是詹姆士的父親。”黑格爾以及所有信仰斯墨茨元帥所謂的“全體論”的人要講:“你必須先知道約翰和詹姆士是誰,然後才能夠理解這個陳述。可是所謂知道約翰是誰,就是要知道他的全部特性,因為撇開這些特性不談,他和其他任何人便無法區別了。但是他的全部特性都牽連著旁的人或事物。他的特徵是由他對父母、妻子和兒女的關係,他是良善的或不良的公民,以及他隸屬的國家來定的。你必須先知道所有這些事,才談得上你知道‘約翰’二字指的是誰。在你努力要說明你講的‘約翰’二字何所指時,一步一步使你去考慮整個宇宙,而你原來的陳述也會顯出說的並不是關於約翰和詹姆士這兩個各別人的什麼事情,而是關於宇宙的什麼事情。”
這話講起來倒滿好,但是一開始就難免遇上一個反對意見。假若以上的議論當真正確,認識又是怎么會開始有的呢?
我知道許許多多“甲是乙的父親”這種形式的命題,但是我並不知道全宇宙。假使一切知識都是關於整體宇宙的知識,那么就不會有任何知識了。這一點足以使我們懷疑上述議論在什麼地方有錯誤。
事實是,為正確合理地使用“約翰”二字,我用不著知道有關約翰的一切事情,只須知道足以讓我認識他的事情就行了。當然他和宇宙間的一切事物都有或遠或近的關係,但是除那種是所講的事情的直接主題的關係而外,這些關係全不考慮,也能如實來談他。他或許不僅是詹姆士的父親,也是吉美瑪的父親,但是為知道他是詹姆士的父親,我並不需要知道這一點。假使黑格爾的意見正確,我們不提吉美瑪就不能把“約翰是詹姆士的父親”所指的意思說完全,我們應該說:“吉美瑪的父親約翰是詹姆士的父親。”這樣恐怕還是不夠;我們總得接著提到他的父母和祖父母,以至於整個一套家譜。但是這就使我們陷入荒唐可笑的境地。黑格爾派的意見不妨敘述如下:“‘約翰’這詞的意思指對約翰來說為真的一切事情。”但是作為一個定義而論,這話是循環的,因為“約翰”這詞出現在限定短語裡。實際上,假使黑格爾的意見正確,任何詞都無法開始具有意義,因為根據他的理論,一個詞的意義即它所指的事物的一切性質,而為敘述這一切性質,我們便需要已經知道一切其它的詞的意義。
問題抽象地講來是:我們必須把不同類的性質區別開。一件事物可以具有一個不牽涉其它任何事物的性質;這種性質叫作·質。也可以具有一個牽涉一件其他事物的性質;“已婚”就是這樣的性質。也可以具有一個牽涉兩件其他事物的性質,例如“是妹夫”。
如果某事物有某一組質,而任何旁的事物都不恰恰具有這一組質,那么該事物就能夠定義成“具有如此這般的質的事物”。根據它具有這些質,憑純邏輯推不出來有關其關係性質的任何事情。黑格爾以為,如果對於一件事物有了充分知識,足以把它跟其他一切事物區分開,那么它的一切性質都能夠借邏輯推知。這是一個錯誤,由這個錯誤產生了他的整個巍峨堂皇的大體系。這說明一條重要真理,即你的邏輯越糟糕,由它得出的結論越有趣。
黑格爾把絕對精神看做世界的本原。絕對精神並不是超越於世界之上的東西,自然、人類社會和人的精神現象都是它在不同發展階段上的表現形式。因此,事物的更替、發展、永恆的生命過程,就是絕對精神本身。黑格爾哲學的任務和目的,就是要展示通過自然、社會和思維體現出來的絕對精神,揭示它的發展過程及其規律性,實際上是在探討思維與存在的辯證關係,在唯心主義基礎上揭示二者的辯證同一。
圍繞這個基本命題,黑格爾建立起令人嘆為觀止的客觀唯心主義體系,主要講述絕對精神自我發展的三個階段:邏輯學、自然哲學、精神哲學。黑格爾在論述每一個概念、事物和整個體系的發展中自始至終都貫徹了這種辯證法的原則。這是人類思想史上最驚人的大膽思考之一。恩格斯後來給其以高度的評價:“近代德國哲學在黑格爾的體系中達到了頂峰,在這個體系中,黑格爾第一次—這是他的巨大功績—把整個自然的、歷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寫為處於不斷運動、變化、轉化和發展中,並企圖揭示這種運動和發展的內在聯繫。”

主要作品

《黑格爾早期神學著作》
《耶拿體系草稿》(1803——1806)
精神現象學》(Phaenomenologie des Geistes ) (1806 ,See battle of Jena)
《邏輯學》 (Wissenschaft der Logik) (1812-1816)(作者於1831年計畫出版第二版,但未完成時便去世)
《哲學科學全書綱要》(Enzyklopae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1817-1830)(全書分三個部分: 邏輯學、 自然哲學、 精神哲學)(先後共出版過3個版本;其中1830年版邏輯學部分被稱為“小邏輯”)
《法哲學原理》 (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1821)
美學講演錄》(Lectures on Fine Art)(1817 1820 1823 1826 1829)(又譯:《美學》、《談美學》)
《世界史哲學講演錄》(1822-1823 1824-1825 1826-1827 1828-1829 1830-1831)
《宗教哲學講演錄》

人物名言

運偉大之思者,必行偉大之迷途。
背起行囊,獨自旅行。
做一個孤獨的散步者。
如果說音樂是流動的建築,那建築物則是凝固的音樂。
悲觀的頭腦,樂觀的意志。
無知者是不自由的,因為和他對立的是一個陌生的世界。
目標有價值,生活才有價值。
在純粹光明中就像在純粹黑暗中一樣,看不清什麼東西。
任性和偏見就是自己個人主觀的意見和意向。
只有那些永遠躺在坑裡、從不仰望高空的人,才不會掉進坑裡。
人是靠思想站立起來的。
最大的天才儘管朝朝暮暮躺在青草地上,讓微風吹來,眼望著天空,溫柔的靈感也始終不光顧他。
凡是存在的事物就天然具有合理性……
惡是發展原動力。
實體在本質上即是主體。
如果你生活是一種無法抗拒的、無法改變的痛苦裡,那么這種痛苦將是你的幸福!給自己一個希望和勇氣,大喊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慷慨的說句“大不了就是一死”!
嘿,哥們,我說,沒有意義的怎么可能存在。
世界歷史即是世界審判,揭示了其歷史觀兼有神義論和人義論的雙重品格。
一個深刻的靈魂,即使痛苦,也是美的。
太陽下面沒有新事物。
良心,它就是對它自己有了確信的精神。
世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美。
密涅瓦的貓頭鷹在黃昏起飛。
絕對的光明,如同絕對的黑暗。
假如沒有熱情,世界上任何偉大的事業都不會成功。
人死於習慣。
民必須體會到憲法是自己的權利,可以落實到實處。否則,憲法就只是徒有其表,不具有任何意義和價值。
一個惡徒的犯罪思想也比天堂里的奇蹟更偉大,更崇高。
方法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內容的靈魂。
歷史常常驚人地重演。
人類是地球上的匆匆來客。
一個灰色的回憶,怎能抗衡當前的生動與自由。
民族不是為了國家而存在的,民族是由國家創造的。
熟知並非真知。
上帝驚嘆細節。
人類從歷史中所得到的教訓就是:人類從來不記取歷史教訓。
一個真正的藝術家不應當只是單一的畫家,應是興趣廣泛的多面手。
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
在這唯一的權力面前,沒有東西能夠維持一種獨立的生存。
象徵是之間呈現於感性觀念的一種現成的外在事物,對這種外在事物並不直接就它本身來看,而是就它所暗示的一種較廣泛較普遍的意義來看。

人物評價

黑格爾是最後一位偉大哲學體系的創建者,黑格爾之後,作為無所不包的思想體系而存在的哲學消亡了,歐陸哲學的主流被存在主義占據。黑格爾的著作以哲學的高度幾乎涉獵了人類知識的全部領域:歷史、自然、法學、倫理.....他那廣博的知識與深邃的思考,至今讀來依舊散發著無窮的魅力。

家庭成員

配偶及子女:瑪麗·馮·圖赫爾,出自紐倫堡的貴族之家,比黑格爾小二十歲,在黑格爾求婚成功並頗費周折地獲得了女方父母同意後,兩人於1811年9月結婚。婚後夫妻一直感情很好,家庭和睦。他們育有多位子女。 黑格爾1807年與自己的房東太太克里斯蒂安娜·布克哈特育有一個非婚生的孩子費歇爾,黑格爾在費歇爾10歲的時候(1817年)將其接回家中,費歇爾的母親已經在這十年中去世,他之前的日子都是在孤兒院度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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