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

西方哲學

西方哲學(Western Philosophy)屬於哲學(Phil)的一個分支,古希臘歷來被認為是歐洲文明的搖籃,是歐洲乃至西方哲學的故鄉。古希臘哲學的最早流派米利都學派約產生於公元前7或前6世紀,在此之前,古希臘哲學也有一個漫長的孕育時期。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古希臘哲學的前提是古希臘神話。古希臘神話包括神的故事和英雄傳說兩部分。在最古老的神話中,講到了天地的開闢、眾神的誕生、人類的起源等。在古希臘人的想像中,神具有人的形象和人的感情。神和人不同的地方,在於他們是永生不死的,他們比人更高大、更有力量,而且主宰著人間的禍福和命運。奧林匹斯山的12個主要的神實際上就是自然力的化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方哲學
  • 外文名:western philosophy
  • 起源古希臘
  • 時間:公元前7或前6世紀
定義,歷史淵源,神話,思索基礎,三個時期,部分名人,

定義

西方哲學(Western Philosophy)的定義是模糊的。在美國哲學家梯利的《西方哲學史》中雖然提到了馬克思以前的社會主義哲學家像歐文,但對馬克思卻隻字未提(梯利的《西方哲學史》寫的是從古希臘哲學到美國實證主義哲學其時間跨度包括馬克思)。羅素的《西方哲學史》中雖提到馬克思,但是他說他講馬克思是因為馬克思是對西方哲學產生重大影響的哲學家。而且在西方哲學的“經院哲學”階段往往包含了一批阿拉伯哲學家。所以, 西方哲學中“西方”廣被認為不僅僅指地域上的“西方(西歐)”而且指文化上的具有“思辨”特色的“西方”。

歷史淵源

神話

至於希臘神話中的英雄如柏修斯、海格立斯、提修斯等等,都是神和人所生的半人半神。他們的經歷、事跡雖然很離奇,卻反映出古代希臘人在同自然力量的長期鬥爭中所作出的光輝業績。可見,古希臘神話是當時的歷史現實在人們頭腦中特殊的、形象化的反映。古希臘神話在荷馬著的《伊利亞特》和《奧德賽》這兩部史詩以及赫西俄德所編的《神譜》中保存得很完整。荷馬的兩部史詩對古希臘文化影響很大,《伊利亞特》和《奧德賽》實際上是一種集體創作。荷馬史詩最初出現在什麼時候已經無從查考,現存的形式是庇西特拉圖帶給雅典的,他在公元前560至前527年(包括間斷期)執政,所以是公元前 6世紀的作品。荷馬史詩初胚的形成期肯定要早得多。赫西俄德為公元前 8世紀希臘詩人,他的《神譜》描繪了一個諸神的譜系。

思索基礎

它用傳統的神話作思索的基礎,通過對諸神產生原因的探究,曲折地表達了對萬物起源進行解釋的願望。在希臘的神話中,關於奧爾弗斯的傳說對後世希臘哲學有相當影響。相傳他是色雷斯王奧依羅的兒子,懂音樂。後世以神秘的創世說附會之,形成教派流行於希臘世界。奧爾弗斯教義認為,現世生活充滿痛苦和無聊,人被束縛在一個輪子上,永無休止地在生死循環里轉動。唯有靠生命的淨化,靠一切苦行,才能免於輪迴,達到與神相通、合一。信奉奧爾弗斯教義的人時時追求一種所謂神我合一的狂喜迷醉的狀態,他們相信以這種方式可以獲得其他方式所不能達到的神秘知識。這種神秘的成分隨著畢達哥拉進入古希臘哲學特別是柏拉圖哲學,又從柏拉圖進入後來大部分多少帶有宗教性質的哲學。

三個時期

古希臘的哲學思想雖然以神話和傳說為前提,但神話和傳說中的神和半人半神的英雄都是現世人的投影。有的學者在談到古希臘神話中的神的特點時指出:大多數民族的神都自命曾經創造過世界,奧林匹斯的神並不自命如此。他們所做的主要是征服世界。這正是古希臘神話中可貴的地方,是通過神話的形式反映出古希臘人的積極、進取的人生態度。西方哲學從神話中脫胎而出之後,在馬克思主義哲學形成之前,大約經歷了古希臘羅馬哲學、中世紀哲學和近代哲學三個時期。
古希臘羅馬哲學
古希臘羅馬哲學 它大體上又可分為三個階段:
①公元前7至前6世紀,哲學家們重視宇宙本原的研究,這個階段的哲學被稱為自然哲學。由於對世界本原的回答不同、哲學家居住的地區不同,形成了米利都學派、愛非斯學派、畢達哥拉學派、愛利亞學派等。米利都學派以'水'、'無限定'、'氣'為世界本原;愛非斯學派的赫拉克利特認為,世界萬物都是符合規律地燃燒和熄滅著的火;畢達哥拉學派把 '數' 視為事物的原型,認為數構成宇宙的'秩序','凡物皆數';愛利亞學派把千變萬化的世界歸之為虛幻的假相,認為唯一真實的東西是 '存在','存在' 是單一的、有限的、不變的、不可分割的。
後期的自然哲學家們又提出了'四元素'(水、火、土、氣)、'種子'、'原子'等概念,以探求世界的本原;有的則進一步探求世界運動變化的原動力,認為有一種最精細的、能動的、物質性的東西'奴斯',促使熱和冷、乾和濕等相對應以及'種子'從原始混合體中分離出來,開始運動,並構成無數的宇宙和具體事物。
研究轉變
② 公元前5世紀,古希臘哲學的重點由研究自然轉移到了研究人。這時的智者不相信有真正的存在和客觀真理,普羅泰戈拉認為,一切都同樣真,是非善惡是相對人的感覺而言的;高爾吉亞又認為一切都同樣假。自稱為'愛智者'的蘇格拉底認為存在著客觀真理,認識真理也是可能的;真正的知識是從具體的道德行為中尋求各種道德的普遍定義;尋求定義的方法就是論辯詰難。
③ 公元前4世紀,古希臘哲學進入系統化階段,代表人物有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柏拉圖提出了理念論,認為現實的、可感知的世界不是真實的,在它之外存在著一個永恆不變的、真實的理念世界。理念是個別事物的'范型';個別事物是完善的理念的不完善的'影子'或'摹本';以個別事物為對象的感覺不可能是真正知識的源泉,而真知是不朽靈魂對理念的 '回憶' 。亞里士多德不同意柏拉圖的理念論,他把理念稱之為'形式',認為'形式'不能脫離個別事物而獨立存在,形式是事物的本質,存在於事物之內。
具體事物是由質料因、形式因、動力因和目的因構成的。質料與形式結合的過程,是潛能轉化為現實的運動。但他又提出了一個事物最後的目的、運動最終的原因'第一推動者',認為它是一個沒有質料的形式。亞里士多德去世後,希臘文化逐漸與羅馬文化相結合,在 800多年的時間裡,出現了很多哲學流派,主要有伊壁鳩魯學派、斯多阿學派和以皮浪為代表的懷疑論等。它們在前人思維發展的基礎上進行了比較深入的探討,並涉及了倫理問題及宗教問題。在古希臘羅馬哲學系統化階段,亞里士多德創立的形式邏輯,為傳統邏輯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中世紀哲學
歐洲中世紀,天主教在世俗生活和精神生活各方面都占據了統治地位,哲學成了神學的婢女,它的作用是為信仰作理性的解釋。5~10世紀是中世紀哲學的早期,這段時期哲學研究的重點是關於普遍與個別的關係問題。
後期羅馬哲學家A.M.T.S.波愛修非常重視具有多樣性的個別事物的真實性,認為共相存在於個別事物之中,其本身不是物質性的。愛爾蘭的哲學家J.S.愛留根納認為普遍的整體是最真實的,神就是總體,它創造一切,包羅一切,又超越一切。神與萬物不同,萬物是神的部分,但神又在萬物之中。11世紀初至14世紀初,在中世紀早期哲學思想的基礎上,形成了唯名論與實在論兩個派別。以法蘭西經院哲學家羅瑟林為代表的唯名論認為,只有個別的東西有實在性,個別先於普遍,普遍只不過是名稱,'共相'不過是人所'發出的聲音',實際上並不存在。這種思想反映在宗教上,否認了三位一體的最高的神,只承認分別存在的聖父、聖子及聖靈。以基督教哲學家安瑟爾謨為代表的實在論認為,真實存在的是'共相',不是具體的個別的事物,有一個'無始無終的真理'存在於一切事物之先。這種思想反映在宗教上,承認普遍的教會實在,認為個別的教會是從屬的;承認基督教的普遍教義實在,認為個別人的信仰是從屬的;承認原罪實在,認為個別人的罪惡是從屬的;承認三位一體的最高的神實在,認為三位分離的神是從屬的,等等。
14世紀初至15世紀中,由於教會的衰微和自然科學的發展,正統的經院哲學日趨沒落,哲學愈益脫離神學,個人自由的思想開始萌發,中世紀哲學逐漸向近代哲學過渡。
近代哲學
西方近代哲學是伴隨著人類的自我覺醒而形成的。這個時期,人們的思想從宗教的彼岸世界返回到了塵世,從而發現了自然,也發現了人自身,開始追求知識,渴望個人自由。
15~17世紀初是西方近代哲學的第一階段。這一階段的研究中心是人和自然,形成了人文主義和自然哲學兩股互相聯繫又有一定區別的思潮。人文主義主張以人為中心,一切為了人的利益,反對靈魂不朽之說和禁慾主義。自然哲學的代表人物一般都主張用經驗觀察的科學方法代替經院哲學的推演方法。義大利的B.特萊西奧認為,物質是永恆的,熱和冷的對立作用是物質運動的原因;G.布魯諾認為宇宙是無限的,太陽系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自然界即是神,它由單子構成。
單子是物質和精神、質料和形式的統一體。自然哲學的代表人物中不少人是自然科學家,他們的科學研究往往與魔術、鍊金術、占星術混在一起,使他們的哲學思想帶上了不少想像和虛構的成分。
17世紀初至18世紀末是西方近代哲學的第二階段。這一階段哲學的注意力集中在認識主體與認識客體的關係方面,形成了經驗論和唯理論兩個派別。以F.培根和洛克為代表的唯物主義經驗論認為,後天獲得的對外部世界的感覺是認識的來源,感覺是可靠的。培根承認自然界是物質的,物質是能動的、多樣的,認為掌握知識的目的是認識自然和征服自然,知識就是力量;洛克認為心靈是一塊'白板',觀念是外界事物在白板上留下痕跡的產物。以B.斯賓諾莎為代表的唯物主義的唯理論認為,認識的對象是客觀存在的自然界,但是只有理性才能把握它,感覺經驗不可靠。斯賓諾莎把自然界視為唯一的'實體',認為思維及廣延是統一的唯一實體的兩種屬性,個別事物是實體的變形,只有通過理性把握了唯一的實體,才能認識個別事物。
笛卡爾和G.W.萊布尼茨為代表的唯心主義唯理論認為,只有在一個完全清楚明白無可懷疑的公理的基礎上,經過理性認識能力進行清楚明白、準確無誤的推理,才能得到真正的知識。笛卡爾提出了'天賦觀念'說,認為人的理性認識能力是天賦的,不證自明的第一公理也是人生固有的、天賦的。不過,他除了承認精神實體獨立存在外,還承認獨立存在的物質實體,並把這兩個相對的獨立的實體統一於一個絕對的實體'上帝';萊布尼茨進一步發展了笛卡爾的思想,認為一切觀念都是天賦的,但起初是作為傾向、稟賦、習性或自然的潛能存在於人們心中,須經加工才真正顯現出來。以巴克萊和休謨為代表的唯心主義經驗論認為'存在就是被感知'。巴克萊斷定世界上除了感知的精神實體和被感知的知覺之外,什麼也沒有;休謨則進一步認為真實存在的只有知覺,經驗由知覺構成,知覺以外的東西都是不可知的。18世紀,除了存在唯理論和經驗論的爭論外,對西方哲學的發展有較大影響的還有一批法國啟蒙思想家和百科全書派的唯物主義哲學家。從西方近代哲學第二階段的總體來看,帶有機械的形上學的特色。
從18世紀末的康德哲學起,西方近代哲學進入第三階段,哲學史上稱之為'德國古典哲學',主要代表有康德、J.G.費希特、F.W.J.謝林、黑格爾和費爾巴哈。
前四人力求在克服機械性、形上學性的前提下,把世界統一在思維的基礎上,認為世界的本質是精神的。精神、自我、主體在他們的哲學中占居中心地位。康德承認在人們的感覺經驗之外存在一個'物自體',它是感覺經驗的來源,但卻永遠不能被認識。物自體的刺激使人產生感覺經驗,然後認識主體感性,知性分別與時空、12範疇等認識的先天形式相結合,整理感覺經驗材料,以達到對現象的系統認識;理性是處於知性之上的最高一級的綜合能力,它要求認識世界的本質,但卻永遠達不到目的。如果理性把相對的現象絕對化,自以為已經把握了全部的真理,就必然陷於假相。費希特則進一步取消了康德的'物自體',認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自我'創造的,主體'自我'創造了客體'非我',又進一步達到自我與非我的統一。謝林創立了同一哲學,認為客體和主體、自然和精神、存在和思維,表面相反,實則同一,都是渾然一體的無差別的'絕對同一'的不同階段。黑格爾把整個世界視為'絕對理念'自身演化的過程,認為絕對理念自身包含著既對立又統一的兩個方面。
它們的對立統一使絕對理念自身沿著正、反、合三段論的模式進行著概念的演化,以至使絕對理念外化為自然界,自然界的演化又產生具有自我認識能力的人類和人類社會。人類的認識由認識自然界,逐漸向認識自己和認識意識自身發展,最後達到絕對理念的完全自我認識,整個世界便又回歸到了絕對理念自身。德國古典哲學影響較大的最後一位哲學家費爾巴哈,批評黑格爾的哲學是'思辨神學'。他認為自然界是唯一實在的,除了自然界和人之外,再沒有其他東西。神和上帝是人自我異化的產物,是人創造了神和上帝,不是神和上帝創造了人。自然界產生了人,人及其思維器官都是自然界的產物,離開了自然界,思維便不能存在,不是精神產生自然,而是自然產生了精神。不過費爾巴哈在拋棄黑格爾唯心主義的同時,連同黑格爾的辯證法也一起拋棄了。
世界哲學發展的歷史中具有一定影響的哲學系統,還有朝鮮哲學、日本哲學、巴基斯坦哲學、斯里蘭卡哲學、越南哲學、伊朗哲學、阿拉伯哲學、俄羅斯及其他地區的一些哲學。
它們或多或少都受了三大哲學傳統的影響,但又具有各自哲學思維方式的特點。其中,阿拉伯哲學在中世紀起到了向西歐傳播亞里士多德哲學的媒介作用,它對亞里士多德哲學亦有重大發展,成為世界哲學發展史中的重要環節。

部分名人

1、泰勒斯(Thales,盛年約在公元前585年),古希臘哲學家,從亞里士多德開始被尊為西方哲學的始祖。
2、赫拉克利特(Herakleitos,盛年約在公元前504-501年),古希臘哲學家,辯證法的創始人之1。
3、巴門尼德(Parmenides,盛年約在公元前504-501年),古希臘哲學家,存在論(本體論)的奠基人。
4、德謨克里特(Demokritos,盛年約在公元前420年),古希臘哲學家,原子論的創始人。
5、蘇格拉底(Sokrates,公元前468-399年),古希臘哲學家,與耶穌、孔子和釋迦牟尼1同被尊為人類的導師,
6、柏拉圖(Platon,公元前427-347年),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的學生,著有《蘇格拉底的申辯》、《理想國》、《巴門尼德》、《智者》等對話體著作。
7、亞里士多德(Aristotles,)柏拉圖的學生,希臘哲學的集大成者,百科全書式的哲學家,許多學科的創始人,代表作《工具論》、《物理學》、《形上學》、《尼各馬可倫理學》、《政治學》。
8、伊壁鳩魯(Epikouros,約公元前341-270年),古希臘哲學家,幸福主義倫理學的創始人之1。
9、皮浪(Pyrrhon,約公元前360-270年),古希臘哲學家,懷疑主義的創始人。
10、普洛提諾(Plotinos,約公元205-270年),晚期希臘哲學家,埃及人,新柏拉圖主義的主要代表,著有《9章集》。
11、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公元354-430年),中世紀教父哲學的最大代表,著有《懺悔錄》、《上帝之城》。
12、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5-1274年),中世紀經院哲學的最大代表,著有《反異教大全》、《神學大全》。
13、弗蘭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年),英國經驗論的始祖,著有《新工具》等。
14、笛卡爾(RenéDescartes,1596-1650年),法國哲學家,近代哲學的創始人,唯理論的開創者,著有《方法談》、《第1哲學沉思集》、《哲學原理》。
15、斯賓諾莎(Benedictus de Spinoza,1632-1677年),荷蘭哲學家,唯理論的主要代表之1,著有《倫理學》等。
16、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年),英國經驗論的主要代表之1,著有《人類理智論》。
17、萊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1716年),德國哲學家,唯理論的主要代表之1,著有《單子論》、《人類理智新論》。
18、巴克萊(George Berkeley,1685-1753年),英國經驗論的主要代表之1,著有《人類知識原理》。
19、休謨(David Hume,1711-1776年),英國經驗論的主要代表之1,著有《人性論》、《人類理智研究》。
20、孟德斯鳩(Montesquieu,1689-1755年),法國啟蒙思想家,著有《波斯人信札》、《論法的精神》。
21、伏爾泰(Voltaire,1694-1778年),法國啟蒙思想家,著有《哲學通信》等。
22、讓-雅克·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年),法國啟蒙思想家,著有《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社會契約論》、《愛彌爾》、《懺悔錄》。
23、拉美特利(Julien Offray de La Mettrie,1709-1751年),法國啟蒙思想家,機械唯物主義的代表,著有《人是機器》。
24、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年),德國古典哲學的創始人,著有《純粹理性批判》、《實踐理性批判》和《判斷力批判》。
25、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年),德國古典哲學的集大成者,以辯證法著稱於世,著有《精神現象學》、《邏輯學》和《哲學全書》。
26、孔德(Auguste Comte,1798-1857年),法國哲學家,實證主義的創始人,著有《實證哲學教程》等。
27、約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年),英國哲學家,實證主義代表之1,著有《孔德與實證主義》、《邏輯的體系》、《功利主義》。
28、叔本華(Arther Schopenhauer,1788-1860年),德國哲學家,唯意志論者,著有《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
29、克爾愷郭爾(Soren Aaby Kierkeggard,1813-1855年),丹麥哲學家,存在主義的先驅,著有《非此即彼》、《恐懼的概念》等。
30、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1910年),美國哲學家,實用主義的主要代表之1,著有《心理學原理》、《實用主義》、《徹底經驗主義論文集》。
31、尼采(Friedrich Willhelm Nietzsche,1844-1900年),德國哲學家,著有《善惡之彼岸》、《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強力意志》。
32、弗雷格(Gottlob Frege,1848-1925年),德國數學家、邏輯學家、哲學家,分析哲學和數理邏輯的奠基人,著有《算術基礎》。
33、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1913年),瑞士語言學家,結構主義的創始人,著有《普通語言學教程》。
34、胡塞爾(Edmund Husserl,1859-1938年),德國哲學家,現象學的創始人,著有《邏輯研究》、《現象學的觀念》、《笛卡爾的沉思》和《歐洲科學的危機與先驗現象學》等。
35、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65-1939年),奧地利心理學家,精神分析學派的創始人,著有《夢的解析》、《精神分析引論》。
36、斯賓格勒(Oswald Spengler,1880-1936年),德國歷史哲學家,著有《西方的沒落》。
37、湯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1889-1975年),英國歷史哲學家,著有《歷史研究》。
38、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1889-1976年),德國哲學家,存在哲學的創始人,著有《存在與時間》、《形上學導論》、《林中路》等。
39、維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年),奧地利裔英國哲學,語言哲學或分析哲學的創始人之1,著有《邏輯哲學論》、《哲學研究》。
40、卡爾納普(Rudolf
Carnap,1891-1970年),德國哲學家,邏輯實證主義主要代表之1,著有《世Jie的邏輯結構》、《語言的邏輯句法》。
41、賴爾(Gilbert Ryle,1900-1976年)英國哲學家,日常語言學派的代表之1,著有《心的概念》等。
42、伽達默爾(Hans-Georg Gadamer,1900-),德國哲學家,哲學解釋學的創始人,著有《真理與方法》等。
43、霍克海默爾(Max Horkheimer,1895-1973年),德國哲學家,法蘭克福學派創始人,著有《批判理論》、《社會哲學研究》、《啟蒙的辯證法》(與阿多諾合著)。
44、阿多諾(Theoder Wiesengrund Adorno,1903-1969年),德國哲學家,法蘭克福學派主要代表之1,著有《否定的辯證法》等。
45、馬爾庫塞(Herbert Marcuse,1895-1979年),德國哲學家,法蘭克福學派主要代表之1,著有《理性與革命》、《愛欲與文明》、《單向度的人》。
46、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1929-),德國哲學家,法蘭克福學派主要代表之1,著有《理論與實踐》、《認識與興趣》、《晚期資本主義的合法性問題》。
47、波普爾(Karl Popper,1902-1994年),英國哲學家,批判理性主義創始人,著有《科學發現的邏輯》、《猜想與反駁》、《客觀知識》、《開放社會及其敵人》。
48、薩特(Jean Paul Sartre,1905-1980年),法國哲學家,存在主義的主要代表之1,著有《存在與虛無》、《存在主義是1種人道主義》和《辯證理性批判》等。
49、列維-史特勞斯(Claude Levi-Strauss,1908-),法國哲學家,人類學家,結構主義主要代表之1,著有《結構人類學》、《野性的思維》。
50、奎因(Willard van Orman Quine,1908-),分析哲學的主要代表之1,《從邏輯的觀點看》、《邏輯哲學》。
51、庫恩(Tomas Kuhn,1922-),美國科學哲學家,科學史家,歷史主義學派的代表,著有《科學革命的結構》、《必要的張力》。
52、拉卡托斯(Imre Lakatos,1922-1974年),匈牙利人,科學哲學家,波普爾的學生,著有《證明與反駁》、《科學研究綱領方法論》。
53、費耶阿本德(Paul Karl Feyerabend,1924-1994年),美國科學哲學家,波普爾的學生,著有《反對方法:無政府主義認識論綱領》、《自由社會中的科學》。
54、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年),法國哲學家,後結構主義、後現代主義主要代表之1,著有《知識考古學》、《規訓與懲罰》等。
55、德希達(Jacques Derrida,1931-),法國哲學家,後現代主義主要代表之1,著有《書寫與差異》、《播撒》、《哲學的邊緣》、《馬克思的幽靈》等。
56、羅蒂(Richard. M. Rorty,1931-),美國哲學家,後現代哲學的代表之1,著有《哲學與自然之鏡》、《後哲學文化》。
57、詹姆遜(Fredric Jamason,1931-),美國哲學家、文學批評家,後現代主義主要代表之1,著有《馬克思主義與形式》、《政治無意識》、《晚期資本主義的文化邏輯》。
58、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1899-1992年),奧地利裔英國經濟學家、政治哲學家,著有《通往奴役之路》。
59、羅爾斯(John Rawls,1921-),美國政治哲學家,著有《正義論》、《政治自由主義》。
60、諾齊克(Robert Nozick,1938-),美國政治哲學家,著有《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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