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勒冠服制

崇德元年(1636) 定,貝勒冠頂三層,上銜紅寶石,中嵌東珠六顆。前舍林,嵌東珠二;後金花, 嵌東珠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貝勒冠服制
  • 實質:冠服制名
  • 所屬年代:清朝
  • 初定時間崇德元年(1636)
帶用金鑲玉版四片,嵌寶石四。順治九年(1652)定,冠頂共嵌東珠七,舍林、金花各增嵌東珠一。帶四片,每片嵌東珠二。服用四爪兩團龍補服及蟒緞、妝緞。乾隆朝增改服制定:其吉服冠、端罩皆與郡王制同。朝冠頂金龍二層,飾東珠七,上銜紅寶石。夏季朝冠前綴舍林,飾東珠三;後綴金花, 飾東珠二。補服為石青色,前後繡四爪正蟒各一團,朝服通繡四爪蟒紋,蟒袍亦如之,惟不得用金黃色。朝珠絛用石青色,余皆與郡王制相同。朝帶用金黃色, 金銜玉方版四片,每版飾東珠二;吉服帶用金黃色,版飾惟宜,佩絛用石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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