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正芳

谷正芳(1907—1938),字蘭華,又名方玉,出身於河南息縣包信鄉谷樓一個農民家庭。幼年僅上學四年,參加過反貪官污吏、反苛捐雜稅、反軍閥壓迫的農民運動,後成為包信紅槍會的首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谷正芳
  • 別名:字蘭華
  • 出生地:河南息縣包信鄉
  • 出生日期:1907年
  • 逝世日期:1938年
  • 信仰:中國共產黨
個人簡介,個人經歷,

個人簡介

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12月,與王鴻業一起,從事中共黨的地下活動,組織民眾,發展黨員。不久,王鴻業、谷正芳、周達吾、殷仲築、陸永昌5人成立中共息縣第一個黨小組,谷正芳、王鴻業被分配在包信、黃湖店一帶做農運工作。

個人經歷

1927年2月,中共息縣支部建立。3月,中央農民運動講習所在武昌召開“河南武裝農民代表大會”,中共息縣支部派谷正芳等4人出席會議。會後,谷正芳留在武漢參加農民運動講習所特別班受訓。是年秋,中共息縣委員會建立,谷正芳任縣委委員、共青團縣委書記。縣委下設包信、傅廟兩個區委和城關支部。谷正芳負責包信區的工作。
1928年3月,谷正芳在包信梁莊發展農民協會會員,建立農民協會組織。5月,縣委決定以周荒坡農協會為主力,借農曆三月二十八日黃湖店廟會之機舉行農民武裝暴動,攻打陸軍第十二軍設在黃湖店街上的煙稅局。5月16日,縣委派谷正芳到煙稅局偵察情況。谷探清敵情後,連夜趕回周荒坡,向縣委作了匯報。縣委當夜集合16名農民武裝戰士,向黃湖店進發。黎明時分,包圍煙稅局,煙稅局長趙燦若嚇得從後門倉惶逃跑。谷正芳等沖向後門追殺,親刃民團隊長馮廣德。之後,胡日新、谷正芳率領10餘名農協會員,攻打梅寨,擊斃傅廟民團隊長梅雨澤、大土豪惡霸梅雨露,繳獲手槍1支,並當眾宣布梅家的罪惡,號召窮人起來反抗壓迫。接著,又剷除了包信附近的惡霸地主李瑤階、谷岳亭,繳獲手槍1支。
1929年秋,縣委改組為中共息縣特別區委,谷任書記。
1930年,谷調離息縣。後以特派員的身份在鄂豫皖邊一帶活動。
1932年,谷調中共河南省委軍委工作.翌年任中共河南省委軍委書記 (此時改名方玉),派殷仲築打進國民黨駐守潢川的二十路軍。谷化名”八哥”,殷化名“隱劍” (現離休,離休前任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航空兵部副司令員),進行秘密通迅聯繫。於1934年底,配合紅軍殲滅了國民黨在潢川城以南駐守的一個團。
1934年,谷正芳在駐馬店一帶活動時被捕。關押兩年後,谷為獲得自由,繼續從事革命,暫時接受國民黨的條件,被釋放出獄。此時,“七·七”蘆溝橋事變爆發,國共兩黨合作抗日。第一戰區預備軍總司令張鍅,要與紅軍游擊隊進行談判,派谷正芳與紅軍游擊隊接頭。為了談判,國民黨發展谷正芳為國民黨黨員,並任谷為汝南區調查專員。谷正芳與黨組織接頭時,向黨組織匯報了自己的情況,作了檢討,要求黨給他立功贖罪的機會,考驗他,讓他回到黨內來,為黨工作。 豫南紅軍游擊隊派劉子厚同谷正芳到開封與張鍅談判。谷正芳以自己的特殊身份保護了劉子厚,促進談判成功。張鍅給豫南紅軍游擊隊撥了一批軍服和錢。紅軍游擊隊後來改編為新四軍第八團。
1938年夏,中共河南省委根據谷正芳本人的請求,批准承認谷的黨籍,命谷以“國民黨河南省汝南區調查專員”公開身份,回息縣宣傳抗日,組織抗日武裝,做好統一戰線工作,給中共黨組織提供國民黨內部情報。是年秋,縣委決定迅速組建息縣抗日青年挺進隊,谷正芳任司令,縣委書記金佑民任政治部主任。10月,在臨河店成立以鄒霞飛、彭立人為首的第一大隊,兵員達400餘人,並舉行了檢閱,到附近各村遊行,宣傳抗日。11月初,谷正芳來到鄒霞飛家,研究發展武裝工作。國民黨縣黨部得知情報後,收買利用土匪閻正吾、潘吾堂,勾結鄒霞飛的衛兵王合,於4日 ( 農曆九日十三日)凌晨趁人們還在熟睡之機,將谷正芳、鄒霞飛、彭立人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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