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清華(江西省萍鄉市上栗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原黨支部書記、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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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清華,男,漢族,1970年11月出生,江西上栗人,在職大學學歷,1993年8月參加工作,2000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西省萍鄉市上栗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

2024年7月,譚清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譚清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上栗
  • 出生日期:1970年11月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涉嫌違紀,依法雙開,

人物經歷

曾在上栗縣赤山鎮楓橋中學、萍鄉市福田中學、上栗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工作。
曾任上栗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24年5月,譚清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接受上栗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7月18日,據廉潔萍鄉訊息,上栗縣紀委縣監委對上栗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原黨支部書記、校長譚清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譚清華初心不正,師德失范,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大肆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和服務活動安排;組織觀念淡薄,在人事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破壞營商環境,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規兼職取酬;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規收取費用,侵害學生利益;品行不正、道德敗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收費設立“小金庫”用於不正當開支;毫無紀法底線,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在食堂承包、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大肆收受巨額財物。
譚清華嚴重違反黨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上栗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譚清華開除黨籍處分;由上栗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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