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障礙的分類

“語言發育遲緩”的最常見病因就是聽力受損,而聽力受損大多因為復發性耳部感染或“濕耳”所致。語言發育遲緩或許是身體異常,例如:“腦性癱瘓”,也可能是遺傳所致,患兒會難以控制講話所需的不同身體部位。假如孩子很少與父母講話或交往,那么他會講話的時間也會較其他的兒童晚。來自雙語家庭、左撇子或雙手並用的兒童,也可能說話較晚。

分類,獲得性失語,

分類

特定性言語構音障礙
指一種特定性言語發育障礙,表現為患兒運用語音的能力低於其智齡的應有水平,但言語技能正常。
1.發音困難,講話時發音錯誤,以致別人很難聽懂。患兒說話時的語音省略,歪曲或代替
的嚴重程度,已超過同齡兒童的變異範圍;
2.語言理解和表達能力正常(韋氏兒童智力測驗語言智商、操作智商及總智商均≥70);
3.不是由於聽力缺陷、口腔疾病、神經系統疾病、精神發育遲滯,或廣泛性發育障礙所致。
表達性語言障礙
指一種特定性言語和語言發育障礙,患兒表達性口語套用能力顯著低於其智齡的應有水平,但語言理解力在正常範圍內,發音異常可有可無。
1.言語表達能力明顯低於實際年齡應有的水平。兩歲時不會說單詞,三歲不能講二個單詞的短句,稍大後仍有辭彙量少,講話過短,句法錯誤等,其嚴重程度超過同齡兒童的變異範圍;
2.語言的理解能力正常;
3.標準化測驗總智商正常(韋氏兒童智力測驗操作智商及總智商均≥70);
4.不是由於聽力缺陷、口腔疾病、神經系統疾病、精神發育遲滯,或廣泛性發育障礙所致。
感受性語言障礙
指一種特定性語言發育障礙,患兒對語言的理解低於其智齡所應有的水平,幾乎所有患兒
的語言表達都顯著受損,也常見語音發育異常。
1.言語理解能力低於實際年齡應有的水平。1 歲時對熟悉的名稱無反應,2 歲時仍不能聽從日常簡單的口令,以後又出現不能理解語法結構、不了解別人的語調、手勢等意義,其嚴重程度超過同齡兒童的變異範圍;
2.伴有語言表達能力和發音的異常;
3.非言語性智力測驗智商在正常水平(韋氏兒童智力測驗操作智商≥70);
4.不是由於聽力缺陷、口腔疾病、神經系統疾病、精神發育遲滯,或廣泛性發育障礙所致。

獲得性失語

1.病前語言功能發育正常,在一開始出現言語喪失的前後兩年中,出現累及一側或雙側顳
葉的陣發性腦電圖異常或癲癇發作;
2.非語言智力和聽力正常;
3.表達或感受言語能力嚴重缺損的總病程不超過 6個月;
4.不是由於其它神經系統疾病、廣泛性發育障礙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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