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種關於意義的理論,由英國學者奧格登(Ogden)和理查茲(Richards)在1923年出版的語義學重要著作《意義的意義》(The Meaning of Meaning)中提出,代表了傳統語義學的典型觀點。語義三角論是一種全新的意義模式,也稱意義三角論。該理論是指符號、意義和客觀事物之間處於一種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的關係之中。它強調語言符號是對事物的指代,指稱過程就是符號、意義和事物發生關係的過程。
基本介紹
中文名:語義三角
外文名:The semantic triangle
提出人:奧格登和理查茲
出自:《意義的意義》
語義三角,語義圈,
語義三角
語義三角形包含以下幾點含義:1)概念/思想(concept/thought)和客觀事物(referent/thing)之間是直接的聯繫。概念是在客觀事物的基礎上概括而成的,是客觀事物在頭腦中的反映。二者用直線連線,表示a concept refers to a thing,即概念反映客觀事物。2)概念與符號/詞(symbol/word)之間也有直接聯繫。概念是通過符號表達出來的,二者用實線連結,表示a word symbolize a concept,即詞表示概念。3)符號或詞與指稱物/事物(referent/thing)之間沒有直接的、必然的聯繫,二者之間具有任意性,是約定俗成的。虛線表示a word stands for a referent,即詞代表指稱物。符號與指代物之間沒有內在的必然聯繫,真正的聯繫存在於人的頭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