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瑟爾謨

安瑟爾謨

安瑟爾謨(Anselmus,又譯安瑟倫,約1033~1109),歐洲中世紀經院哲學家、神學家,極端的實在論者,被稱為"最後一名教父和第一個經院哲學家"。生於義大利皮埃蒙特的奧斯塔城一貴族家庭。少年時在法國畢爾岡底就學。後加入本篤會柏克隱修院,不久升任副院長及院長,1093年被任命為英國坎特伯雷大主教,曾因擁護教皇權益與英王發生爭執,並為爭奪主教任命權兩次被迫出走。1107年教皇與英王達成協定,安瑟爾謨遂被召回英國繼任大主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瑟爾謨
  • 外文名:Anselmus
  • 別名:安瑟倫
  • 出生日期:1033
學術觀點,代表論著,

學術觀點

安瑟爾謨力圖調和信仰與理性的矛盾,強調必須從信仰出發,運用"辯證的方法",即形式邏輯,論證基督教正統教義。他同A.奧古斯丁一樣主張"信仰而後理解",探索真理首先必須以信仰為根據。同時他也提出:僅有信仰而不訴諸理性,則近於玩忽。他認為神是存在的。在《獨白》中,他運用因果律,從事物有不同程度的完善推出必有一個最完善者,即神的存在。在《宣講》中他提出哲學史上著名的"本體論論證"。他從神的概念直接推出神的存在,認為人們心中有一個神的觀念,這個觀念本身的意思是一個不可構想更大的最偉大者。但如果它僅僅存在於人們的思想中,則還可以構想一個更偉大者,而這是有矛盾的。所以,神這個不可構想更大的最偉大者不僅存在於人們的思想中,也必存在於現實中。這個論證遭到當時法國馬爾穆節隱修院修士高尼羅的駁斥。高尼羅在他所著的《為愚人辯》中指出,存在於心中的未必存在於現實;安瑟爾謨所證明的最偉大的存在不過是"海上仙島"。安瑟爾謨的本體論論證,後來得到R.笛卡爾、G.W.萊布尼茨、G.W.F.黑格爾等的肯定和修改,但被托馬斯·阿奎那、J.洛克、I.康德等所擯棄。安瑟爾謨在早期著作《論信仰》中曾力斥羅瑟林的唯名論,認為一般是獨立於個別之外的客觀實在,一般高於個別,而越是一般的東西就越有實在性。上帝是最一般的,因此最實在。安瑟爾謨根據這一哲學理論,提出教權高於王權的政治主張,為羅馬教會的世界統治進行辯護。

代表論著

《獨白》(Monologion, 1076)
《宣講》(Proslogion, 1077-1078)
《論語法學家》(De grammatico, 1080-1085)
《論真理》(De veritate, 1080-1085)
《論選擇的自由》(De libertate arbitrii, 1080-1085)
《論魔鬼的墮落》(De casa diaboli, 1085-1090)
《書信:論道成肉身》(Epistola De Incarnatione Verbi, 1094)
《上帝何以化身為人》(Cur Deus homom, 1094-1098)
《論純潔受胎和原罪》(De Conceptu Virginali et de Originali Peccato, 1099-1100)
《對於人類救贖的沉思》(Meditatio Redemptionis Humanae, 1099-1100)
《論聖靈的發出》(De Processione Spiritus Sancti, 1102)
《書信:論基督宗教的聖事》(Epistola de Sacramentis Ecclesiae, 1106-1107)
《論上帝的預知、預見、恩典同自由意志的和諧》(De Concordia Praescientiae et Praedestinationis Gratiae Dei cum Libero Arbiiro, 110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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