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備製造業調整和振興規劃

裝備製造業是為國民經濟各行業提供技術裝備的戰略性產業,產業關聯度高、吸納就業能力強、技術資金密集,是各行業產業升級、技術進步的重要保障和國家綜合實力的集中體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裝備製造業調整和振興規劃
  • 頒布單位:國務院
  • 頒布時間:2009-5-12
  • 法規標題:裝備製造業調整和振興規劃
規劃介紹,形勢,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規劃目標,主要任務,政策措施,規劃實施,

規劃介紹

【失效時間】
【全文】
裝備製造業調整和振興規劃
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總體要求,確保裝備製造業平穩發展,加快結構調整,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自主化水平,推動產業升級,特編制本規劃,作為裝備製造業綜合性應對措施的行動方案。規劃期為2009-2011年。

形勢

經過多年發展,我國裝備製造業已經形成門類齊全、規模較大、具有一定技術水平的產業體系,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特別是《國務院關於加快振興裝備製造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8號)實施以來,裝備製造業發展明顯加快,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化水平顯著提高,國際競爭力進一步提升,部分產品技術水平和市場占有率躍居世界前列。我國已經成為裝備製造業大國,但產業大而不強、自主創新能力薄弱、基礎製造水平落後、低水平重複建設、自主創新產品推廣套用困難等問題依然突出。同時,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2008年下半年以來,國內外市場裝備需求急劇萎縮,我國裝備製造業持續多年的高速增長勢頭明顯趨緩,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滑,可持續發展面臨挑戰。
應該看到,我國目前正處於擴大內需、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對先進裝備有著巨大的市場需求;金融危機加快了世界產業格局的調整,為我國提供了參與產業再分工的機遇,裝備製造業發展的基本面沒有改變。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抓住機遇,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產業最佳化升級,加強技術創新,促進裝備製造業持續穩定發展,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出貢獻。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託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大規模開展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化工作;通過加大技術改造投入,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基礎配套件和基礎工藝水平;通過加快企業兼併重組和產品更新換代,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全面提升產業競爭力,努力推進裝備製造業由大到強的轉變。

基本原則

堅持裝備自主化與重點建設工程相結合。加強政策支持和市場引導,充分利用實施重點建設工程和調整振興重點產業形成的市場需求,加快推進裝備自主化,保障工程需要,帶動產業發展。
堅持自主開發與引進消化吸收相結合。支持企業自主開發新產品,鼓勵開展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引導企業逐步由依賴引進技術向自主創新轉變,大力推進技術產業化。
堅持發展整機與提高基礎配套水平相結合。努力實現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化,帶動基礎配套產品發展。提高基礎件技術水平,開發特種原材料,扭轉基礎配套產品主要依賴進口的局面。
堅持發展企業集團與扶持專業化企業相結合。支持裝備製造骨幹企業通過兼併重組發展大型綜合性企業集團,鼓勵主機生產企業由單機製造為主向系統集成為主轉變,引導專業化零部件生產企業向“專、精、特”方向發展,形成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產業格局。

規劃目標

1.產業實現平穩增長。保持裝備製造業生產經營穩定,增加值占全國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逐步上升,為擴大內需、轉變發展方式、確保國民經濟穩定增長提供保障。
2.市場份額逐步擴大。提高國產裝備質量水平,擴大國內市場,國產裝備國內市場滿足率穩定在70%左右,鞏固出口產品競爭優勢,穩定出口市場。
3.重大裝備研製取得突破。全面提高重大裝備技術水平,滿足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和重點產業調整振興需要,百萬千瓦級核電設備、新能源發電設備、高速動車組、高檔數控工具機與基礎製造裝備等一批重大裝備實現自主化。
4.基礎配套水平提高。基礎件製造水平得到提高,通用零部件基本滿足國內市場需求,關鍵自動化測控部件填補國內空白,特種原材料實現重點突破。
5.組織結構最佳化升級。形成若干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工貿一體化大型企業集團,形成一批參與國際分工的“專、精、特”專業化零部件生產企業。
6.增長方式明顯轉變。生產組織方式和重要生產工藝得到改進,現代製造服務業得到發展,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顯著降低,勞動生產率顯著提高,大型企業集團的現代製造服務收入占銷售收入比重達到20%以上。

主要任務

(一)依託十大領域重點工程,振興裝備製造業。
1.高效清潔發電。以遼寧紅沿河、福建寧德福清、廣東陽江、浙江方家山和三門、山東海陽以及後續核電站建設工程為依託,推進二代改進型、AP1000核電設備自主化,重點實現壓力容器、蒸汽發生器、控制棒驅動機構、核級泵閥、應急柴油機等主要設備的國內製造。以東北、西北、華北北部和沿海地區大型風電場工程為依託,推進風電設備自主化,重點實現變頻控制系統、風電軸承碳纖維葉片等產品的國內製造。進一步提高70萬千瓦以上水電設備、大型抽水蓄能機組、百萬千瓦級超臨界/超超臨界火電設備、大型燃氣機組、垃圾焚燒發電設備等技術裝備的性能質量。開發太陽能發電設備。發展大型火電、核電站輔機。
2.特高壓輸變電。以特高壓交直流輸電示範工程為依託,以交流變壓器、直流換流變壓器、電抗器、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全封閉組合電器等為重點,推進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和±800千伏直流輸變電設備自主化。
3.煤礦與金屬礦採掘。以平朔東、勝利東二號、白音華、朝陽等十個千萬噸級大型露天煤礦,酸刺溝等十個深井煤礦,以及大型金屬礦建設為依託,大力發展新型採掘、提升、洗選設備,重點實現電牽引採煤機液壓支架、大型礦用電動輪自卸車、大型露天礦用挖掘機等設備的國內製造。
4.天然氣管道輸送和液化儲運。以西氣東輸二線、陝京三線等天然氣管道輸送工程為依託,發展長距離輸送管道燃壓機組、大型管線球閥和控制系統等裝備;以浙江、江蘇、珠海、青島等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工程為依託,發展大型液化天然氣運輸船及接收站等設備。
5.高速鐵路。以在建的京滬、京廣、京瀋、滬昆等約1萬公里高速鐵路客運專線,以及西部幹線鐵路、煤運通道建設項目為依託,組織實施鐵路交通設備自主化,實現高速動車組、大功率交流傳動電力/內燃機車、重載貨車、大型養護機械等裝備的國內製造。
6.城市軌道交通。以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17個城市近70條線路工程項目為依託,重點實施城市軌道交通車輛、信號系統、列車網路控制系統、制動系統、主輔逆變器等機電設備自主化。
7.農業和農村。以國家新增千億斤糧食工程為依託,大力發展大功率拖拉機及配套農機具、節能環保中型拖拉機等耕作機械,通用型穀物聯合收割機、新型半餵入式水稻聯合收割機、高效玉米聯合收割機、自走式采棉機等收穫機械,免耕播種機,節水型噴灌設備等。適應新農村建設、農業現代化的需要,重點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成套設備、灌溉和排澇設備、沼氣除料設備、農村安全飲水淨化設備等。
8.基礎設施。適應交通、能源、水利、房地產等行業發展需要,以大型隧道全斷面掘進機、大型履帶吊和全路面起重機、架橋機瀝青混凝土攪拌和再生成套設備等為重點,發展大型、新型施工機械;以空管設備和空管自動化系統、行李和貨物高速分揀系統、安檢設備與智慧型化監測系統、航顯綜合系統及設備、機場信息集成系統及設備等為重點,發展機場專用裝備;以大型斗輪堆取料機翻車機、裝卸船機等為重點,發展港口機械。
9.生態環境和民生。適應環境保護和社會民生需要,大力發展污水污泥處理設備、脫硝脫硫設備、餘熱餘氣循環再利用設備、環境線上監測儀器儀表,食品、藥品、煤礦瓦斯等安全檢測設備,重大事故應急救援設備,數位化醫療設備等。
10.科技重大專項。加快實施高檔數控工具機與基礎製造裝備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高速精密複合數控金切工具機、重型數控金切工具機、數控特種加工工具機、大型數控成形衝壓設備、重型鍛壓設備、清潔高效鑄造設備、新型焊接設備與自動化生產設備、大型清潔熱處理與表面處理設備等八類主機產品,基本掌握高檔數控裝置、電機及驅動裝置、數控工具機功能部件、關鍵部件等的核心技術。
(二)抓住九大產業重點項目,實施裝備自主化。
1.鋼鐵產業。以鋼鐵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確定的工程為依託,以冷熱連軋寬頻鋼成套設備、大型板坯連鑄機彩色塗層鋼板生產設備、大型制氧機、大型高爐風機、餘熱回收裝置等為重點,推進大型冶金成套設備自主化。
2.汽車產業。結合實施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重點提高汽車衝壓、裝焊、塗裝、總裝四大工藝裝備水平,實現發動機、變速器新能源汽車動力模組等關鍵零部件製造所需裝備的自主化。
3.石化產業。以石化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確定的工程為依託,以千萬噸級煉油、百萬噸級大型乙烯對苯二甲酸(PTA)、大化肥、大型煤化工和天然氣輸送液化儲運等成套設備,大型離心壓縮機組、大型容積式壓縮機組、關鍵泵閥反應熱交換器、擠壓造粒機、大型空分設備低溫泵等為重點,推進石化裝備自主化。
4.船舶工業。結合實施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重點提高焊接、塗裝工藝裝備水平,實現船用柴油機曲軸、推進器、艙室設備、甲板機械等關鍵零部件製造所需裝備的自主化。
5.輕工業。結合實施輕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食品機械、製漿造紙機械、塑膠成型機械、製革製鞋機械、光機電一體化縫製機械、包裝設備以及食品安全檢測設備等為重點,推進輕工機械自主化。
6.紡織工業。結合實施紡織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粗細聯、細絡聯、高速織造設備,非織造成套設備、專用織造成套設備,高效、連續、短流程染整設備等為重點,推進紡織機械自主化。
7.有色金屬產業。結合實施有色金屬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高精度軋機大斷面及複雜截面擠壓機等為重點,推進有色冶金設備自主化。
8.電子信息產業。結合實施電子信息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積體電路關鍵設備、平板顯示器件生產設備、新型元器件生產設備、表面貼裝及無鉛工藝整機裝聯設備、電子專用設備儀器及工模具等為重點,推進電子信息裝備自主化。
9.國防軍工。結合國防軍工發展需要,以航空、航天、艦船、兵器、核工業等需要的關鍵技術裝備,以及試驗、檢測設備為重點,推進國防軍工裝備自主化。發揮軍工技術優勢,促進軍民結合。
(三)提升四大配套產品製造水平,夯實產業發展基礎。
1.大型鑄鍛件。重點發展大型核電設備鑄鍛件,百萬千瓦級超臨界/超超臨界火電機組鑄鍛件,70萬千瓦以上等級大型混流式水輪機組鑄鍛件,石化、煤化工重型容器鍛件,冷熱連軋機鑄鍛件,大型船用曲軸、螺旋槳軸鍛件,大型軸承圈鍛件等。
2.基礎部件。重點發展大功率電力電子元件、功能模組,大型、精密軸承,高精度齒輪傳動裝置,高強度緊固件,高壓柱塞泵/電動機、液壓閥、液壓電子控制器、液力變速箱,氣動元件,軸承密封系統、橡塑密封件等。加快發展工業自動化控制系統及儀器儀表、中高檔感測器等。
3.加工輔具。重點發展大型精密型腔模具、精密衝壓模具、高檔模具標準件,高效、高性能、精密複雜刀具,高精度、智慧型化、數位化量儀,高檔精密磨料磨具等。
4.特種原材料。重點發展耐高溫、耐高壓、耐腐蝕電站用鋼(鋼管),大型變壓器用高磁感取向矽鋼,高壓、特高壓輸變電設備用絕緣材料,高速列車轉向架、輪對用特種鋼,飛機用高檔鋁型材,軸承、齒輪、模具、量具、刃具、高強度緊固件用特種鋼,工具機滾珠絲槓和直線導軌專用鋼材,高耐磨鋼,高強度、耐高溫、低磨損、長壽命複合密封材料等。
(四)推進七項重點工作,轉變產業發展方式。
1.加快產業組織結構調整。重點支持裝備製造骨幹企業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重組,逐步形成具有工程總承包、系統集成、國際貿易和融資能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加大對重點基礎配套企業的投入力度,引導民營資本和外資投向基礎零部件、加工輔具等領域,發展一批高起點、大規模、專業化企業,健全產業配套體系。
2.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大科研投入力度,集中攻克一批長期困擾產業發展的共性技術。加快建設一批帶動性強的國家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等,提升企業產品開發、製造、試驗、檢測能力。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結合,鼓勵科研院所走進企業,支持企業培養壯大研發隊伍。
3.提高專業化生產水平。改進企業生產組織方式,合理配置資源,整合區域內鑄造、鍛造、熱處理、表面處理四大基礎工藝能力,建設專業化生產中心。加大技術改造投入力度,推廣先進制造技術和清潔生產方式,提高材料利用率和生產效率,降低能耗,減少污染物排放。
4.加快完善產品標準體系。加快制(修)訂裝備產品技術標準,提高標準水平,促進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淘汰落後產品。跟蹤國際先進技術發展趨勢,注重與國際標準接軌,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工作,促進自主創新產品進入國際市場。
5.利用境外資源和市場。充分吸收借鑑境外先進管理經驗,有選擇地引進先進技術,為海外專業技術人才回國工作創造良好條件,提高我國裝備製造業技術水平。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兼併重組境外企業和研發機構。穩定和擴大裝備產品出口,提高出口產品技術含量、附加值和成套水平。
6.發展現代製造服務業。圍繞產業轉型升級,支持裝備製造骨幹企業在工程承包、系統集成、設備租賃、提供解決方案、再製造等方面開展增值服務,逐步實現由生產型製造向服務型製造轉變。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延伸擴展研發、設計、信息化服務等業務,為其他企業提供社會化服務。
7.加強企業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引導裝備製造企業加快改革步伐,最佳化產權結構,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強企業管理,全面提高科學決策和生產、經營水平,增強參與國際競爭和防範市場風險的能力。改進企業生產組織方式,加強產品質量管理,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引進和培養創新型研發設計人才、開拓型經營管理人才、高級技能人才等專業人才,強化職工培訓,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滿足企業可持續發展需要。

政策措施

(一)發揮增值稅轉型政策的作用。
充分發揮增值稅轉型政策對企業技術進步的促進作用,鼓勵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加快裝備更新,調整產品結構,推動企業技術進步。
(二)加強投資項目的設備採購管理。
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要支持自主創新的技術裝備。項目申報檔案中須附有設備採購清單,項目諮詢評估階段需對設備採購方案進行評估,項目實施階段要加強對設備招投標的監督和指導,確保自主創新設備採購方案的落實。
(三)鼓勵使用國產首台(套)裝備。
建立使用國產首台(套)裝備的風險補償機制。鼓勵保險公司開展國產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業務。
(四)加大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投資力度。
制定《裝備製造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項目及產品目錄》,支持使用國產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支持目錄內裝備的自主化、節能節材減排改造、企業兼併重組後內部資源整合、區域性四大基礎工藝中心建設、發展現代製造服務業等。
(五)支持裝備產品出口。
完善出口退稅政策,適當提高部分高技術、高附加值裝備產品的出口退稅率。鼓勵金融機構增加出口信貸資金投放,支持國內企業承攬國外重大工程,帶動成套設備和施工機械出口。
(六)調整稅收優惠政策
鼓勵開展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對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部件及原材料,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在對鑄件鍛件、模具、數控工具機產品增值稅實行先征後返的政策到期後,研究制定新的稅收扶持政策,調整政策適用範圍,引導發展高技術、高附加值產品。
(七)推進企業兼併重組
制定鼓勵境內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重組的政策措施,妥善解決富餘人員安置、債務核定與處置、財稅利益分配等問題;對重組企業發行股票、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長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以及申請貸款等予以支持;對境內企業併購境外製造企業和研發機構,可給予相關項目貸款貼息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條件下開展境內外併購貸款業務
(八)落實節能產品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
用好節能產品補貼資金,對購買高效節能裝備產品的終端用戶給予補貼,2009年先行開展對高效電機推廣套用的補貼。抓緊落實好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及早兌現到戶。
(九)建立產業信息披露制度
適時向社會發布產業政策導向、項目核准企業重組產能利用、進出口、生產銷售庫存等信息,為企業投資決策、銀行貸款、土地預審等提供信息指導。
(十)支持產品檢驗檢測和認證機構建設。
加強產品質量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提高質量檢測水平。建設高速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等新型裝備產品檢驗檢測和認證機構,完善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體系。

規劃實施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根據《規劃》分工,儘快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規劃》順利實施。要適時開展《規劃》的後評價工作,及時提出評價意見。
各地區要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落實方案,確保取得實效。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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