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詩經》的表現手法之一)

興(《詩經》的表現手法之一)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賦、比、興,是詩經的主要三種表現手法,興是借他物來引出此物的意思,相當於現在的象徵修辭方法。
周禮.大師》(大音泰)曰: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鄭玄箋云:教,教瞽蒙也。風(音諷),言賢聖治道之遺化也。賦之言,鋪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比,見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類以言之。興,見今之美,嫌於媚諛,取善事以喻勸之。雅,正也,言今之正者,以為後世法。頌之言,誦也、容也,誦今之德,廣以美之。鄭司農鄭眾字仲師,後漢書有傳)云:古而自有風雅頌之名,故延陵季子觀樂於魯時,孔子尚幼,未定詩書,而因為之歌,其衛風乎?又為之歌小雅大雅,又為之歌頌(春秋左氏傳魯襄公二十九年)。論語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子罕第九)。時禮樂自諸侯出,頗有謬亂不正,孔子正之。曰比曰興,比者,比方於物也。興者,託事於物。賈公彥疏云:教六至曰頌。釋曰: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但就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揔謂之六詩也。注教教至於物。釋曰:鄭知此教,是教瞽蒙者,按下瞽蒙職云:諷誦詩。故知教者,教瞽蒙也。雲風言賢聖治道之遺化也者,但風是十五國風,從關雎至七月,則是揔號,其中或有剌,責人君;或有褒,美主上。今鄭雲言賢聖治道之遺化者,鄭據二南正風而言。周南,是聖人治道遺化;召南(召音邵),是賢人治道遺化。自邶鄘已下,是變風,非賢聖之治道者也。雲賦之言鋪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者,凡言者,直陳君之善惡,更假外物為喻,故云鋪陳者也。雲比見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類以言之興見今之美嫌於媚諛取善事以喻勸之者,謂若關雎,興后妃之類是也。雲雅正也言今之正者以為後世法者,謂若鹿鳴文王之類是也。雲頌之言誦也容也誦今之德廣以美之者,凡言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謂若清廟頌文王之樂歌之類是也。鄭司農雲古而自有風雅頌之名已下,後鄭從之(鄭眾,先鄭;鄭玄,後鄭),故不破。若然此經有風雅頌,則在周公時明,不在孔子時矣。而先鄭引春秋為證者,以時人不信周禮者,故以春秋為證,以與春秋同明,此是周公所作耳。按:襄二十九年季札聘魯,請觀周樂,為之歌邶鄘衛小雅大雅及頌等。先鄭彼注云:孔子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自衛反魯,在哀公十一年(魯哀公十一年,公元前四八四年),當此時,雅頌未定,而云為歌大雅小雅頌者,傳家據已定錄之言季札之於樂,與聖人同,與此注違者,先鄭兩解,雖然據此經,是周公時,已有風雅頌,則彼注非也。
“興”字的本義是“起”,因此又多稱為“起興”。《詩經》中的“興”,用朱熹的解釋,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就是藉助其他事物為所詠之內容作鋪墊。它往往用於一首詩或一章詩的開頭。有時一句詩中的句子看似比似興時,可用是否用於句首或段首來判斷是否是興。例衛風·氓中“桑之未落,其葉沃若”就是興。.大約最原始的“興”,只是一種發端,同下文並無意義上的關係,表現出思緒無端地飄移聯想。就像秦風的《晨風》,開頭“鴥彼晨風,郁彼北林”,與下文“未見君子,憂心欽欽”云云,很難發現彼此間的意義联系。雖然就這實例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時代懸隔才不可理解,但這種情況一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現代的歌謠中,仍可看到這樣的“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