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興仁縣委興仁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興仁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縣通〔2010〕5號)檔案,設立興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政府辦公室,掛興仁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興仁縣國防教育辦公室、興仁縣外事僑務辦公室、興仁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一)秘書一股
撰寫《政府工作報告》、縣人民政府重要文稿和縣長講話稿;負責縣人民政府重大活動宣傳報導的組織工作;辦理機構編制、審計、監察、糾風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圍繞縣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
設股長1名、副股長1名。
(二)秘書二股
承辦縣人民政府全體會議、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和電視電話會議等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有關事務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會議的會務及督辦工作;負責辦公室內部有關文字、秘書工作及政府公報的編輯出版。辦理縣及以上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
設股長1名、副股長1名。
(三)秘書三股
負責公文的簽收、辦理文電收發、傳閱及歸案、查閱、銷毀工作,印鑑、檔案管理;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內部保密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
設股長1名、副股長1名。
(四)信息政務股
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編輯、報送;指導、督促縣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化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辦公室政務信息化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入口網站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電子政務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文電及相關業務工作。
設股長1名、副股長1名。
(五)綜合股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財務、車輛管理和後勤保障;負責值班工作、上下聯繫、公務接洽和來客接待工作;承擔會議會務及文電收發、分辦、印刷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
設股長1名、副股長1名。
(六)法制股
承辦縣人民政府及辦公室擬制的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前置審查及上報備案工作,負責全縣性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接受委託代理縣人民政府辦理民事法律事務;對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行政執法機關和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協調解決行政執法爭議;督促指導全縣依法行政工作;受理審理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賠償案件,承辦縣人民政府行政應訴工作。
設股長1名。
(七)外事僑務股
負責出國管理的審核報批,承辦縣四大家領導出國訪問的具體報批事宜,協調重要涉外活動;協助處理涉外事故或案件,指導民間對外交往工作。負責落實僑務政策法規,負責僑情調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僑務信訪、接待工作。
設股長1名。
另外,興仁縣接待辦公室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其宗旨和業務範圍按仁機編字[2007]26號檔案執行,核定事業編制8名,工勤編制1名,縣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主任1名。興仁縣政府機關機關事務局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下設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2名,縣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興仁縣政務服務中心有關事項待州批准後另行行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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