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縣教育局

興仁縣教育局

興仁縣教育局根據《中共興仁縣委興仁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興仁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縣通[2010]5號)檔案,設立興仁縣教育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仁縣教育局
  • 內設機構:5個內設機構
  • 性質: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依據:縣通[2010]5號)檔案
內設機構,下設單位,

內設機構

根據《中共興仁縣委興仁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興仁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縣通[2010]5號)檔案,設立興仁縣教育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興仁縣教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聯絡、信訪、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政務公開、安全保密、接待、目標績效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公車管理、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擬訂本單位工作規章制度,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設主任1名。
(二)政工股
負責全縣教職工的規劃、編制、人事、統計、調配、辭退、考核、評優、聘任工作;負責教師職稱申報評審、教師資格審核認定和國語測試工作;負責教職工勞資福利、退休審查報批和人事年報工作;負責教職工師德師風建設;負責全縣教職工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承擔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設股長1名、副股長1名。
(三)計畫股
負責編制學校基建計畫、危房改造計畫、教學設施添置計畫,建立校舍管理檔案;負責教育系統財會人員培訓、財務檢查和審計;負責局機關工資報審、教育系統國家固定資產的管理、註冊和審批。
設股長1名。
(四)教育股
負責全縣中國小校、幼稚園的教育行政管理。擬定並實施全縣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民族教育改革和特殊教育政策;負責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義務教育證書的審查和高中會考的管理;負責“兩基”鞏固提高工作,蒐集、整理和保管有關資料;管理職業學校教育;負責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指導教師培訓工作。
設股長1名。
(五)宣傳法規股
負責教育系統對內、對外新聞發布和新聞報導管理;管理學習資料的征訂和發放;宣傳貫徹執行教育法規和地方性規章,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國小校法制宣傳教育;督促檢查各中國小校執行法律法規情況;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案件;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受理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信訪接待工作。
設股長1名。

下設單位

人事檔案管理中心
為縣教育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幹部、工人的檔案管理工作(局機關幹部除外)。核定事業編制5名,縣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主任1名。
財務管理中心
為縣教育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教育系統經費的預決算和資金管理,承擔全縣各中國小校(副科級及以上學校除外)的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核定事業編制12名,縣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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