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縣交通運輸局

興仁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興仁縣委興仁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興仁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縣通[2010]5號)檔案,設立興仁縣交通運輸局,為興仁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仁縣交通運輸局
  • 地點:興仁縣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內設機構,事業單位,地圖信息,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聯絡、接待、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目標績效管理、本系統計畫生育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公車管理、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擬訂本單位工作規章制度,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技術職稱評聘;承擔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設主任1名。
(二)財務
制定交通行業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的實施細則和辦法;匯總、上報財務預結算;管理各項交通規費的徵收和解撥;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建設資金信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行業價格、財稅、規費、籌資等調控政策措施;負責局機關財務、財務檔案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負責指導、監督、檢查交通行業的財務管理。
設股長1名。
(三)綜合規劃股
負責編制全縣交通基本建設發展規劃、擬定公路、水路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建設計畫;負責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和設計市場的管理;負責委託勘察設計,辦理委託招標事宜,對施工技術、質量、進度、投資契約和施工監理進行管理;承擔交通建設工程評價工作;負責全縣公路統計、路況普查、工程技術檔案的編制和管理。指導通村組公路建設。
設股長1名。
(四)法規安全股
負責國家交通法規和有關法規的貫徹執行、監督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縣交通行業的法制建設,指導監督運政、路政、港政執法工作。負責交通法規諮詢、行業法律業務行政複議與應訴、普法工作;負責全縣公路、水上交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行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事故的統計與分析、參與事故的調查與處理等工作;負責信訪工作。
設股長1名。
(五)行政審批股
承擔由交通運輸局負責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工作,辦理有關行政許可業務、非行政許可業務和便民服務業務。
設股長1名。

事業單位

另外,興仁縣地方海事處,為縣交通運輸局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貫徹國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全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對船舶進行註冊登記,檢查船舶技術狀況,審查船員資格;負責維護水上交通秩序和水上水下施工工程監管;審批、管理沉船及貨物打撈、清除;組織指揮水上交通應急救援,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及船舶污染事故;組織水上安全巡查和護航,監督管理水上運輸和船舶維修。核定事業編制4名,縣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處長1名。
興仁縣路政管理大隊,為縣交通運輸局所屬股級事業單位。負責制定路政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計畫、目標、任務和措施。負責轄區內超限運輸車輛管理;負責轄區內公路交通標誌、標線管理;組織實施路政巡查,保護路產,管理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按管理許可權,負責轄區內路政許可事宜;審核上報由上級公路管理機構審批的許可事項;監督檢查公路養護作業、施工路段規範設定標誌;參與公路工程初步設計會審、竣工驗收和路產交接工作;負責路政票據、法律文書、證章、裝備器材、服裝的使用和管理。核定事業編制30名,工勤編制8名,縣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2名。
興仁縣公路管理所,為縣交通運輸局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其宗旨和業務範圍、人員編制另行行文規定。
興仁縣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局,為縣交通運輸局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負責擬訂城市出租客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出讓、轉讓、變更和撤銷的管理工作;負責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資質審核;負責出租汽車客運企業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有關投訴的處理工作;制定客運服務規範並進行監督檢查。核定事業編制7名,工勤編制1名。設局長1名。
興仁縣水上應急搜救中心,隸屬縣地方海事處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水上公共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搜救工作。編制5名,設主任1名。 縣交通運輸局下設2個股級事業單位:交通安全監理站、公路建設管理站,其宗旨和業務範圍及人員編制按仁機編字〔2010〕9號檔案執行。

地圖信息

地址: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興仁市振興大道交通運輸局(興仁縣地稅局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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