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監管機構

自律監管機構是通過制度公約、章程、準則、細則,對證券市場活動進行自我監管的組織。自律組織一般實行會員制。符合條件的證券經營機構及其它機構,可申請加入自律組織成為其會員。如證券同業公會、證券交易所等。我國的自律性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證券業協會、上海、深圳兩家證券交易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律監管機構
  • 解釋:對市場活動進行自我監管的組織
  • 制度:一般實行會員制
  • 主要機構:中國證券業協會
1.英國自律監管機構
英國是以自律管理為主的國家,其自律性監管機構為證券業理事會和證券交易所協會。證券業理事會主要負責制定、解釋有關證券交易的各項規章制度。理事會下設一個常設委員會,負責調查證券業內人士根據有關規章進行的投訴。證券交易所協會管理包括倫敦和全國其它6個地方性交易所的具體業務,實際控制和管理全國日常的證券交易活動。在此之下,由各證券交易所根據其交易規則,對上市公司及有關人士進行管理。在證券業理事會和證券交易所協會的自律管理基礎上,英國貿易部下設公司登記處兼管公司股票發行登記,還對非交易所會員的證券商實行一定的監管。英格蘭銀行對一定金額以上的股票發行權進行審批。
2.美國自律監管機構
在美國,自律機構包括各證券交易所、證券商協會、市政證券立法委員會、清算機構等。
1.證券交易所。各個交易所均訂有規則監管在其市場的買賣及營運活動。這些交易所遵照1934年《證券交易法》實施自我監管,並據此承擔責任,以確保市場公平及其成員均能遵守聯邦證券法。紐約證券交易所是美國最著名的自我監管市場,負責監管其會員公司的內部運作。
2. 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是美國最大的註冊證券協會。該協會負責監管所有非紐約交易所及美國證券交易所會員的證券經紀公司,並管理美國的場外市場的交易活動。它由證券發行公司、個人證券經紀人、投資銀行和證券交易商等組成。協會內部以理事會為最高權利機構,理事會成員由會員民主產生。協會經費來源於會員註冊費,及其會員按經營利潤的一定比例上繳的會員費。證券商協會主要管理職能是:
3.市政證券立法委員會。它由聯邦證券與交易委員會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設立,藉以防止證券欺詐行為以及就有關市政證券交易的糾紛作出審定。
4.清算機構。為其成員制定須予以遵守的內部運作規則。
5.其它自律組織。美國證券業自律性組織還有投資銀行家協會、投資公司協會、共同基金組織協會、投資顧問協會、期權證券商協會、證券經紀人協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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