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執政

臨時執政

臨時執政,官名。1925年12月26日段祺瑞公布修正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制新制共七條,除重申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以臨時執政總攬政務,發布命令,統帥海陸軍,對外為國家代表等外,規定由國務總理和各部總長國務員,組成國務會議,以國務總理為主席,又定臨時政府的命令和一切有關國務的文書,統由國務總理和各部總長全體或一部分副署。

擔任"臨時執政"之初,段企圖通過召開善後會議,聯絡各方實力派,推進"和平統一",並利用軍閥之間形成的暫時均勢,從內部對北洋體系作一番整合。其間經歷了不同政治體制的艱難選擇,以及各派政治勢力之間"務求燕雀均衡"的權力分配。然而,由於段政府缺乏軍政實力,沒能形成為南北新舊各方認同並擁戴的權勢中心,其整合北洋的努力未著成效。

民國十三年(1924)11月24日至十五年4月20日,段祺瑞任此職。時在第二次直奉戰爭直系失敗、大總統曹錕退位之後,由各派軍閥協商產生。
臨時執政的職權本集總統與國務總理於一身,後雖增設國務總理,但仍由段氏控制。三一八慘案(執政府衛兵槍殺請願學生)後,被馮玉祥驅逐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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