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臨川先生)

王安石(中國北宋政治家、文學家、思想家、改革家)

臨川先生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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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1021年12月19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撫州臨川縣(今屬江西省撫州市)人。中國北宋時期政治家、文學家、思想家、改革家。

慶曆二年(1042年),王安石中進士,歷任揚州簽判、鄞縣知縣、舒州通判等職,政績顯著。宋仁宗末年,曾作《上仁宗皇帝言事書》,要求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但未被採納。宋神宗即位後,任翰林學士,上《本朝百年無事札子》,繼續闡述變法主張,深得神宗賞識。熙寧二年(1069年),升任參知政事,主持變法,陸續制定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保甲法保馬法將兵法等。次年拜相,大力推行改革,並積極促成熙河開邊。變法初期,神宗對王安石言聽計從。然而在新法實施過程中出現諸多問題,導致反對者聲勢頗大,且變法派內部也出現分裂。熙寧七年(1074年),王安石被罷相。一年後被神宗再次起用,旋即又因君臣間在變法上的分歧而罷相,出判江寧。累封為荊國公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勢,新法皆廢,王安石郁然病逝於鐘山,享年六十六歲。累贈為太傅、舒王,諡號“文”,世稱王文公。

王安石潛心研究經學,創“荊公新學”,促進宋代疑經變古學風的形成。他的散文雄健峭拔,名列“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詩擅長於說理與修辭,晚年詩風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遠韻的風格在北宋詩壇自成一家,世稱“王荊公體”;其詞雖不多而風格高峻。有《臨川集》等著作存世。今人輯有《王安石全集》。

基本介紹

  • 全名:王安石
  • 別名:王荊公、王文公、臨川先生、獾郎 
  • :介甫
  • :半山
  • 諡號:文
  • 封號:舒國公→荊國公→舒王(後追奪)
  • 所處時代北宋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臨江軍 
  • 出生日期:1021年12月19日
  • 逝世日期:1086年5月21日
  • 逝世地江寧
  • 陵墓:江寧半山園
  • 主要成就:推行變法,力圖改變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
    任用王韶,收復五州
    文章、詩詞創作成就頗高,名列“唐宋八大家”之一
  • 主要作品臨川集、臨川集拾遺
  • 最高官職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司空等→太傅(贈)
  • 籍貫:江南西路撫州臨川縣(今江西省撫州市) 
人物生平,少年英才,陳說政事,懇辭入朝,越次入對,熙寧變法,新舊黨爭,兩度罷相,病逝江寧,為政舉措,政治,軍事,主要影響,綜述,散文,詩歌,詞,歷史評價,宋元,明清,近現代,軼事典故,拗相公,三不足,清廉樸素,不邇聲色,千錘百鍊,囚首喪面,張公相公,研究佛學,人際關係,主要作品,人物爭議,生日,故里,後世紀念,東鄉故里,墓葬,紀念館,史料索引,

人物生平

少年英才

宋真宗天禧五年十一月十三日(1021年12月19日)辰時,王安石出生。他是江南西路撫州臨川縣(今江西省撫州市東鄉縣上池裡陽村)人,而據清人蔡上翔轉引《清江縣古蹟志》所言,因王安石之父王益時任臨江軍判官,故“其子(王)安石生於此,後人因名其堂曰維崧”。
王安石
王安石題跋像
王安石自幼聰穎,酷愛讀書,過目不忘,下筆成文。稍長,跟隨父親宦遊各地,接觸現實,體驗民間疾苦。文章立論高深奇麗,旁徵博引,始有移風易俗之志。
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王安石隨父入京,以文結識好友曾鞏,曾鞏向歐陽修推薦其文,大獲讚賞。
慶曆二年(1042年),王安石赴開封參與會試,考中進士。據《默記》記載,王安石本被考官列名第一,但因應試賦中有“孺子其朋”一句,惹得仁宗不悅,與第四名楊寘互換,最終與狀元失之交臂。及第後,王安石被授為淮南節度判官。任滿後,他放棄了京試入館閣的機會,調為鄞縣知縣。王安石在任四年,興修水利、擴辦學校,初顯政績。
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愛民,治績斐然。宰相文彥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紀守道向仁宗舉薦他,請求朝廷褒獎以激勵風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級提拔之風為由拒絕。歐陽修舉王安石為諫官,被他以祖母年高為由推辭。歐陽修又以王安石須俸祿養家為由,任命他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與周敦頤相知,聲譽日隆。
王安石主張“發富民之藏”以救“貧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數倍之者。貧民被災。不可不恤也。”

陳說政事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調為度支判官,王安石進京述職,作長達萬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系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總結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經歷,指出國家積弱積貧的現實:經濟困窘、社會風氣敗壞、國防安全堪憂,認為癥結的根源在於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決的根本途徑在於效法古聖先賢之道、改革制度,進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構想,建議朝廷改革取士、重視人才。
王安石主張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積弊,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並以晉武帝司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圖“逸豫”,不求改革,終至覆滅的事實為例,要求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但仁宗並未採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

懇辭入朝

此後,朝廷多次委任王安石以館閣之職,均固辭不就。士大夫們以為王安石無意功名,不求仕途,遺憾無緣結識;朝廷屢次想委以重任,都擔心王安石不願出仕。朝廷任命王安石與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辭謝多次才接受。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賢院知制誥,審查京城刑獄案件,朝中士大夫都引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職期間,朝廷規定舍人院不得申請刪改詔書文字,王安石認為立法不該如此,據理力爭,得罪了王公大臣。嘉祐八年(1063年),王安石因母親病逝,遂辭官回江寧府(今江蘇南京)守喪。
宋英宗在位時期(1063年-1066年),屢次徵召王安石赴京任職,他均以服母喪和有病為由,拒絕入朝。

越次入對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因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他知江寧,旋即召他入朝任翰林學士兼侍講。從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熙寧元年(1068年)四月,神宗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召見王安石。王安石提出“治國之道,首先要確定革新方法”;勉勵神宗效法堯舜,簡明法制。神宗認同王安石的相關主張,要求其盡心輔佐,共同完成這一任務。
王安石隨後上《本朝百年無事札子》,闡釋宋初百餘年間太平無事的情況與原因,指出當時危機四伏的社會問題,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樹,認為“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

熙寧變法

主詞條:熙寧變法
熙寧二年(1069年),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躋身執政之列。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於改變風俗、確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贊同。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由王安石和陳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呂惠卿承擔條例司的日常事務,派遣提舉官四十多人,頒行新法。
王安石(臨川先生)
王安石半身畫像
熙寧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正式拜相。他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新法,開始大規模的改革運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
熙寧四年(1071年),王安石頒布改革科舉制度法令,廢除詩賦詞章取士的舊制,恢復以《春秋》,三傳明經取士。同年秋,實行太學“三舍法”。

新舊黨爭

主詞條:新舊黨爭
變法伊始,王安石對神宗提出奸佞之論,建議神宗要辨別小人並加以懲處。新法頒布後,王安石擢拔呂惠卿、章惇蔡確等多人,參與變法的實施。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於富國強兵,藉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然而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法令頒行不足一年,圍繞變法,擁護與反對兩派就展開了激烈的論辯及鬥爭。
御史中丞呂誨控訴王安石變法十大過失,神宗貶為地方官,王安石舉薦呂公著代替其職。韓琦上疏規勸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對派的巨大壓力下,神宗打算同意,執政曾公亮、陳昇之等乘機附和,王安石雖多方辯駁,神宗仍然認為應聽取各方面的建議。隨後,王安石稱病在家,繼而請求辭官歸隱。韓絳等規勸,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陳數朝廷內外諸官互相依附勾結的情況,進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懷天下。
王安石(臨川先生)
王安石
御史劉述、劉琦、錢顗、孫昌齡、王子韶程顥張戩陳襄陳薦謝景溫楊繪劉摯,諫官范純仁李常孫覺胡宗愈都因為與王安石意見不合,相繼離開朝廷。王安石很快提升秀州推官李定任御史。知制誥宋敏求李大臨,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彈劾李定違背孝道,皆被罷出朝廷。其後,呂惠卿因父親去世離開朝廷,王安石便對曾布委以重任。
熙寧三年(1070年),司馬光三次寫信給王安石(參見詞條與王介甫書),列舉實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王安石回信(參見詞條答司馬諫議書),對司馬光的指責逐一反駁,並批評士大夫階層的因循守舊,表明堅持變法的決心。隨後神宗欲起用司馬光任樞密副使,司馬光趁機複議廢止新法,神宗沒答應,司馬光遂辭職離京。
熙寧四年(1071年),開封百姓為逃避保甲,出現自斷手腕現象,知府韓維報告朝廷。王安石認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爭議紛紛,百姓更容易受到蠱惑。神宗則認為應聽取百姓之言。

兩度罷相

熙寧七年(1074年)春,天下大旱,饑民流離失所,群臣訴說免行錢的害處。據說神宗滿面愁容,想罷除“法度之不善者”。王安石認為天災即使在堯舜時代也無法避免,派人治理即可。監安上門鄭俠反對變法,繪製流民旱災困苦圖獻給神宗,並上疏論新法過失,力諫罷相王安石。
同年四月,曹太皇太后(慈聖皇后)、高太后(宣仁皇后高滔滔)亦向神宗哭訴“王安石亂天下”。神宗對變法也產生了懷疑,罷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職務,改任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從禮部侍郎超九轉而徑授吏部尚書之銜。
王安石罷相後,奏請神宗讓呂惠卿任參知政事,又要求召韓絳代替自己,二人堅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呂惠卿掌握大權後,擔心王安石回朝,借辦理鄭俠案件的機會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國,又興起李士寧案件來傾覆王安石。韓絳覺察到呂惠卿的用意,秘密奏請召回王安石。
熙寧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同年,王安石《三經義》寫成,加封為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呂惠卿外調知陳州。王安石復相後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變法派內部分裂嚴重,新法很難繼續推行下去。
熙寧九年(1076年),王安石多次託病請求離職。同年,長子王雱病故,王安石極度悲痛。十月,王安石辭去宰相之職,外調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次年(1077年),改任集禧觀使,封舒國公。
元豐二年(1079年),再次被任命為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改封荊國公。

病逝江寧

王安石退隱江寧後,選擇了城外一處叫白塘的地方,請人開渠泄水,培土造屋。因主宅距江寧城東門七里,距鐘山主峰也是七里,所謂半途之上,故將居室命名為半山園。在園內,他結交了米芾李公麟蘇軾等高逸之友。
王安石(臨川先生)
很可能是描繪王安石退居金陵時的畫像
元豐七年(1084年),王安石得了一場大病,神宗派醫生到江寧府給他治病。病好以後,他上書神宗請求以自己的住宅改建寺院,神宗賜額“報寧寺”,又稱半山寺
元豐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宋哲宗即位,改元元祐,由太皇太后高氏垂簾聽政。哲宗即位後,加拜王安石為司空。高太后在神宗時就強烈反對變法,等到自己聽政後,立即起用司馬光為相。司馬光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廢除新法。史稱“元祐更化”。
元祐元年四月初六(1086年5月21日),王安石郁然病逝於鐘山,享年六十六歲,獲贈太傅,葬於半山園。
紹聖元年(1094年),宋哲宗親政,支持新政的章惇執政,王安石得以配享神宗廟庭,並獲得諡號“文”。
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追封王安石為舒王,配享孔廟。後至靖康元年(1126年),又被追奪王爵,毀去配享的畫像,降王安石從祀於廟廷

為政舉措

政治

主詞條:王安石變法
王安石變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變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增強對外防禦,對內彈壓的能力,以鞏固和加強封建統治。從新法次第實施,到新法為守舊派所廢罷,其間將近十五年。在這十五年中,每項新法在推行後,雖然都不免產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國強兵”的效果是十分顯著的。
政府財政收入大幅增長。通過一系列理財新法的實行,國家增加了“青苗錢”、“免役寬剩錢”、“市易息錢”等新的財政收入項目,在發展生產、均平賦稅的基礎上,財政收入有了明顯的增加,國庫充裕,宋神宗年間國庫積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財政支出。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強地主的兼併勢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戶的高利貸,限制了高利貸對農民的盤剝;方田均稅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紳大地主的隱田漏稅行為;市易法使大商人獨占的商業利潤中的一部分收歸國家,打擊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操縱和壟斷;免役法的推行使農戶所受的賦稅剝削有所減輕,大力興建農田水利工程,對農業生產的發展發揮了巨大作用,社會經濟發展,人民負擔減輕,呈現了百年來不曾有過的繁榮景象。

軍事

主詞條:熙河開邊
改變“積貧積弱”的現象是王安石變法的總方針,富國強兵是變法的總目的。通過“強兵之法”的推行,積弱局面得以緩解,北宋國力有所增強。保甲法的推行,加強了農村的封建統治秩序,維護了農村的社會治安,建立了全國性的軍事儲備,並節省了大量訓練費用;裁兵法提高了 軍隊士兵素質;將兵法改變了兵將分離的局面,加強了軍隊戰鬥力;保馬法使馬匹的質量和數量大大提高,同時政府節省了大量養馬費用;軍器監法增加了武器的生產量,質量也有所改善。
王安石(臨川先生)
王安石頭像
變法的強兵措施扭轉了西北邊防長期以來屢戰屢敗的被動局面。北宋熙寧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揮下,熙河路經略安撫使王韶率軍進攻青唐吐蕃,收復河、洮、岷等五州,拓地兩千餘里,受撫羌族三十萬帳。這是北宋軍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是兩宋時期漢民族與周邊少數民族政權作戰時,北宋朝廷開疆拓土、大展神威而大獲全勝的唯一戰例。同時培養出了王韶、章楶等傑出將領,並建立起進攻西夏地區的有利戰線,對宋與西夏的戰爭格局掀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主要影響

綜述

從文學角度總觀王安石的作品,無論詩、文、詞都有傑出的成就。北宋中期開展的詩文革新運動,在他手中得到了有力推動,對掃除宋初風靡一時的浮華餘風作出了貢獻。但是,王安石的文學主張,卻過於強調“實用”,對藝術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計不足。他的不少詩文,又常常表現得議論說理成分過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韻味。還有一些詩篇,論禪說佛理,晦澀乾枯,但不失大家風範。

散文

王安石為了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學創作和政治活動密切地聯繫起來,強調文學的作用首先在於為社會服務,強調文章的現實功能和社會效果,主張文道合一。他的散文大致貫徹了他的文學主張,揭露時弊、反映社會矛盾,具有較濃厚的政治色彩。
王安石(臨川先生)
王安石立像
王安石的論說文,針對時政或社會問題,觀點鮮明,分析深刻,長篇則橫鋪而不力單,短篇則紆折而不味薄,闡述政治見解與主張,結構謹嚴,說理透徹,語言樸素精練,具有較強的概括性與邏輯力量,為推動變法和鞏固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的成果起了積極的作用。
王安石的短文,直陳己見,簡潔峻切,短小精悍,形成了“瘦硬通神”的獨特風貌,如史論《讀孟嘗君傳》,全文不足百字,然而層次分明,議論周密,詞氣凌厲而貫注,勢如破竹,具有不容置辯的邏輯力量。還有一部分山水遊記散文,簡潔明快而省力,亦記游,亦說理。

詩歌

主詞條:王荊公體
王安石的詩歌,大致可以以熙寧九年(1076年)王安石第二次罷相為界分為兩個階段,在內容和風格上有較明顯的區別。前期創作主要是“不平則鳴”,注重社會現實,反映下層人民的痛苦,傾向性十分鮮明,風格直截刻露;晚年退出政壇後,心情漸趨平淡,大量的寫景詩、詠物詩取代了前期政治詩的位置。
後期創作“窮而後工”,致力於追求詩歌藝術,重煉意和修辭,下字工、用事切、對偶精,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遠韻的風格在當時詩壇上自成一家,世稱“王荊公體”。張舜民評:“王介甫(詩)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欲有尋繹,不可得矣。”南宋敖陶孫稱其詩“如鄧艾縋兵入蜀,要以險絕為功”。
王安石(臨川先生)
王安石手跡《楞嚴經》(局部)

王安石的詞,今存約二十餘首,大致可分為抒寫情志和闡釋佛理兩類,“瘦削雅素,一洗五代舊習”。其抒情詞作,寫物詠懷,多選空闊蒼茫、淡遠純樸的形象,營造出一個士大夫文人特有的情致世界。他的《桂枝香·金陵懷古》一詞,豪縱沉鬱,同范仲淹的《漁家傲·塞下秋來風景異》一詞,共開豪放詞之先聲,給後來詞壇以良好的影響。

歷史評價

宋元

韓琦:“安石為翰林學士則有餘,處輔弼之地則不可。”
曾公亮:“上與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
唐介:“安石好學而泥古,故論議迂闊,若使為政,必多所變更。安石果用,天下必困擾。”
曾鞏:“鞏之友有王安石者,文甚古,行稱其文。”
司馬光:“人言安石奸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拗耳。”
蘇軾在代表宋哲宗給王安石的制詞(《王安石贈太傅》)中說:
朕式觀古初,灼見天命。將有非常之大事,必生希世之異人。使其名高一時,學貫千載:智足以達其道,辯足以行其言;瑰瑋之文,足以藻飾萬物;卓絕之行,足以風動四方。用能於期歲之間,靡然變天下之俗。具官王安石,少學孔孟,晚師瞿聃。罔羅六藝之遺文,斷以己意;糠秕百家之陳跡,作新斯人。屬熙寧之有為,冠群賢而首用。信任之篤,古今所無。方需功業之成,遽起山林之興。浮云何有,脫屣如遺。屢爭席於漁樵,不亂群於麋鹿。進退之美,雍容可觀。朕方臨御之初,哀疚罔極。乃眷三朝之老,邈在大江之南。究觀規摹,想見風采。豈謂告終之問,在予諒暗之中。胡不百年,為之一涕。於戲!死生用舍之際,孰能違天?贈賻哀榮之文,豈不在我!寵以師臣之位,蔚為儒者之光。庶幾有知,服我休命。
黃庭堅:“余嘗熟觀其(王安石)風度,真視富貴如浮雲,不溺於財利酒色,一世之偉人也。”
朱光庭:“昔王安石當國,惟以破壞祖宗法度為事,每於言路,多置私人,持寵養交,寖成大弊。”
楊時:“今日之禍(金人圍京城,勤王之兵四集),實安石有以啟之。”
崔鶠:“除異己之人,著《三經》之說以取士,天下靡然雷同,陵夷至於大亂。”
朱熹:“以文章節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經濟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為,庶幾復見二帝三皇之盛。而安石汲汲以財利兵革為先務,引用奸邪,排擯忠直,躁迫強戾,使天下之人,囂然喪其樂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於崇寧、宣和之際,而禍亂極矣。”
陸九淵:“公疇昔之學問,熙甯之事業,舉不遁乎使還之書。而排公者,或謂容悅,或謂迎合,或謂變其所守,或謂乖其所學,是尚得為知公者乎?英邁特往,不屑於流俗聲色利達之習,介然無毫毛得以入於其心,潔白之操,寒於冰霜,公之質也。掃俗學之凡陋,振弊法之因循,道術必為孔孟,勳績必為伊周,公之志也。不期人之知,而聲光燁奕,一時鉅公名賢,為之左次,公之得此,豈偶然哉。”
嚴有禧:“惟王莽、王安石、賈似道三人力任為必可行,而皆以擾民致亂。”
羅大經:“國家一統之業,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
袁桷:“儒以稽古,酌時斯正。用非所宜,秪益其病。在漢懿侯,治守清淨。惟爾荊公,行修於躬。耽精古籍,慨想遐風。懷寶陸沈,患莫已逢。激而翹之,以達天聰。高配五帝,羞視七制。廷議藉藉,斷以辯毅。復古之志,與帝俱銳。發政累名,公是喪朋。晚歸鐘陵,惘兮慎兢。蹇驢空山,悟彼愛憎。矯矯貞姿,涅而不緇。吾將疇,依為學是師。”

明清

楊慎認為王安石是奸臣,並說:“弘治中,餘杭有周德恭,評王安石為古今第一小人。又日:‘神宗之昏惑,合(周)赧、(胡)亥、(漢)桓、(漢)靈為一人者也。安石之奸邪,合(王)莽、曹(操)、(司馬)懿、(朱)溫為一人者。’此言最公最明矣。”
于慎行認為:荊公之法,大多傳於後世,至今不廢,“永為後世法則,其所行豈盡非哉?”
顧炎武指責王安石藏富於國,變易天下“好尚端方”的淳厚風俗,並認為後來進行八股取士的責任在他。
王夫之較為全面、系統地否定王安石的人品和新法,認為王安石“為小人”是不容置疑的,還認為他執行的是“苛政”,是“敗亡之政”,“民乃益怨,釁乃倏生,敗亡沓至而不可御”。但也承認王安石變法中的許多項目“迄至於今,有名實相仍,行之不革”。
顏元
蔡上翔:“荊公之時,國家全盛,熙河之捷,擴地數千里,開國百年以來所未有者。”

近現代

陸心源:“三代以下,有經濟之學,有經術之學,有文章之學,得其一皆可以為儒。意之所偏喜,力之所偏注,時之所偏重,甚者互相非笑,蓋學之不明也久矣。自漢至宋,千有餘年,以合經濟、經術、文章而一之者,代不數人,荊國王文公一焉。《三經新義》不盡出荊公之筆,《周禮》無假手焉,言簡意賅,深得馬、鄭家法……蓋有治人無治法,古今之通病。治得其人,鄞之政如此;治不得其人,雖以周公製法,而周亦亡,於荊公何尤?且夫法不能無敝,敝則必變。夏尚忠,商尚質,周尚文,變之至也。秦、漢而下,承謬襲陋,其敝其極。荊公出而思復三代之盛,不可謂非豪傑之士。惜乎!其昧於知人也。論者並其經濟而沒之,苛矣。至於荊公之文章,歐陽、司馬固已推之,迄今無異議焉。”
梁啓超
蔡東藩
呂思勉在《中國通史》中認為:“王安石的變法,舊史痛加詆毀,近來的史家,又有曲為辯護的,其實都未免有偏。王安石所行的政事,都是不錯的。但行政有一要義,即所行之事,必須要達到目的,因此所引起的弊竇,必須減至極少。若弊竇在所不免,而目的仍不能達,就不免徒滋紛擾了。安石所行的政事,不能說他全無功效,然因此而引起的弊端極大,則亦不容為諱。”
弗拉基米爾·伊里奇·列寧在《修改工人政黨的土地綱領》中曾提到:“王安石是中國十一世紀時的改革家,實行土地國有未成。”
毛澤東於1915年在《致蕭子升信》中認為:“王安石,欲行其意而托於古,注《周禮》,作《字說》,其文章亦傲睨漢唐,如此可謂有專門之學者矣,而卒以敗者,無通識,並不周知社會之故,而行不適之策也。”
蔣介石於1940年在《推進地方自治之基本要務》中說:“我對中國古代的政治家,在秦漢以前則推周公,至於秦漢以後的政治家,所最佩服的就是王安石。他能夠根據我們中國政治的原理,擬具切中時弊的計畫,舉辦新政,改革社會,建設經濟,來救濟當時宋朝的貧弱,可是他的缺點,就是沒有健全的幹部,也沒有注意訓練,不知道怎樣來實行,所以結果完全失敗。”
漆俠在1959年出版的《王安石變法》一書中高度讚揚王安石的個性和為人,充分肯定了“熙寧新法”維護地主階級、特別是中小地主階層的利益,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多少改善了勞動人民的生活,促進了社會生產的發展,加強了北宋王朝的封建統治。因而“它是地主階級的一個自救運動”。新舊兩黨的鬥爭,是地主階級內部兩條路線的鬥爭,王安石代表的變法派是進步的,司馬光代表的反變法派是反動的。王安石變法最終失敗了,但“王安石變法的失敗,無疑是歷史上一個進步力量的失敗”。
鄧廣銘
黃仁宇:“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學者的興趣,端在他的經濟思想和我們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謂“新法”,要不外將財政稅收大規模的商業化。他與司馬光爭論時,提出‘不加賦而國用足’的理論,其方針乃是先用官僚資本刺激商品的生產與流通。如果經濟的額量擴大,則稅率不變,國庫的總收入仍可以增加。這也是現代國家理財者所共信的原則,只是執行於11世紀的北宋,則不合實際。”
余英時:“神宗與王安石共定國是以後,皇帝事實上已與以宰相為首的執政派聯成一黨,不復具有超越的地位。”

軼事典故

拗相公

明末馮夢龍纂輯的《警世通言》,有《拗相公飲恨半山堂》,寫王安石變法失敗的事。王安石告老還鄉時,沿途所見所聞,都是百姓對變法的不滿和怨憤,因之抑鬱、悔恨而逝。文中寫道:“因他性子執拗,佛菩薩也勸他不轉,人皆呼為‘拗相公’。”

三不足

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這話並不是王安石所說,卻符合他的思想,因此,一般都將它歸到王安石名下。“天變不足畏”指的是對自然界的災異不必畏懼;“祖宗不足法”是指對前人制定的法規制度不應盲目效法,“人言不足恤”指的是對流言蜚語無需顧慮。後世對這三句話多加褒獎,認為它表達了一位改革家無所畏懼的精神態度。王安石正是以這種精神毅力來頂住一切壓力、排除一切阻力,堅定不移推行新法的。

清廉樸素

王安石為相時,兒媳婦家的親戚蕭公子到了京城,就去拜訪了王安石,王安石邀請他吃飯。第二天,蕭氏子穿盛裝前往,料想王安石一定會用盛宴招待他。過了中午,他覺得很餓,可是又不敢就這樣離開。又過了很久,王安石才下令入座,菜餚都沒準備。蕭公子心裡覺得很奇怪,喝了幾杯酒,才上了兩塊胡餅,再上了四份切成塊的肉,上飯後,旁邊只安置了菜羹罷了。蕭氏子很驕橫放縱,只吃胡餅中間的一小部分,把四邊都留下。王安石就把剩下的餅拿過來吃了,那個蕭公子很慚愧地告辭了。

不邇聲色

王安石任知制誥時,王安石的妻子吳氏,給王安石置一妾。那女子前去伺候王安石,王安石問:“你是誰?”女子說自己是“家欠官債、被迫賣身”而來。王安石聽罷,不僅沒收她為妾,還送錢給她,幫助她還清官債,使其夫婦破鏡重圓。
有人告訴王安石的夫人,說她丈夫喜歡吃鹿肉絲。在吃飯時他不吃別的菜,只把那盤鹿肉絲吃光了。夫人問,你們把鹿肉絲擺在了什麼地方?大家說,擺在他正前面。夫人第二天把菜的位置調換了一下,鹿肉絲放得離他最遠。結果,人們才發現,王安石只吃離他近的菜,桌子上照常擺著鹿肉絲,他竟完全不知道。

千錘百鍊

王安石作詩《泊船瓜洲》,第三句最初寫作“春風又江南岸”,覺得不好,後來改為“”字,讀了幾遍,又嫌不好;又改為“”字,然後又改為“滿”字,換了十多個字,最後才確定為“”字,即“春風又綠江南岸”。

囚首喪面

王安石不注意自己的飲食和儀表,衣裳骯髒,鬚髮紛亂,儀表邋遢,王安石的這些惡習眾所周知。蘇洵曾經描述王安石說:“衣臣虜之衣,食犬憊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
慶曆五年(1045年)三月,韓琦任揚州知府,王安石為簽判,成了韓琦的幕僚。王安石經常通宵達旦地讀書,因此當差的時候時多來不及洗漱裝扮。韓琦以為王安石夜夜尋歡作樂,就勸他不可荒廢讀書。王安石也不辯解,只是說韓公不能知我,後來韓琦才發現王安石非常有才華。

張公相公

王安石退居江寧時,結茅居於鐘山下,時常拄杖進入附近村落。當時有個老者姓張,與王安石最為熟悉。王安石毎此步行到他家門口,都要喊一聲:“張公。”張公聞言,也應聲而答:“相公(對宰相的尊稱)。”一天,王安石來到張公門前喊畢,突然大笑道:“我作宰相的時候,只和你有一個字不同罷了。”

研究佛學

元豐七年(1084年),王安石患病,神宗派御醫診視。病癒之後,他上奏神宗,請求將自己在上元縣的園屋改為寺院,並請神宗賜名,神宗賜名報寧寺。之後,高僧克文前來拜訪,二人討論佛理,相談甚歡。退隱金陵的十年間,王安石作有《維摩詰經注》《金剛經注》《楞嚴經解》《華嚴經解》,對佛學的領悟已達到頗為高深的境界。

人際關係

關係
姓名
簡介
祖父
王用之
曾任衛尉寺丞。
祖母
謝氏
色和容謹,行儉而勤。為婦順,為母慈,相夫教子,頗見其效。
叔祖
王貫之
鹹平三年(1000年)進士。
外祖父
吳畋
素有才華,終身不仕。
舅舅
吳芮
也是王安石的岳父。
父親
字損之,曾為臨江軍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幾任州縣官。
前母
徐氏
王益前妻。
生母
吳氏
撫州金溪人,王益的續弦,22歲嫁給王益。
長兄
徐氏之子,皇祐元年(1049年)進士。
二兄
字仁甫,徐氏之子,曾授衡州軍司法參軍。
大弟
字平甫,吳氏之子,曾任武昌軍節度推官,西京國子教授。
二弟
吳氏之子,曾任太平州當塗縣主簿。
三弟
字純甫,吳氏之子。
四弟
字和甫,吳氏之子,官至尚書左丞
表妹兼妻子
康定元年(1040年)嫁給王安石。
大妹
王氏
嫁與江陰張奎。
二妹
王氏
嫁與江陰朱明之。
三妹
王氏
嫁與揚州沈季長。
長子
與王安禮、王安國並稱“臨川三王”。
次子
王旁
——
早夭之子
——
王安石於群牧判官任上其妻妾所生之子。
長女
王氏
嫁天章閣待制吳安持
次女
王氏
嫁鎮東軍節度使蔡卞
早夭之女
——
於鄞縣所生。
孫子
王桐
王旁之子。
繼孫
王雱的過繼子,曾任太僕少卿。
長曾孫
王璹
王桐之子,宣和四年(1122年),靠祖蔭任宣義郎
次曾孫
王珏
王桐之子,王璹之弟。參與北伐、許身國事。
以上主要參考來源:蔡上翔王荊公年譜考略

主要作品

類型
王安石部分代表性作品
文集
臨川集》《臨川集拾遺》《臨川先生歌曲》《臨川先生文集》等
散文
詩歌

人物爭議

生日

關於王安石的生日,前人有明確記述。宋人吳曾的《能改齋漫錄》(武英殿聚珍本)卷十記載:“王介甫,辛酉十一月十三日辰時生。”文淵閣、文津閣四庫全書本的《能改齋漫錄》同卷則載為“辛酉十一月十二日辰時生”。宋人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二十八記載,熙寧四年(1071年)十一月癸巳(十二日),宋神宗曾令王安石的長子王雱押解生日禮物賜予王安石,有學者據此採納了“十一月十二日”說。但關於兩宋皇帝賜予宰相、執政生辰禮物的禮儀慣例,南宋宰相周必大在《玉堂雜記》卷中指明,押賜禮物的時間,應於宰執生日“前一日,差內侍持賜”;或者為了節省費用,派遣宰執子弟押賜。如此來說,《續資治通鑑長編》的記載,恰恰印證了武英殿聚珍本《能改齋漫錄》所載“十三日”是正確的,即神宗在熙寧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王安石生辰的前一天,按照慣例,派遣王雱押賜生辰禮物給王安石。文淵閣、文津閣四庫本書本《能改齋漫錄》,應是將“三”訛寫為“二”。
綜上所述,王安石生於宋真宗天禧五年辛酉十一月十三日辰時。該日按照萬年曆或朔閏表,將他的生辰換算成公元紀年,則為儒略曆1021年12月19日。而宋史學者鄧廣銘在《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與《關於王安石的居里塋墓及其他諸問題》等文中關於改日的換算則出現了偏差,誤記為1021年12月18日(但在同一篇文章中的忌日換算則無誤)。

故里

王安石的故里是現代江西省的撫州市,但具體到區,目前有臨川區東鄉區兩種說法。

後世紀念

東鄉故里

主詞條:王安石故里
東鄉王安石故里位於江西省東鄉縣上池村,距離縣中心25公里,該村始建於北宋、迄今已逾千年,保存下來的建築主要是明清以來修建的,是展示中國明清建築藝術及其發展歷史的文物保護區,存世有100餘棟古代建築和十多處和王安石有關的遺蹟,1985年,省人民政府列為第一批省級風景名勝點。2000年7月,被省政府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主要景點有世宦祠、西引寺、龍安殿、荊公橋、荊公陂、荊公別墅、荊國世第門樓等遺址。

墓葬

主詞條:王安石墓
據史載,王安石病逝後,葬江寧府(今江蘇南京)鐘山南麓東三里,原寶公塔與草堂寺之間。王安石家人,除父親王益和大哥王安仁葬牛首山外,其生母吳氏,弟王安國、王安禮,子王雱也葬於鐘山南麓。墓前有華表、墳庵,兩側有樹木拱抱。明初,鐘山南麓獨龍阜玩珠峰被朱元璋選為陵寢之地後,靠近陵寢的蔣山寺寶公塔、八功德水等古蹟被遷走。王安石及其家族墓亦被遷走。一說是遷至麒麟門,另一說是遷回老家江西。

紀念館

主詞條:王安石紀念館
江西撫州王安石紀念館
撫州王安石紀念館,於1986年11月建成對外開放。紀念館占地20畝,建築面積1560平方米,陳列廳600平方米,是一座具有江南園林意境和宋代建築遺韻的仿宋府第園林式建築群。館內有門樓、隱壁、水榭、碑廊、亭台、荷池、曲橋,辟有問月軒、蹄躅園、辛夷園、荊公亭、懷文堂等園林景觀。
浙江鄞州王安石紀念館
鄞州王安石紀念館,位於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忠應廟內,以照片、繪畫、實物等展品生動形象地介紹了王安石的生平和治鄞政績,以紀念他在鄞縣時的每項改革。館內陳列有“王安石在鄞史跡”,分“荊公年譜”“治鄞方略”“重修東湖”“興學教化”“詠鄞風采”“豐碑永存”“湖區新貌”等7個部分。

史料索引

范沖等《神宗實錄》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
脫脫阿魯圖等《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傳第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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