腔靜脈阻塞綜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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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徵是由於各種不同病因引起完全或不完全的上腔靜脈阻塞,使血液回流受阻的一種綜合徵。臨床表現主要為上肢及面部水腫及青紫,胸壁靜脈曲張。 引起上腔靜脈阻塞的原因多數為縱隔腫瘤或肺門的腫瘤及縱隔炎症。少數是由於上腔靜脈血栓性靜脈炎。本徵主要是對原發病的診斷和治療。

臨床表現

1.進行性頭、面、上肢水腫,重者可波及頸部及胸背,皮膚呈紫紅色。 2.進行性呼吸困難、咳嗽、端坐呼吸。 3.胸壁靜脈曲張。 4.原發病的表現。

診斷依據

1.頭面、上肢水腫。 2.上肢靜脈壓升高。 3.胸壁靜脈曲張。 4.胸部X線檢查常可見縱隔腫物。 5.上腔靜脈造影可明確部位、範圍。 6.握拳試驗:本徵陽性(握拳動作使上肢靜脈壓升高)。 7.束胸試驗,靜脈壓上升0.2kPa。 8.吸氣時測靜脈壓上升,與正常相反。

治療原則

1.無抗凝禁忌者,可抗凝治療,配合中藥活血化瘀。 2.晚期腫瘤用放射療法、化療。 3.同種異體血管及人造血管移植術。 4.對症支持治療。

用藥原則

1.炎症:選用抗生素,輕者可口服複方新諾明、環丙沙星、先鋒酶素Ⅳ等,或選用青酶素、氨芐青酶素、先鋒酶素Ⅵ等靜注或靜滴,或根據藥敏試驗選用抗生素。 2.腫瘤:選用化學治療藥物,如阿酶素、順鉑、環磷醯胺、長春新鹼等。 3.原發病的對症、支持、增強免疫治療。

輔助檢查

1.診斷本徵以檢查框限“A”為主; 2.原發病的診斷,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或“C”。

療效評價

1.治癒:症狀、體徵消失,原發病治癒。 2.好轉:症狀、體徵減輕,原發病源縮小。 3.未愈:症狀、體徵未改善,原發病源無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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