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品能淨業障分

能淨業障分一般指本詞條

《第十六品能淨業障分》出自佛教重要經典《金剛經》,闡述誦讀持受《金剛經》就能洗除自己的罪業的道理。佛法的基礎建立在三世因果六道輪迴之上,罪業事關下一世的果報。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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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複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①,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祗②劫,於然燈佛③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④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即狂亂,狐疑⑤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⑥亦不可思議。”

注釋譯文

作品注釋

①罪業:罪惡的作為。佛教認為此生的罪惡行為將產生來世的苦果。
②阿僧祗:梵文音譯印度數目名稱,是數量無窮多的意思。
③然燈佛:即燃燈佛
④八百四千萬億:數量無窮多之意。那由他:梵語音譯,印度數目名稱,也是數量無窮多之意。
⑤狐疑:據說狐狸多疑。
⑥果報:因果報應。此世之果來源於前世之因,今世之因又導致來世之果。

作品譯文

還有,須菩提,如果善男子、善女人,實踐讀誦此經,反而被他人輕賤,那是他前世所造的罪業,本來應當墮入惡道,因為今世實踐讀誦此經,卻被人輕賤,以這個緣故,前世應當墮地獄的罪業就消滅了,將來必當證得無上正等正覺。須菩提,已經經過很久很久了,我在燃燈佛以前,遇到八百四千萬億億的佛,都一一供養承事,沒有白白空過。但是如果有人,在未來世,能夠實踐,讀誦此經,所獲得的功德,以我供養八百四千萬億億佛的功德,都不及他的百分之一,也不及他的千萬億分之一,甚至用算數都沒有辦法比喻的幾分之一。因為一切供養以依教修行最為第一。須菩提,如果善男子善女人,於未來的末法時期,有實踐、讀誦此經,所獲得的功德,我若一一說出來,只怕有人聽到了心裡會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此經的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也是不可思議。

作品評析

首先要了解,佛法的基礎是建立在三世因果六道輪迴上。佛法講的因果是講三世,認為生命是連續不斷的,不是現在這一生,佛在別的經典里答覆過這個問題。有人問過佛說,為什麼世界上有許多人做好事,結果卻那么慘呢?佛說因為他過去的惡業還沒有報完,所以先還這個惡報的債。他現在又做好人又做好事,那是將來或他生來世要去收帳的。
講到三世因果,大家很不容易相信,因為看不見的原故。中年所遭遇的環境,是年輕時候已經埋伏下的因;晚年所得的果,也就是年輕及中年自己所作所為的結果。把人生分三個階段,二十歲前當前生,二十到四十當這一生,四十到六十當後生。這個三世因果也差不多了。或者看近一點,昨天就是前生,今天就是現在生,明天就是來生。
中國文化易經也講因果,可是易經的因果,與三世不同。像代表儒家的孔孟學說,與代表道家的老莊學說,個個都談到因果的道理。金剛經的這一節,特別提出來,假使有人讀念這個經典,結果為別人輕賤,被人家看不起,就是笑你,甚至說現在的時代,最落伍的是學佛的人。隨便搞一個玩意都好,怎么去學佛?好像一學佛,這個人在社會上已經被打出去了,落伍到極點,處處被人家輕賤、看不起。佛說你要知道,以因果報應來講,是因為這個人先世的罪業,應該墮於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換句話說,將功折罪,抵那個罪。因為現在做好人、做好事,把過去生的業報減輕了,消滅了,而另外得一個果報;這一個果報太不容易了,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大徹大悟,要成佛。
阿僧祇,此雲無央數,即無數之意。劫字,已是指極長之時間而言。今曰阿僧祇劫,則是經過無數的極長之時也。不但此也,又曰無量。無量者,華嚴云:‘阿僧祇阿僧祇,為一阿僧祇轉。阿僧祇轉阿僧祇轉,為一無量。'是將僧祇之數,積至僧祇倍,名為僧祇轉。又將此僧祇轉之數,積至僧祇轉倍,始為無量。復以無量之數,計算阿僧祇劫。簡言之,可雲無量之無數的長劫,所謂微塵點劫是也。言其所經劫數之多,如點點微塵,非算數所能計,非譬喻所能言,惟佛能知耳。此等劫數俱在燃燈佛前也。

準之教義常談,由信位修至初住,須經一萬劫。或謂須經三阿僧祇劫。而由初住修至佛位,亦須三阿僧祇劫。又有一說,由信位修至佛位,統為三阿僧祇劫者。其說種種不一,今以此科所說劫數,參互考之。我世尊是在第二僧祇劫之末,遇然燈佛,證無生忍,遂由七地而登八地,即入第三僧祇劫。據此,則於遇然燈佛時,逆推至初住時。按之教義,只有一個第一阿僧祇劫也。即連第二僧祇並計,遇然證時是在第二僧祇之末,故可並計。亦只兩個僧祇劫。於無量僧祇中,除去兩個僧祇,其所余者,仍無量也。然則由信位修至初住,乃是無量阿僧祇劫。豈止三阿僧祇劫,更豈止一萬劫哉。若依由信位至佛位統為三阿僧祇劫之說計之,則於此經所說劫數,不符尤甚。每見有人,因之發生無數疑問。今故不得不引而說其不同之理。

當知經中有如是種種不同之說者,實有深義。其義云何?所謂對機方便。如《法華經》云:我說燃燈佛,皆以方便云云是也。世俗每將方便二字,看成是隨便。如言論、行為、不合於定軌者,則曰方便。此非佛經所說方便義也。佛經中凡是於理無礙,於事恰合,本來不可拘執者,則用方便二字表示之。故凡方便之言,方便之事,皆是對機而然。劫數多少,不一其說,亦是此意。蓋由信位而初住,而成佛,經歷時間,或延或促。全視其人根器之利鈍,功行之勤惰,而致不同。豈可拘執。因是之故,遂有種種不同之說也。若明此理,則凡佛經中類此之言,皆可以此理通之。不可泥,不必疑也。
然燈亦名錠光,過去古佛也。值者遇也。那由他,此雲一萬萬。將一萬萬,加八百四千萬億倍,亦是極言其所遇之佛,非算數所能計,非譬喻所能言,惟佛能知耳。劫數既有如彼之長,當然遇佛有如是之多。
供養者,簡言之,即飲食、衣服、臥具、湯藥,四事供養。廣言之,如華嚴所說之事供養,法供養。事供養,就上言之四事,更加推廣。法供養,謂依法修行。承事者,左右事奉。悉皆正指無空過言。無空過者,謂無有一佛不如是供養承事也。以上備言歷時之久,供佛之勤者,為顯不及受持此經之張本也。
後者,後五百歲,正當末法。又通指後五百歲之後,以及其末而言,故曰後末世。於我之於,比較之意。謂彼之持經功德比我供佛功德,我則不堪與之相比。蓋供佛功德百分不及彼之一分。千分、萬分、億分、乃至算數不能算之分,譬喻不能譬之分,皆不及其一分也。言百分,又歷言千萬億分,算數譬喻分者,以持經者根器之利鈍,功行之深淺,有種種不同。故比較不及之程度,遂有如是之高下不同也。此第五次較顯經功,是說在罪業消滅,當得菩提之後。意若曰:受持讀誦此經,便得除障,便得授記,豈我昔日未授記前經歷無數之劫,值遇無數之佛,但知供養承事之所能及哉!蓋供養承事,只是恭敬服勞。而荷擔如來,則為紹隆佛種。悲智行願之大小,相差懸遠。故曰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也。此中說比較處,不能以歷時長短,授記遲速,為言。因持經者,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其歷時之長,遇佛之多,正復相似也。亦不能泛以聞法為言。以彼此值遇多佛,承事供養,種諸善根,豈有不聞法之理。故供養承事所以不及者,的指受持此經。以經中義趣,是開佛知見,示佛知見。果能受持,便是悟佛知見,入佛知見。所以無數七寶施,身命施,多劫供佛,不能及者,理在於此。何以故?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故。故供養二字,應兼以法供養為釋。方顯此經一切法所不能比。不能專以四事供養說之。以自身之事較顯,並點明然燈佛前者,正明此經為佛佛相授之傳心法要,而為自身多劫勤苦修證所得,語語皆親嘗甘苦之言,以勸大眾信入此門,同得授記,共證菩提耳。
此結成經功一科,為前半部之總結。不但總結開解一科已也。且不但結成前半部,並以生起後半部。其中初難具說一小科,是結成前五次較顯功德。次不思議一小科,是結成前半部之真實義趣,即以生起後半部。兩小科中,皆含有垂誡學人,顯示經旨,兩種深意。章句極整嚴。諦理極圓足。茲逐層說之:
何以知其為垂誡學人耶?試觀上雲,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乃至生福、滅罪、荷擔如來、當得菩提,是所得功德,亦已說盡。何故此中乃言未具說乎?又上來言,是經有不可思議等功德,又是人之成就荷擔如來,當得菩提,即是果報不可思議也。是兩種不可思議,早已明說令眾知之矣,何故此中復雲當知?其意不同前可知。蓋此結成經功之文,並非說以勸信,乃是垂誡之意。狂亂,狐疑,當知,皆垂誡學人語也。
何謂狂亂。狂者,狂妄。指妄談般若者言也。談何故妄?未解真實義耳。真義不明,自必法說非法,非法說法,惑亂眾心,不但自心惑亂已也。故曰心則狂亂。何謂狐疑?將信將不信之意也。此指怕談般若者言,亦由未解真實義,以致驚怖疑畏,不能生起決定信心,故曰狐疑不信。世尊懸鑒後末世眾生有此二病,故下科叮嚀誥誡之曰:當知云云也。

出處簡介

金剛經》是佛教重要經典。根據不同譯本,全名略有不同,鳩摩羅什所譯全名為《金剛般若(bōrě)波羅蜜經》,唐玄奘譯本則為《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梵文Vajracchedika-prajñāpāramitā-sūtra。《金剛經》傳入中國後,自東晉唐朝共有六個譯本,以鳩摩羅什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最為流行(5176字或5180字)。唐玄奘譯本,《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共8208字,為鳩摩羅什譯本的一個重要補充。其他譯本則流傳不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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