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學校

職業學校

職業學校是學生獲得某種職業所需知識技術技能的學校。18 世紀末產生於歐洲。19 世紀中葉後,隨著資本主義生產的發展,有些國家在中等教育階段設立。中國 1922 年頒布“壬戌學制”,用職業教育代替 1904 年頒布的“癸卯學制” 中實業教育的名稱,實業學校也隨之改為職業學校,設初、高兩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1 年改革學制,將原有多科綜合性的職業學校改為單科性的中等技術(專業)學校。職業學校即停辦。1958 年至 1965 年曾一度興辦。1966 年撤銷。1980 年後有較大發展。參見“職業中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業學校
  • 英文名:vocational school
  • 簡稱:職校
  • 類別:中高等職業教育機構
  • 學校類型:航空、旅遊、財經、汽修、建築、農林、計算機、商貿、師範等
  • 學校屬性:公辦,民辦
政策支持,初等,中等,高等,分類,

政策支持

發展職業教育是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勞動就業的重要途徑。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職業教育有了很大的發展,但是與經濟發展對熟練技術人才的需求還有相當距離,為促進職業教育的進一步改革和發展,《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到本世紀末,要使國中畢業生的50%~70%進入中等職業學校或者培訓中心,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占高中階段在校生的比例全國平均在60%左右。實現這一目標,面臨著辦學經費短缺,經費供應渠道不穩定的問題,國家對職業教育事業的財政投入每年都有增長,但還不適應職業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
對於多數學校,國家的財政投入只能維持人頭費支出,校舍緊缺,設備不足問題非常突出。所以,需要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的舉辦職業教育的積極性,依靠社會力量辦學。尤其是鼓勵企業辦職業教育,許多國家發展職業教育的成功經驗表明,辦好職業教育,除了依靠政府外,還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廣泛參與。因此,職業教育法規定。
什麼人可以舉辦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我國的職業教育還比較落後,與經濟發展對職業教育的要求有一定距離。我國的職業教育還主要依靠政府投入,雖然政府對職業教育的財政投入每年都有增加,但還不能適用經濟和社會發展對職業教育的需要,僅靠政府舉辦職業教育還不夠,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廣泛參與。因此,職業教育法規定了政府和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的辦學體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的規定,可以舉辦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有:
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技術學校
1、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舉辦發揮骨幹和示範作用的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對農村、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的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給予指導和扶持。縣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農村經濟、科學技術、教育統籌發展的需要,舉辦多種形式的職業教育,開展實用技術的培訓,促進農村職業教育的發展。
2、政府主管部門、行業組織
政府主管部門、行業組織應當舉辦或者聯合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業的企業、事業組織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
3、企業
企業舉辦職業教育的對象主要是該企業職工或擬錄用的職工。企業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有計畫地對本單位的職工和準備錄用的人員實施職業教育。企業可以單獨舉辦或者聯合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也可以委託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對本單位的職工和準備錄用的人員實施職業教育。
4、事業組織、其他組織及公民個人
發展職業教育不能僅僅依靠國家,它是全社會共同的事情,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才能辦好。國家鼓勵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
5、境外的組織和個人
境外的組織和個人也可以在中國境內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

初等

初等職業學校是在完成國小教育的基礎上實行的職業學校教育。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這是提高國民素質和整個民族文化素質的要求,各級政府應當保證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實行。我國絕大多數地區能夠實現九年制義務教育,但是在一些窮地區,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有一定困難,因此,在完成國小教育以後,可以通過舉辦初等職業學校,進行職業學校教育,為當地培養實用人才。

中等

中等職業學校是在完成國中教育的基礎上實行職業教育的學校。
我國中等職業學校共有四類:
(1)中等專業學校(簡稱“中專”) 一般主要招收國中畢業生和高中畢業生,學制一般以三年為主。
(2)技校:一般主要招收國中畢業生和高中畢業生,學制一般以3年為主。
(3)職校:一般主要招收國中畢業生和高中畢業生,學制一般以3年為主。
(4)成人中等專業學校(簡稱“成人中專”) 改革開放以後發展起來的中等職業學校,最早定位是把有國中文化程度的成年人(主要是在職人員)培養成中等技術人員。學制二年或三年。

高等

高等職業學校是在完成高中教育或中職教育的基礎上實行職業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和五年制高職校。
高等職業學校簡稱“高職”,是實施高等職業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和五年制高職校。招生對象是高中畢業生和具有與高中同等學歷的人員,基本學制為三年。高等職業教育是在專科教育階段進行的職業教育,是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主體。其定位是在完全中等教育的基礎上培養出一批具有高等教育知識,而又有一定專業技術技能的人才,其知識的講授是以能用為度,實用為本。高等職業學校在對學生進行專科程度文化知識教育的同時,根據職業崗位的要求有針對性地實施職業知識技能技術教育。
我國高等職業學校有:職業技術學院,是中國高等院校的一級學院,等同於高等專科學校,並逐漸開始取代高等專科學校。以高等職業教育為主要內容,在高招錄取順序中一般為統招第三批、統招專升本招生,也是“三校生”(職校、中等專業學校、技校)單考單招的錄取院校,同時一些普通高校專升本的教學工作也安排在職業技術學院。職業技術學院是地方性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沒有地方性大學或學院覆蓋的地方作為籌備地方普通高等學校而存在,也可以作為地方性學院的補充。

分類

職業學校是進行學歷性職業教育類學校,可分為初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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