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德國財政

聯邦德國財政是指聯邦德國實行聯邦制,其行政體制和財政體制都分為聯邦、州和地方三級。根據該國《基本法》的規定,聯邦和各州的財政相互獨立,它們必須均衡地承擔與其所承擔任務相適應的支出,各級財政收支必須保持平衡,聯邦及經濟發展水平高的州須對經濟發展低水平的州提供財政援助,以保持各級財政間的適度平衡。

整個財政體制建立在分稅制和財政均衡的基礎上。聯邦德國的財政年度在1961年前為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此後改為日曆年制。50年代以來,該國的財政支出增長迅速,1950年支出總額為281.4億馬克,1987年增至6494億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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