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儲備制度

聯邦儲備制度簡稱Fed.,美國的中央銀行制度,以1913年通過的聯邦儲備法 (Federal Reserve Act) 為基礎,因而稱為聯邦儲備制度。其主要的構成機構有: 聯邦儲備制度理事會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聯邦儲備銀行 ( Federal Reserve Bank)、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 (Federal Open MarketCommittee)、會員銀行 (member banks)及聯邦咨議會議 (Federal Advisory Coun-cil)。

這一制度的理事會設於美國首都華盛頓,理事共有七人,由美國總統提名,經參議院同意後任命。全體理事均為專任,任期十四年,主要的職責在於金融政策的決定及監督、協調各聯邦儲備銀行的一切業務活動。聯邦儲備制度的最初目的在於給美國一個有彈性的通貨,提供商業票據貼現的便利,及改善銀行業務的監督。就今日而言,聯邦儲備制度的功能在於促進貨幣與信用的流通,藉以實現有秩序的經濟成長,使美元的價值穩定及國際收支的長期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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