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馬律
- 屬性:羅馬法律

羅馬律是古羅馬法律體系中確立了父親作為家庭代表的‘家主之權’。其早期源自私律體系,瀆神罪適用神律裁罰,世俗罪適用私律裁罰,保留了私人報復的傳統習俗。根據公元前449年頒布的《十二銅表法》,羅馬律規定對夜間偷刈他人莊稼者處...
羅馬法,一般泛指羅馬奴隸制國家法律的總稱,存在於羅馬奴隸制國家的整個歷史時期。它既包括自羅馬國家產生至西羅馬帝國滅亡時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習慣法在內。羅馬法,也包括公元6世紀中葉以前東羅馬帝國的法律。恩格斯:“羅馬法是資本主義前的商品生產的完善的法,也包含著資本主義...
羅馬法典是古羅馬法律體系的總稱,狹義指東羅馬帝國查士丁尼時期編纂的《國法大全》(又稱《民法大全》),包含《法典》《法學階梯》《學說彙纂》《新律》四部分規範;廣義涵蓋羅馬奴隸制時期全部法律,包含公民法、萬民法和自然法等不同法律系統。該法典體系早期以《十二銅表法》為成文法典起點,公民法主要調整羅馬...
羅馬法復興是11世紀後期起源於義大利、後擴展至西歐的法律知識運動,以研究《民法大全》為核心展開文本注釋與適用實踐。該運動始於波倫亞大學對查士丁尼法典的系統研究,伊爾內留斯創立注釋法學派,注重法典術語解析;13世紀中期後,評論法學派突破注釋限制,巴爾多魯等人運用經院哲學構建法律分析框架。文藝復興時期,法國人文...
羅馬公民法是古羅馬以公民為核心的法律制度,起源於公元前450年公布的《十二銅表法》,適用於羅馬共和國中期(前5世紀中期至前3世紀中期)。其形成與塞爾維烏斯改革密切相關,該改革以地域部落取代血緣氏族部落,使平民、外來移民和被釋放奴隸通過登記獲得公民權,擴大了羅馬公民集體規模。該法律體系最初基於《十二銅表...
羅馬親屬法是古代羅馬對婚姻家庭關係進行系統性規範的法律體系,其核心特徵體現為強烈的宗法性質和人身依附關係。該法律確立了家父權在家庭中的絕對地位,將婚姻權、財產權等家庭事務完全置於家父的掌控之下。家庭組織形態呈現出典型的父系傳承、父權主導和父治管理模式,為奴隸制時代的家庭制度構築了完整的法律框架。宗法...
古羅馬 通常指從前9世紀初至公元476年在義大利半島中部興起的文明。歷羅馬王政時代、羅馬共和國,於1世紀前後擴張成為橫跨歐洲、亞洲、非洲的龐大羅馬帝國。到395年,羅馬帝國分裂為東西兩部。西羅馬帝國亡於476年。東羅馬帝國(即拜占庭帝國) 變為封建制國家,逐漸希臘化,1453年為奧斯曼帝國所滅。上古時期 根據現代...
《中國近代法學經典:羅馬法與現代》由法學家黃右昌編著,初版於1915年,後於1918年再版,1930年推出第三版,2008年由北京大學出版社修訂出版。該書基於中國近代民法立法實踐,系統闡釋羅馬法在現代法律體系中的歷史淵源與理論價值。黃右昌亦因此書得到了“黃羅馬”的別稱。全書分為緒論與兩編本論,通過比較羅馬法與德...
《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是1998年7月17日在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羅馬總部召開的、由聯合國設立國際刑事法院全權代表外交會議通過的刑事法律,於2002年7月1日生效,旨在對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和侵略罪行使管轄權。該規約設立常設國際刑事法院(ICC),僅在締約國不願或不能行使司法權時啟動管轄,確立了補充
羅馬文化是古代羅馬在不斷吸收周邊各民族文化成就的基礎上形成的獨特文化。希臘文明分為幾個時期,它形成於公元前800-500年黑暗時代,經歷了古典時代(也就是公元前500到公元前336年)和希臘化時代(也就是公元前336年到公元前31年)。希臘文明達到頂峰是公元前5世紀。公元前146年,希臘被羅馬攻克。希臘文明也就被...
羅馬人是虔信的民族,但是古代的虔敬篤信並未涉及現代的祈禱層面,因為當時並不注重切身體驗的宗教感受。虔敬的觀念不僅僅關聯著宗教領域——對於神的義務與奉獻,也包括對家庭、朋友和祖國的愛與情感。一個虔信的人同時遵守神的律法與人間的律法,而當他履行其宗教職責時,便與神靈處於和諧一致的狀態中。對神的禮拜...
羅馬法親等計算法是用於衡量親屬關係親疏程度的法學術語,分為直系血親與旁系血親兩種計算方式。直系血親以世代間隔數直接作為親等數,旁系血親則需通過共同直系血親雙向計算世代數之和。該方法被現代多數國家採用,因其科學反映了血緣關係的遠近。與中國民法典相比,羅馬法在旁系血親計算時因包含己身的差異,導致相同親屬...
羅馬親等計算法是古羅馬帝國創立的親屬關係計量方法,現為國際主流的親等計算體系。該方法以世數為計算基準,分為直系血親與旁系血親兩類。直系血親從己身向上或向下每經一代為一親等(如父母子女為一親等,祖孫為二親等),計算時己身不計入代數。旁系血親需先確定共同直系血親(同源人),將己身與同源人、目標親屬...
古羅馬奴隸制,是指在古羅馬時期的奴隸主擁有奴隸的制度。奴隸須為奴隸主幹活,無報酬,且無人身自由。奴隸一般來源於戰俘、被占領地區原住民、負債者和罪犯,也有從非洲等地方拐賣到奴隸市場的人。奴隸制一般出現在農業社會裡。古羅馬原是公元前8世紀在義大利半島上形成的一個奴隸制小城邦。從公元前6世紀開始,經過...
古羅馬行省制度是羅馬共和國及帝國管理征服地區的基本行政制度,其拉丁語名稱provincia為現代英語“省”的詞源。該制度始於公元前3世紀下半葉,首個行省西西里設立於公元前241年。至公元前130年羅馬已建立9個行省,涵蓋伊比利亞半島至小亞細亞地區,由元老院任命總督治理並實行包稅制。進入帝國時期,奧古斯都將行省劃分為...
蒙森出生於新教牧師家庭,父親是一名牧師,母親是一位有著高素質文化修養的教師。童年時期,蒙森一家住在父親就職的霍爾斯坦的奧爾德斯律,知書達理的母親負責教育蒙森及兩個弟弟。他的母親熟知古羅馬的歷史情況,常常在茶餘飯後同蒙森講起。她還時常這樣感嘆:“羅馬帝國過去是絕對燦爛輝煌的國度,區區德國只不過是古...
古代羅馬政治制度是古代羅馬奴隸制國家在公元前753年至公元476年實行的政權組織形式,歷經王政時代、共和時代和帝國時代三大階段。王政時代(前753-前509)以軍事民主制為特徵,設有庫里亞大會和元老院,第六位王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通過改革推動國家形成。共和時代(前509-前27)建立貴族寡頭政體,執政官、元老院和...
羅馬荷蘭法系是以羅馬法為基礎,融合中古荷蘭法而形成的法律體系,屬於民法法系的組成部分。該法系在南非等受荷蘭殖民影響的區域具有歷史延續性。該法系的形成兼具羅馬法復興與荷蘭本土法律演進的特性。12世紀荷蘭作為神聖羅馬帝國采邑時期,主要適用日耳曼習慣法,後經羅馬法復興運動吸收羅馬法要素,形成混合法律形態。16...
古羅馬體系是古羅馬時代提出的音樂學術分類體系。該體系以理論部門與實踐部門的二分法,概括了當時音樂研究的學術框架。體系的理論部門分為學術性與技術性兩部分:學術性部門包含數學方面和物理方面;技術性部門涵蓋和聲、節奏、韻律三類研究。實踐部門則由作曲法與實際表演法構成,前者包括旋律法、節奏法、做詩法,後者...
羅馬協定是1957年3月25日由比利時、法國、義大利、盧森堡、荷蘭和聯邦德國在羅馬簽署的國際條約,包含《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與《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兩個正式檔案。該協定以歐洲煤鋼共同體為基礎,旨在通過建立共同市場、協調經濟政策及消除關稅壁壘,實現商品、人員、服務和資本自由流通,其條款涵蓋非歧視原則、專業...
《羅馬史》是德國歷史學家、法學家特奧多爾·蒙森於19世紀撰寫的權威歷史著作,其中文版由李光偉翻譯、北京出版社於2021年出版。蒙森長期研究古羅馬法律與社會制度,歷時數十年完成該書主體內容,其學術背景還涵蓋《羅馬國家法》《羅馬刑法》等專著,並因這部作品於1902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全書系統梳理了古羅馬自城邦...
羅馬式(Romanesque)是10-12世紀盛行於歐洲的建築藝術風格,該術語由19世紀法國學者德熱·維爾提出,指受古羅馬文化影響的中世紀藝術形式,1824年法國學者德科蒙將其定義為獨立風格。羅馬式建築以拉丁十字布局、厚重牆體、連列小券門窗及雙塔立面為特徵,採用石材與拱券結構,柱廊裝飾外牆,室內運用交錯拱頂平衡荷載。
蓋烏斯·尤利烏斯·凱撒(拉丁文:Gaius Julius Caesar,前100年7月13日—前44年3月15日),或稱凱撒大帝,羅馬共和國末期傑出的軍事統帥、政治家。愷撒出身貴族,歷任財務官、祭司長、大法官、執政官、監察官、獨裁官等職。前60年與龐培、克拉蘇秘密結成前三頭同盟,隨後出任高盧總督,花了八年時間征服了高盧...
帖土羅是《聖經·新約》中記載的羅馬辯士,在《使徒行傳》第24章登場,受大祭司亞拿尼亞與猶太長老僱傭向巡撫腓力斯控告使徒保羅。帖土羅在訴訟中採用典型的羅馬辯士修辭方式,先對腓力斯進行諂媚,稱其執政帶來‘大享太平’並‘更正弊病’。隨後提出四項指控:保羅煽動猶太人叛亂、領導拿撒勒教派、製造社會動亂並企圖...
西方,漢語辭彙,拼音xī fāng,注音ㄒㄧ ㄈㄤ,名詞性辭彙,反義詞為東方。其基本含義指方位西向,後延伸指代歐美國家,涵蓋歐洲、美國、加拿大等地區。該詞源起《詩經》"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等早期文獻用例。菲利普·尼摩提出西方文明包含希臘民主制與科學、羅馬法律與個人主義、聖經倫理、中世紀教皇革命及啟蒙運動...
拉丁人是古代定居於義大利亞平寧半島拉丁姆平原的民族,現泛指受拉丁語和羅馬文化影響較深,使用印歐語系-羅曼語族的民族群體,包含義大利人、法蘭西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羅馬尼亞人等,主要分布於法國、義大利、西班牙等國。其語言發展始於公元前8世紀古拉丁語,初期辭彙貧乏,後吸收希臘語、阿拉伯語辭彙形成完整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