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工程教育

繼續工程教育是對具有高等學校畢業水平的人員和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師、技術員、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更新、補充新的科技知識,提高新技術和科學技術素質的教育活動。20 世紀 70 年代初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屬的工程師和技術員繼續教育國際工作組成立,標誌繼續工程教育進入全球大發展時期。至 1990 年,世界繼續工程教育大會已召開四次。中國從 1979 年參加第一次世界繼續工程教育大會後,開始把“繼續工程教育”一詞引進。1984 年 11 月,中國繼續工程教育協會在國家科學委員會指導下成立。

1987 年 4 月,中國繼續工程教育協會委託遼寧省科技幹部局和遼寧省繼續工程教育協會在瀋陽市建立中國繼續教育信息中心。1987 年 10 月由國家教委、國家經委、國家科委、中國科協制訂《企業科技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明確企業中級以上技術人員一般每三年給予累計不少於三個月的脫產進修期。世界各國繼續工程教育方式方法靈活多樣。一般採取舉辦研修班或專題講座、攻讀在職研究生或進修研究生課程、出國進修培養、專家帶助手、到技術先進的企業參觀實習、參加學術交流、結合工作實踐業餘自學、閱讀文獻資料等方法。美國工程師協會和大學建立各種類型的繼續工程教育培訓中心 1.2 萬多個,這些中心在經費、師資、基建方面,都得到有關政府部門或公司企業的大力支持,每年接受繼續工程教育的工程師人數約為全美工程師總數的 15%,工程師人均繼續教育費用超過 3000 美元。法國 1977 年通過的繼續工程教育法律規定:“凡僱傭 10 人以上的僱主必須用雇員工資的 2%左右作為繼續工程教育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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