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會計

綠色會計

綠色會計(Green accountant)又稱環境會計,它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以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計量、記錄環境污染、環境防治、環境開發的成本費用,同時對環境的維護和開發形成的效益進行合理計量與報告,從而綜合評估環境績效及環境活動對企業財務成果影響的一門新興學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會計
  • 外文名:Green accountant
  • 別名:環境會計
  • 創立時間:18世紀60年代
簡介,會計從業資格,特性,產生背景,基本模式,開展原因,目標定位,實施手段,確認計量,發展戰略,披露問題,應對措施,國情選擇,整體評論,概述,問題及措施,

簡介

國外將利用貨幣工具對環境問題進行管理的範疇統稱為環境會計,包括巨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巨觀環境會計主要著眼於國民經濟中與自然資源和環境有關的內容,是運用物理和貨幣單位對國家自然資源的消耗進行的計量,因此,也常被稱為“自然資源會計”。微觀的環境會計主要反映環境問題對組織財務業績的影響以及組織活動所造成的環境影響,一般分為環境差別會計和生態會計兩大類。

會計從業資格

會計從業證是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必備資格,從事會計行業人員所必須的唯一合法的有效證件。是會計人員進入會計行業的門檻。屬地管理,全國通用。會計從業資格證也是考會計職稱的前提條件。

特性

綠色會計作為會計的一個分支,是環境問題與會計理論方法相結合的產物,在會計基本假設、會計原則、會計確認、會計計量、會計記錄、會計報告等諸多方面必然與現代會計有著相同或相似之處。但是由於環境問題多樣性與資源利用的複雜性,必然帶來綠色會計自身的特殊性:1.核算內容的特徵,環境會計核算內容主要有如下特性:經濟業務的不確定性;環境經濟業務具有的綜合性和長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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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本計量的特性;
3.研究方法的多樣性,傳統會計研究主要運用政治經濟學和數學的基本理論方法,環境會計則需要涉及更為廣泛的學科領域;
4.報告形式的特性,環境會計報告既應揭示財務信息,也應揭示非財務信息(企業的環境目標及執行情況,企業對於治理環境所採取的措施等)。

產生背景

綠色會計從18世紀60年代的英國工業革命開始,日益先進的現代工業在為人類社會提供豐富物質產品的同時,也造成日趨嚴重的環境污染。人類社會發展所依賴的物質資源和生態環境,已呈現出日漸衰竭的徵兆,從而使全球經濟發展的自然物質基礎被動搖。為解決這一矛盾,部分西方經濟學家、環境學家、社會學家和生態學家自20世紀70年代開始,著手研究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問題。1971年,比蒙斯(F.A.Beams)在《會計學月刊》上發表了《控制污染的社會成本轉換研究》;1973年,馬林(J.T.Marlin)在《會計學月刊》第2期上發表了《污染的會計問題》,從此綠色會計的研究和發展逐漸進入人們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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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國家首腦會議通過了保護世界環境的四個綱領性檔案,環境問題受到關注;1999年,聯合國討論通過了《環境會計和報告的立場公告》,形成了系統完整的國際環境會計與報告指南。各國政府紛紛研究建立本國的環境會計體系,中國於2001年3月成立了“綠色會計委員會”,2001年6月,經財政部批准,中國會計學會成立了第七個專業委員會--環境會計專業委員會,標誌著中國綠色會計研究進入新階段。

基本模式

1、綠色會計中的環境是指自然環境與人工環境的統一體。
自然環境通常是指非人類創造的物質所構成的地理空間。人工環境是指人類通過生產活動所建造的生活或勞動的環境。然而自然環境,長期以來被人們所忽視,或是無償、低價地被占有和利用,導致其惡化。這些都應成為綠色會計所提供信息中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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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環境是一種有價值的資源。
它能夠為整個人類社會的現在和將來提供多種多樣的服務,這些服務的本身具有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價值,因此應在會計信息中得到反映。
3、由於會計體系要考慮環境,所以包括環境在內的會計模式不同於傳統的會計模式。
人類從事社會的生產消費,要從生態圈內用去一些資源,經過經濟活動、社會活動和人類生活等一系列過程,會導致排放物的產生。如果排放物較少,環境來得及淨化或轉化為再生性資源,如果排放物過多,環境來不及將其淨化或轉化為再生性資源,則需要人類用昂貴的代價進行淨化或轉化,否則環境將給人類帶來危害。整個社會生產消費和相應的生態循環價值都要反映到會計模式中去。

開展原因

綠色會計是在環境資源惡化和批評傳統會計的基礎上產生的,傳統會計中,只有存在財產所有權才有價格,才能在會計賬表中得以反映。而如空氣、海洋、臭氧層等對人類至關重要但無所有權的事物卻不能成為會計核算的內容,企業對這些事物的使用和損害並不記入經營成本,這不僅使利潤虛增,更為嚴重的是對以犧牲環境來取得利益的行為的一種鼓勵。
進入21世紀後,環境問題已引起社會各界更廣泛的關注。為保護自然與環境,實現社會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環境保護支出和環境賠償責任越來越大。對社會經濟活動具有反映和控制職能的會計應該對環境方面的支出、收益進行反映和控制。
綠色會計綠色會計
綠色會計通過充分強調環境資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並賦以價值和價格,對其損耗予以補償。

目標定位

作為綠色會計行為指南的目標可分為兩個層次:
綠色會計(1)基本目標:用會計來計量、反映和控制社會環境資源,改善社會的環境與資源問題,實現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同步最最佳化。基於對環境巨觀管理的要求,企業在進行生產經營和取得經濟效益的同時,必須高度重視生態環境和物質循環規律,合理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儘量提高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
(2)具體目標: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對自然資源的價值、自然資源的耗費、環境保護的支出、改善資源環境所帶來的收益等進行確認和計量,為政府環保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投資者以及社會公眾提供企業環境目標、環境政策和規劃等有關資料。當然為相關客體提供環境會計信息的最終目標是控制與協調經濟效益與環境資源的關係,實現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同步最最佳化,實現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的和諧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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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作為環境保護投資的主體應當是企業和各地政府部門。企業投資的目的是將其污染資源的利用控制在環保規定指標之內,各地政府部門投資的目的是使已經污染的環境治理到可接受水平。

實施手段

綠色會計建立與健全綠色會計制度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如何建立企業綠色會計制度,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從實際出發。
1.制定企業綠色會計條例
(1)明確規章應遵循的原則、目的與要求。
(2)策劃綠色會計管理體系。主要內容包括:單位領導人、總會計師的領導職責;會計部門及其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職責、許可權;核算組織形式等。
(3)確立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主要內容包括: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設定;各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和標準;各會計工作崗位的人員和具體分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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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編制綠色會計帳務處理程式制度。主要內容包括:會計科目及其明細科目的設定和使用;會計憑證的格式、審核要求和傳遞程式;會計核算方法;會計帳薄的設定;會計報表的設計;主要會計指標體系等。
(5)規範稽核制度。主要內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組織形式和具體分工;稽核工作的職責、許可權;審核會計憑證和覆核會計帳薄、會計報表的方法。
(6)制定綠色會計成本核算制度。主要內容包括:成本核算計算;成本核算方法和程式;成本分析等。
(7)實行綠色會計分析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分析的主要內容;分析的基本要求;分析的具體方法;分析報告的編寫要求等。
財務會計2.設定企業綠色會計核算體系
(1)確定綠色會計主體
(2)確定綠色會計核算的對象。綠色會計以環境業務的類別為核算對象,如環境治理、環境污染、水資源、土地資源等。
(3)進行綠色會計的確認與計量。綠色會計的確認是按照規定的標準,將涉及環境的經濟業務作為會計要素加以正式記錄並列入會計報表的辨認和確定過程。綠色會計的計量是為了將涉及環境的經濟業務作為會計要素列入會計報表而確定其金額的過程,這種計量可以是歷史成本現行成本重置成本、機會成本等,如果列入報表附註或作為輔助報表資料列示,也可以採用非貨幣計量方式。
(4)進行綠色會計的帳戶設定。
資產類。應納入遞延資產、土地資源、社會環境福利工程支出等。
負債類。應納入應付環保稅金、應付環保費用等。
所有者權益類。應納入資源資本(區別國家、企業、個人等)、資源資本增值等。
費用類。應納入環境預防費用、環境治理費用、環境補償費用、環境機會成本等。
(5)進行綠色會計報表的設定。綠色會計資料可以列入傳統會計報表中,也可以增設輔助報表,如環境損益表、環境成本明細表等。

確認計量

綠色會計在中國現行會計制度中,尚未建立與環保費用配套的會計核算體系,僅在企業“管理費用”會計科目中設定了“排污費”和“綠化費”項目,前者僅指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排污費用,後者指企業對廠區進行綠化發生的費用。所以應注意在原企業會計科目的基礎上,增設與會計有關的會計科目,如環境資產、環境成本、環境負債以及反映企業對環境、自然資源和人類的損害及賠償的會計科目,反映企業在改善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以及安全生產所提取的社會效益。在具體的確認和計量過程中可以參照財務會計的相關方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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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信息報告是環境會計的主要表現形式,而現有財務報表主要提供的是經濟效益指標,而對生態效益、社會效益指標均未披露。鑒於對企業環境會計信息的需求已越來越超出了傳統概念,人們要求得到有關企業未來發展前景的信息,企業披露環境成本和負債信息對於清晰反映或進一步解釋報表項目十分重要。因此,企業有必要在日常核算的基礎上,通過編制環境報告予以反映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及企業的社會效益和社會成本。
由於環境因素的影響,和傳統會計相比,綠色會計的確認和計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這些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會計要素的變化
綠色會計是在傳統會計的基礎上,考慮了環境因素的影響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會計,因此在會計要素的劃分上和傳統會計保持一致,即應劃分成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但在具體內容上應有所不同。例如在資產要素中,綠色會計應設定“環境資產”、“環境資產損耗準備”和“環境資產淨值”;在負債要素中應設定“環境負債”,包括應付環境資源損耗費、應付環境資源保護費和應付環境污染治理費;在所有者權益要素中設定“環境資本”;在收入要素中設定“環境收入”,核算企業因採取環境保護和環境治理而由國家給予的補貼、獎金和稅收減免,企業回收處理的“三廢收入”,其他單位和個人交來的環境損害賠償或罰款收入;在費用要素中設定“環境費用”,在利潤要素中增加“環境利潤”等等,用以核算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環境相關的經濟業務,這也是承認環境具有價值的必然結果。
2.會計假設會計原則的變化
(1)會計假設的變化。傳統會計的會計假設包括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貨幣計量。綠色會計的核算內容同傳統會計相比存在較大差異,適當調整其會計假設分屬必然,但不必另起爐灶,因此綠色會計的基本前提可以確定為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多元計量。多元計量假設是指在綠色會計核算中,以貨幣計量為主,但考慮到環境因素的複雜性,很多時候不能以貨幣計量,因此應以實物、百分數或指數計量等作為輔助方式,在某些時候,還可以用圖表和文字附註加以說明。
(2)會計原則的變化。鑒於綠色會計核算內容及其假定的變化,其會計核算原則也應在繼承和發展傳統會計原則的同時,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原則,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即政策性原則、社會性原則、強制性和自願性相結合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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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會計政策性原則是指在綠色會計的核算中要充分體現國家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和法規,正確處理企業利潤和環境資源保護、企業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關係。社會性原則是指綠色會計要求企業必須站在社會的角度、站在對環境資源負責的角度,考慮企業的利益。社會對企業的評價必須捨棄當前單純以企業的經營利潤為標準的觀念,代之以企業所創造的綠色利潤。同時,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必須有利於國家的管理和巨觀調控。強制性和自願性相結合的原則是指在綠色會計核算體系中,政府相關部門或組織應對企業最低限度的環境資源信息披露做出明確的、強制性的規定,同時鼓勵企業儘可能多的向社會公眾和政府相關部門或組織提供環境資源信息。
3.綠色會計的計量和披露
綠色會計的計量是指將涉及環境資源的經濟事項作為會計要素加以正式記錄並列入會計報表而確定其金額的過程。但環境資源的價值在計量中存在一定難度。一般情況下,環境資源的價值計量可以採用直接市場法、替代性市場法和模糊數學法等,直接市場法又具體包括恢復費用法或重置成本法防護費用法、市場價值或生產率法、人力資本法或收入損失法等。
綠色會計披露的會計信息是為了向有關各方提供準確有效的綠色信息,以滿足決策者分析、決策的需要。它從總體上可分成兩部分:一是在企業的會計報表及其附註中具體披露企業本期發生應記入本期損益的環境支出和與環境相關的資本性支出;二是在企業的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企業執行的環境政策、實施情況以及企業治理環境和保護環境的長期目標等。

發展戰略

綠色會計第一,要充分認識建立中國綠色會計的必要性。
一是中國環境現狀提出的要求。科技的發展,人口的增加,社會需求膨脹,造成了自然資源被極度開採而日趨耗竭,環境污染日漸嚴重,這從根本上制約了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綠色會計能夠引導和監督企業通過一定的社會經濟活動保護資源,維護生態平衡。二是企業自身發展的要求。傳統的企業發展模式是高投入低產出,必然造成過度開發消耗資源;高污染低效益必然造成生態環境補償能力嚴重滯後,這些都阻礙了企業自身的發展。從企業長遠利益看,只有增大環保投入,重視綠色會計,才能始終保持競爭的優勢。三是正確衡量國民生產總值和企業生產成本的需要。
綠色會計通過核算企業的社會資源成本,能較準確地反映國民生產總值和企業生產成本,促進企業挖掘內部潛力,維護社會資源環境。四是企業責任向社會擴展的必然結果。經濟的發展,人們需求的多元化,需要企業將過去單純追求經濟發展速度和效益,轉變為追求經濟、社會、自然環境協調發展,同時必須承擔社會責任,對企業有關的資源環境、廢棄物以及與生態環境的關係等進行反映和控制,計算和記錄企業的環境成本和環境效益,向外界提供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五是正確核算企業的經營成果,準確地分析企業的財務風險,全面考核經營管理者業績的需要。在損益表中計算經營成果時,只有將企業對環境影響的耗費作為收入的減項反映,才能正確核算企業的經營成果;只有在負債總額中加上企業因對環境造成危害而形成的環保負債額,才能得出真實可靠的資產負債率,準確分析企業的財務風險。綠色會計揭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信息,可從社會的角度而不是僅僅從企業的角度來全面考核經營管理者的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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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創建中國的綠色會計,還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政策性原則。即在進行綠色會計核算時要體現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的要求。二是社會性原則。綠色會計要揭示企業對資源環境的責任,必須要求企業站在社會的角度,考慮企業的業績。對企業的評價,應以能在企業內部使社會收益與社會費用相配比的社會利潤為標準。其提供的會計信息,不僅要為企業內部服務,而且要有助於巨觀管理和調控。三是借鑑與創新相結合的原則。即中國綠色會計的構建不能全盤沿襲,應結合中國的具體情況,不斷創新,不斷發展和完善。四是強制與自願相結合的原則,即政府會計管理部門、環境保護部門必須對企業最低限度的披露作出明確的和強制性的規定。當然,如果企業主動地披露儘可能多的環境信息,政府及社會公眾應給予支持和鼓勵。
第三,中國政府也應採取相應的措施。
綠色會計一是修改會計法。將綠色會計核算和監督列入會計法,無疑以法律形式確定了它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將它付諸實踐的最強有力的手段。二是完善會計準則。就是將涉及環境的內容列入會計要素,成為必須披露的內容,防止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短期行為。三是建立會計制度。會計制度依據會計準則所規定的有關環境原則進行設計,使環境會計具有可操作性,便於會計人員掌握。四是給出明確的價格信號,從某種程度上說,政府對於資源的使用儘量不採用或少採用免費的措施。免費只適用於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對有限的資源免費消費無疑將導致其耗盡和惡化,同時也不利於綠色會計的計量。五是要有適應的會計理論導向。就是要求政府恰當地引導會計理論在綠色會計方面做些研究,以提高中國的綠色會計理論水平,促使綠色會計理論早日與會計實務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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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問題

在環境會計研究諸方面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是首要內容。
中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問題
綠色會計西方已開發國家早在上世紀70年代就開始在財務報告中披露企業環境信息。日本朝日啤酒株式會社旗下的朝日啤酒集團自1997年開始每年發行《環境報告書》。報告書中列示了導言、環保管理體制、環境影響、治理措施、治理成果、環保活動等長達幾十頁內容,同時隨著日本環境省和經濟產業省的指南陸續公布,環境報告書的內容也逐年隨著變化。寶潔公司從1994年起編報其全球環境報告,所涉及的內容面向廣泛的對象(包括科學家、環境保護組織、立法人以及消費者)。其目的是將公司對社會在環境方面的承諾執行情況作出報告。報告發布以後,公司對500位社會各界的讀者作追蹤調查,並將得到的反饋意見體現在下一年的全球環境報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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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環境報告中,表明了:
(1)寶潔公司面對的環境挑戰;
(2)公司制定的戰略以應對挑戰,確保公司產品的持續改進
(3)公司的環境策略、環境組織、以及環境哲學;
(4)公司環境責任的實施措施;
(5)公司所作出的努力在數量和質量兩方面的成效。
中國從20世紀90年代初才開始進行環境會計的研究,經過數十年的努力,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理論與實踐都已有了較大的發展,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例如,國家環保總局於2007年4月11日宣布,《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將從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將強制環保部門和污染企業向全社會公開重要環境信息,為公眾參與污染減排工作提供平台。
《辦法》明確了信息公開的主體和範圍。《辦法》要求各級環保部門公開環保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行政許可與行政審批等十七類政府環境信息;強制超標、超總量排污的企業公開四大類環境信息,並不得以保守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公開,鼓勵一般污染企業自願公開環境信息。
綠色會計但是與國際已開發國家相比,我們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方面仍存在諸多不足。國內像中石化、中石油、寶鋼等大企業向社會公布環境信息,但只是針對集團公司的一些情況,並沒涉及其屬下更多企業,且其所提供的信息也非常籠統。中國石油集團公司2006年公布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文章主要在安全清潔的生產運營這一章著重介紹了公司在環保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但是關於公司在生產運營中其他的環境問題卻沒有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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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方面的問題主要體現為以下兩點:
1.環境會計信息計量及披露缺乏規範
環境會計理論與方法體系的不完善,尤其是缺乏科學的定量方法及切實可行的指標體系,使得需用貨幣計量、披露的環境資產與負債,環境成本與收益等信息缺乏可操作性的方法。如何突破計量障礙,避免會計計量單位的多元性與披露信息的多元性所造成的信息不可比,是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急需解決的問題。
同時由於缺乏環境會計行為規範標準,無法統一規範環境會計核算的對象及披露形式,致使環境會計核算與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差。同時,由於缺乏強制性的準則規範,大多數企業不會主動披露環境會計信息,或者即使披露了一些,也無相關標準去衡量其信息質量,不能取信於社會公眾,影響披露效果。
2.進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企業比例偏低,政府機構監管鬆散
中國政府對於環境信息的披露管理鬆散,像環保局、證監會等都沒有提出對上市公司在年度報告中必須披露環境信息,像中國石油、中國石化這些大公司都是環境敏感行業,也沒有主動做這些事。他們在北美上市,英文報告中還會加一段關於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的話題,但是中文報告裡卻涉及很少。《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的出台將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這一問題。

應對措施

綠色會計提高中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質量的措施
1.加強環境會計理論研究,積極借鑑國外研究成果,指導中國環境會計實踐
,中國經財政部批准,會計學會成立了“環境會計專業委員會”,該委員會的目的是促進中國環境會計理論與實務的研究。這是繼中國會計學會“中國特色會計理論方法體系”等6個專業委員會之後成立的又一個專業委員會,對提高中國環境會計理論水平、消除實務操作上的盲點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2.完善環境會計法規,建立健全環境會計準則和制度儘管中國已制定並頒布了不少環境法律法規,但尚未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法制體系,涉及環境因素的會計法規幾乎是一片空白。若想成功地推行環境會計,必須完善環境會計法律法規,完善《會計法》,制定環境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定環境會計的地位和作用,使環境會計信息的揭示有統一的標準,在內容上與國際接軌。例如,丹麥的環境保護法中明確規定:全國所有的企業在上交年度財務報告的基礎上,必須附報一份綠色環境會計報告,用以監督企業環保義務的履行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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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鑑國際先進經驗,我們應該採取的做法是:
(1)將環境會計核算和監督列入《會計法》,以法律形式確定環境會計的地位和作用,這是將它付諸實施的最強有力的手段。
(2)制定環境會計準則,將涉及環境的內容列入會計要素,擴充報表體系。
(3)設立環境會計制度,即依據會計準則所規定的有關環境原則設計會計制度,使環境會計具有實際可操作性。
3.提高企業領導者、會計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的環境會計素質
綠色會計相關書籍環境會計是環境科學與會計交叉滲透而形成的套用學科,這對企業領導者、會計人員及相關人員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要加強企業領導、管理人員、會計人員的環保意識,引起他們對環境會計的重視,只有這樣才能使他們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並能夠充分認識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之間的密切聯繫,建立健全適應本企業的環境管理系統,實施環境會計,進而逐步主動、自願地進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其次,要加強會計人員的環境及環境會計相關知識的培訓,更新其傳統的知識結構,以便適應環境會計的要求,更好地參與會計管理工作。
4.建立環境會計審計制度,加強環境會計的社會和政府監督
環境會計主要是以企業為會計主體,核算企業對社會資源環境的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
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往往不會全面、如實地披露對資源環境的社會責任履行情況。因此,應加強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包括行政管理、監督和專項環境審計。由於中國國家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都沒有設立環境審計組織,在《審計法》和其他審計法規以及審計規範中也未作環境審計的相應規定。當前首要的工作就是制訂環境會計審計法規,建立環境會計審計制度。由會計師事務所或國家審計機關進行的專項環境審計,可強化對環境會計的再監督,有助於環境會計的創建和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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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情選擇

綠色會計當前中國的資源與環境問題相當嚴重:森林銳減、水土流失、環境污染等等。如果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過程中,不注意資源的保護與環境的治理,資源和環境問題將會進一步趨向惡化,並且從根本上制約經濟的發展。已開發國家經過幾百年的發展,已經意識到這一問題,並採取了措施。中國應借鑑其經驗教訓,必須“邊發展、邊保護、邊治理”。政府一方面要利用自身的優勢來保護資源和治理環境,另一方面要加緊環境和資源立法,約束企業、促進企業保護環境,而建立環境會計正是其中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建立中國現代企業制度過程中,環境保護會計有可能得到更為有效地運用。因為建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礎之上的現代企業,雖然其直接生產目的是盈利,但從整個社會生產的巨觀目的來看是最大限度地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雖然也存在著國家、企業和勞動者個人三者利益的差別和矛盾,但從根本利益上看,三者是一致的。因此,環境保護會計更能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充分顯示其作用。
為了使環境會計得到更快更好的發展,使環境得到更好的保護,我們應該從以下兩方面著手:
1.強化企業環境和資源意識。
廣泛開展環境和資源問題的討論和教育,以強化企業這方面的意識,促使其建立發展環境會計。
2.採取整體推進、重點突破的實施方案。
形勢的嚴峻要求我們必須全面開展環境保護,但是,在實際經濟生活中,各個企業的實際情況不同,我們不能要求每個企業的環境保護會計處於同一水平,而應選擇某些對整個國民經濟影響較大的企業,或當前社會各界較為關注的企業,加強他們的環境保護會計工作,並起到帶頭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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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會計 - 與傳統會計的差異
綠色會計綠色會計是在傳統會計的基礎上,針對傳統會計在核算過程中對環境問題的無能為力而產生的,其與傳統會計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下面幾個方面:
1.在現代經濟社會中,傳統會計對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和反映是不完整的,而綠色會計則彌補了其不足。從人類經濟活動的角度反映和監督企業的資本及其運動,按照權責發生制歷史成本等原則、採用複式記賬的方法對企業發生的經濟事項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但是企業的經濟活動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在會計核算中得不到反映,從這一角度來說,傳統會計所反映的內容是不完全的。綠色會計則從生態環境和整個人類的活動出發,圍繞以自然環境資源和社會環境資源的高效利用及耗費的補償為中心,全面反映和監督企業的經濟活動,從而有效解決傳統會計所不能解決的問題。
2.傳統會計對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的計量存在缺陷,而綠色會計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完善。在傳統會計中,只有存在財產所有權的東西才有價格,才能以貨幣進行計量,才能在企業的會計賬表中得以反映。而如空氣、海洋、臭氧層等對人類至關重要但無所有權的事物卻不能成為傳統會計核算的內容,企業對這些事物的使用和損害並不記入企業的經營成本,這不僅使企業的成本虛減,利潤虛增,更為嚴重的是,這種“默許”無疑可以視為是對以犧牲環境來取得利益的行為的一種鼓勵。而綠色會計則充分強調環境資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是全人類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必須賦之以價值和價格,並對其損耗予以補償,從而使企業的責任向社會延伸,迫使企業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綜合考慮,真正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整體評論

概述

環境資源環境問題已經成為世界發展的重要課題,經濟快速發展帶來了環境污染和生態失衡的負面影響。如何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性發展,已成為世界各國共同關注的問題。環保運動、綠色浪潮席捲全球,並滲透到各行各業。會計學界在環境信息,特別是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方面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加快會計改革步伐,建立綠色會計。
據分析,自然環境所遭受的污染物中大約有80%來自企業,如何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已成為世界各國共同關注的全球性問題。在會計實務領域,西方已開發國家的公司,特別是著名的跨國公司,迫於政府和市場競爭的壓力以及自身發展的需要,在上世紀70年代就開始在財務報告中披露企業環境信息。經過30年的發展,企業環境報告的內容由最初的環境影響信息擴展到環境業績和環境會計信息。
環境會計又稱綠色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以有關環境法律、法規為依據,研究經濟發展與環境資源之間的關係。計量、記錄環境污染、環境防治、開發、利用的成本費用,並對企業經營過程中對社會環境的維護和開發形成的效益合理計量與報告,綜合評估環境績效及環境活動對企業財務成果影響的一門新興學科。它是以自然資源耗費應如何補償為中心而展開的會計,試圖將會計與環境經濟學相結合,通過有效的價值管理,達到協調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目的。
綠色會計市場經濟條件下,由於一部分人或企業的急功近利,導致價值規律對有關社會生態平衡、環境保護、資源利用等問題的調節作用失控,所以進一步加劇了中國資源的枯竭與環境的惡化,從根本上制約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綠色會計則把維護生態平衡,最佳化生態環境等問題當作反映和控制的對象,引導和監督企業通過一定的社會經濟活動去保護資源,維護生態環境。
企業雖然是獨立的經濟實體,但它的存在依賴於籌資、投資、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等各項經營活動。其中任何一項經營活動的中斷或受阻,都會影響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企業能否順利地開展各項經營活動,與企業經營活動能否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有直接關係。為了從根本上降低生產活動對環境的破壞,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起草了《清潔生產促進法》(草案)。清潔生產的本意是“更清潔的生產”,其實質是從生產設計、能源與原材料選用、工藝技術與設備維護管理等社會生產和服務的各個環節實行全過程控制,從生產和服務源頭減少資源的浪費,促進資源的循環利用,控制污染的產生,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贏”。
中國經濟發與環境污染的矛盾非常突出,實施清潔生產,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的產生是根本的解決辦法。中國環境污染嚴重的根本原因在於多數企業尚未從根本上擺脫粗放的經營方式,結構不合理,技術裝備落後,能源原材料消耗高、浪費大,資源利用率低。現行環境管理制度從根本上看傾向於“末端治理”,而解決環境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實施清潔生產,預防污染的發生。
企業的發展與環境關係密切,社會環境的惡化直接影響到企業自身的發展,通過環境會計核算,積極協調企業與環境資源的關係,為企業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可使企業健康發展,通過環境會計來反映、控制、並向政府及社會報告,使公眾了解和支持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

問題及措施

綠色會計除對上述兩項信息進行披露外,財務情況說明書應專欄說明企業對環境的損害情況及治理措施。應說明的內容一般有如下五種:
(1)會計期間企業生產耗用自然資源的數量(如耗用多少噸淡水及海水);
(2)企業生產活動及排污對環境的污染程度(如排放多少二氧化硫、磷等);
(3)企業對環境的污染所造成的社會責任成本,如因水被污染,對居民健康的影響、對水中生物的影響、對旅遊業的影響(水被污染遊客會減少)等;
(4)企業已採用的控制污染措施及其效果(近期效果及遠期效果);
(5)企業治理污染的目標及達到目標的措施(當前目標及長遠目標)。
我們知道,自然資源屬於全人類所有,保護好自然環境為子孫後代留下一個潔淨的世界是我們的責任。如果企業的生產活動較嚴重地污染了環境,就會觸犯法律(環保法等),將要被罰款或被強行要求治理。這樣,企業就產生了債務。如果企業對環境的污染還不足以受到法律的制裁,或者有關法律還未出台,此時,企業為了對社會負責,對人類負責,應主動儲備一定的資金用於污染的治理,使被損害的自然資源恢復到原有的品質。如果現有的科技水平尚達不到這個要求,則應儘量避免或減輕污染的程度。
正如郭道揚所說,“經濟之發展與環境之惡化猶如一個雙面鏡,一面顯現出現代經濟社會歌舞昇平的繁榮景象,而另一面卻照出了人類文明的病態”。正因為如此,傳統的會計理論是不完整的,其核算的方法未將環境資源列入資產核算,經濟成長的指標不能如實反映經濟發展速度,虛增了國家富有程度,誇大了人均收入和經濟福利。企業成本只計算人造成本,而對“自然資本”忽視不計,造成企業對自然資源的無償占用和污染,以犧牲環境質量為代價虛增利潤。它僅能確認那些能夠計量,且能用價格計量以及用價格交換的東西,忽視了公共物(空氣、海洋等)以及擁有的那些不能以價格反映的東西(例如土地維持動物生活的能力)。根據現代會計原理產生的會計公式,即從收人中減去成本而得到利潤,其成本僅僅包括了經濟成本,而沒有包含社會成本。,社會從收入中所增加的每份巨額資本在多大程度上是以屬於未來子孫後代的資本費用為代價。我們是否依靠下一代的資本來生存。因此,利用這種會計技術與方法算得的利潤,不僅導致了虛誇的稅收,而且鼓勵了以犧牲環境來取得當前利益的做法。
綠色會計理論認為:空氣、水、土地等維持動物生存能力以及臭氧層等都是全世界所有國家以及他們子孫後代所共有的“特定財產”,這些財產有些不具有再生性,如礦藏資源、石油資源等;有些具有再生性,如水資源等。即使這些“特定財產”可以再生或替代,但對其損耗的補償,也需付出一定甚至巨大的代價。由於資源總是稀缺的,所以這些“特定財產”就應該賦予一定的價值。綠色會計通過企業的社會資源成本,加入於產品成本中,能較準確地核算國民生產總值和企業生產成本,促進企業挖掘內部潛力,維護社會資源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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