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地面積

綠地面積

指能夠用於綠化的土地面積,不包括屋頂綠化、垂直綠化和覆土小於2米的土地。

城市園林綠地定額指標是指城市中平均每個居民所占有的公共綠地面積、城市綠化覆蓋率、城市綠地率等,它是反映一個城市的綠化數量和質量、一個時期內城市經濟發展、城市居民生活福利保健水平的一個指標,也是評價城市環境質量的標準和城市精神文明的標誌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地面積
  • 性質:用於綠化的土地面積
  • 特點:不包括屋頂綠化、垂直綠化
  • 要求:面積不少於400㎡
指標介紹,分類,綠地率,綠化覆蓋率,人均面積,道路面積,生產面積,防護林面積,計算方法,

指標介紹

城市園林綠地定額指標是指城市中平均每個居民所占有的公共綠地面積、城市綠化覆蓋率、城市綠地率等,它是反映一個城市的綠化數量和質量、一個時期內城市經濟發展、城市居民生活福利保健水平的一個指標,也是評價城市環境質量的標準和城市精神文明的標誌之一。
我國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結構中指出綠地占建設用地比例為8%~15%。城市規模不同,其綠地指標各不相同。大城市人口密集、建築密度高,綠地要相應大些,才能滿足居民需要,每人應占10~12米2,居民在5萬以上的城市,郊區自然環境好或環境衛生條件較好的城市,綠地面積可適當低些;在建築量大、工廠多、人口多的城市,風景旅遊和休養性質的城市和乾旱地區的城市,其綠化面積都應適當增加,以利改善環境,美化環境,減少污染。

分類

綠地率

城市綠地率是指城市各類綠地(含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單位附屬綠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風景林地等六類)總面積占城市面積的比率。到2010年,城市綠地率應不少於30%。
城市綠地率表示了全市綠地總面積的大小,是衡量城市規劃的重要指標。療養學認為,綠地面積達50%以上,才有舒適的休養環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有關檔案中規定:城鄉新建區綠化用地應不低於總用地面積的30%;舊城改建區綠化用地應不低於總用地面積的25%;一般城市的綠地率以40%~60%比較好。
綠地率(%)=(城市園林綠地總面積
城市用地總面積)x100%。

綠化覆蓋率

城市綠化覆蓋率是指城市綠化覆蓋面積占城市面積比率。到2010年,城市綠化覆蓋率應不少於35%。
城市綠化覆蓋率(%)=(城市內全部綠化種植垂直投影面積
城市總用地而積)×100%。
以上計算公式中,喬木下的灌木投影面積、草坪面積不得計入在內,以免重複。城市中各類綠地的綠色植物覆蓋總面積占城市總用地面積的百分比,是衡量一個城市綠化現狀和生態環境效益的重要指標,它隨著時間的推移、樹冠的大小而變化。林學上認為,一個地區的綠色植物覆蓋率至少應在30%以上,才能對改善氣候發揮作用。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1982年檔案指出:凡有條件的城市,要把綠化覆蓋率提高到30%;遠期達50%。

人均面積

人均公共綠地面積是指城市中每個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綠地的面積。規劃人均綠地面積指標大於9
。人均公共綠地面積指標根據城市人均建設用地指標而定。
人均建設用地指標不足75
的城市,到2010年人均公共綠地面積應不少於6
;人均建設用地指標75~105
的城市,到2010年應不少於7
:人均建設用地指標超過105
的城市,到2010年應不少於8
平均每人占有公共綠地面積(
人)=市區公共綠地面積(
市區人口(人)。

道路面積

城市道路均應根據實際情況搞好綠化。其中主幹道綠帶面積占道路總用地比率不低於20%,次幹道綠帶面積所占比率不低於15%。
道路綠化面積為平均單株行道樹的樹冠投影面積與分車綠島上的草地面積之和。以常用道路綠化橫斷面長度與道路橫斷面總長度之比來衡量道路綠化程度。
道路綠化程度(%)=道路綠化橫斷面長度(米)
道路橫斷面總長度(米)×100%。
我國寬度在40米以上的幹道綠化程度為27%,40米以下的綠化程度為28%。

生產面積

苗圃容有量反映某城市園林綠化生產用地的多少,是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物質基礎。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有關檔案要求各個城市都要重視園林苗圃的建設,逐步做到苗木自給。生產綠地面積占城市建成區總面積比率不應低於2%,還應支持和幫助有條件的單位開展民眾育苗。城市苗圃容有量(S)計算方法如下。
城市苗圃容有量(S)=城市苗圃面積
建成區面積。

防護林面積

城市內河、海、湖等水邊及鐵路旁的防護林頻寬應大於30米。國家建委和衛生部共同頒發了“工業企業設計暫行標準”,規定衛生防護林頻寬度為1000米、500米、300米、100米和50米五類。
城市空氣是隨著大氣流動而變動的。據研究,大氣中60%的氧來自陸地植物,其餘來自海洋。所以不能只考慮城市本地區防護林綠地,還要考慮城市周圍的綠地,整個大氣流動的狀況。

計算方法

1、公共綠地包括各級中心綠地、河、湖畔綠地和其它帶狀、塊狀綠地,同時滿足寬度不小於8m,面積不少於400㎡。
2、中心綠地與宅旁(宅間)綠地的主要區別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綠地面積在規定建築間距範圍之外。可作為中心綠地,否則作為宅旁(宅間)綠地。
3、宅旁(宅間)綠地面積計算起止界為:綠地邊界對宅間路、組團路和小區路計算至路邊,當小區路設有人行便道時計算至便道邊;沿居住區路、城市道路則計算至紅線;距房屋牆腳1.5m,對其它圍牆、院牆計算至牆角。
4、道路綠地面積計算:以道路紅線內規劃的綠地為準進行計算。
5、院落式組團綠地面積計算的起止界為:綠地邊界對宅間路、組團路和小區路計算至距路邊1m,當小區路設有人行便道時算到人行便道邊;沿居住區道路、城市道路則計算至道路紅線;距房屋牆腳1.5m。
6、塊狀、帶狀公共綠地面積計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組團綠地,沿居住區級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綠地計算至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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