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周期性波動風險

經濟周期性波動風險

經濟周期性波動風險是指證券市場行情周期性變動而引起的風險。這種行情變動不是指證券價格的日常波動和中級波動,而是指證券行情長期趨勢的改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經濟周期性波動風險
  • 適用範圍:證券市場
  • 類別:風險
  • 含義:證券行情長期趨勢的改變
出現背景,度量標準,統計檢驗,轉折點數檢驗,相關係數檢驗,

出現背景

周期波動是經濟發展過程中常見的現象,它表現為經濟周而復始地由擴張到緊縮的不斷循環運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已經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不可否認,我國經濟成長在年度間的波動仍然比較頻繁和劇烈,由此引出的問題是:我國經濟在年度間的頻繁波動是一種隨機波動,還是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其周期波動的形態又是怎樣的?本文將圍繞這兩個問題,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周期波動狀態進行實證分析,嘗試找出其中的規律,以便為國家巨觀調控和保持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提供參考。

度量標準

對經濟周期進行準確的度量是周期研究的基礎。目前我國經濟學界普遍用總體經濟指標的增長率來度量,這種方法具有簡明直觀的優點,但有明顯的局限性。本文採用消去長期增長趨勢法來度量經濟周期。實際經濟運行軌跡是增長因素和波動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波動因素中包含內在波動和外部經濟擾動兩個方面。套用加法模型,總體經濟指標Y[,t],可分解為:Y[,t]={f10o723}+YC[,t]+u[,t],其中,{f10o723}表示總體經濟的增長趨勢,YC[,t]為總體經濟的內在波動,u[,t]表示外部環境造成的隨機擾動項,t表示時間。如果總體經濟指標是一個季度或月度變數,等式右邊還要加上季節波動因素。一般來說總體經濟成長趨勢是穩定的,可以假設Y[,t]沿著一條平滑的指數曲線增長[1][2]。通過查閱《中國統計年鑑》(2002)得到1978—2001年國內生產總值指數的樣本資料,利用SAS程式進行指數擬合[3],得:
LN(DI[,t])=-2.744213+0.093781t,t=78,79,…,101 (1)
(-27.014) (82.872) (t-值)
R[2]=0.9968 DW=0.55 F=6867.834
括弧內數字表示回歸方程t-值。Ln(DI[,t])為國內生產總值指數的對數值,將式(1)化為指數形式:
{f10o724}I=e[-2.744213+0.093781t],t=78,79,…,101 (2)
式(2)所表示的曲線稱為國內生產總值的平均成長線。由此可看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的平均增長率約為9%。現在我們根據GDP的平均成長線度量總體經濟的波動。GDP在第t年的波動值△DI[,t]=DI[,t]-{f10o724}I[,t],第t年的波動率{f10o724a}=△DI[,t]/{f10o724}I[,t]。對△DI[,t]進行3年移動平均後,可以從總體經濟中分離出中期波動趨勢,具體做法是:
△IL[,t]=(△DI[,t-1]+△DI[,t]+△DI[,t+1])/3,△DIS[,t]=△DI[,t]-△DIL[,t]
其中,△DIL[,t]表示GDP的中期波動,△DIS[,t]表示總體波動中剔除了中期波動的剩餘波動,它可以度量總體經濟的短期波動。中期波動的時間跨度一般較大,更適合作為制定長期發展戰略的參考。本文重點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的短期波動進行研究,從而為巨觀調控部門能及時實施有效的調控措施提供參考意見。
由消去長期增長趨勢方法得到的波動率與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一樣,都可以描述經濟總體的波動狀況。兩者在波動趨勢上是一致的,只是達到波峰和波谷的時間有些差異。
一般來說,波動率曲線的波峰與波谷相對後移,相差時間有時長達1~3年。比如,1981年GDP的增長率為5.2%,是個波谷,但該年的GDP波動率為-4.6%,還高於1982年的-5.3%;1984年是GDP增長率的波峰,該年GDP比上年增長了15.2%,是改革開放以來經濟成長最快的一年,但從波動率曲線上看,1984年還不是經濟的高峰,因為該年GDP的波動率為0.24%,低於1985年3.57%的水平。另外,1992年是經濟成長率的高峰年,而波動率的高峰年直到1995年才出現,後移了3年;1999年是經濟成長率的低谷年,波動率的低谷年出現在2001年,後移了2年。出現這種差別是合乎邏輯的。當GDP增長率走出了最低谷,但仍然沒有達到平均水平時,GDP的實際水平與其趨勢水平之間的差距仍然加大,在GDP波動曲線上表現為波動值的繼續下降,波動率也會因此下降。而當GDP的增長率經歷了波峰後開始下降,只要增長的速度仍然快於平均增長的速度,GDP的實際水平與其長期趨勢水平之間的差距仍然加大,在GDP波動曲線上表現出波動值的繼續上升,波動率也可能因此而繼續增加。
下面我們進一步考察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周期的劃分。根據表1中計算的數據,可以做出經濟周期波動圖。
按照阿瑟·劉易斯(W·Arthur Lewis)的說法,確定一次完整的經濟波動,可以從一個波峰到另一個波峰,也可以從一個波谷到另一個波谷,或者按周期中同樣狀態(波峰、波谷或整個周期)一些年的平均值到另一些年的平均值來衡量[4]。本文按照“峰—峰”法劃分。自1978年到2001年,我國經濟運行共經歷了5個周期:
第一個周期:1980—1985年,歷時5年;第二個周期:1985—1988年,歷時3年;
第三個周期:1988—1994年,歷時6年;第四個周期:1994—1997年,歷時3年;
第五個周期:1997—2001年,歷時4年。
可以看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平均每4.2年發生一次短周期波動,除1988年、1990年和1991年外,經濟波動幅度都不很大。每個波峰後都緊挨著波谷,波峰的波動率越高,相繼低谷波動率就越低。例如,1988年波動率為5.64%,波動值為6,是改革開放以來最大的波峰,隨後的1991年,波動率低到-5.92%,波動值為-5,是1978年以來最大的波谷。經計算得波峰序列和波谷序列之間的相關係數為-0.65,這表明兩者有較高的負相關性。原因在於,每一國的資源都是有限的,過高的經濟成長必然造成總量和結構關係的失調,在人為刺激下,經濟發展越快,造成結構失調的程度就越嚴重,最後進行調整時付出的代價也就越大,經濟波動的破壞力也就越大。所以巨觀調控也必須依照經濟運行規律辦事,不能盲目追求過高的經濟成長速度。

統計檢驗

為了說明經濟波動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我們首先用數學方法計算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波動周期的平均長度。用二階差分方程進行擬合,計算△DIS[,t]-2△DIS[,t-1]+△DIS[,t-2]對△DIS[,t-1]的回歸方程,得:
△DIS[,t]-2△DIS[,t-1]+△DIS[,t-2]=-1.4841△DIS[,t-1]+0.47 (3)
(-6.23) (2.83)
R[2]=0.7,DW=1.949,F=38.815
括弧內數字表示回歸方程的t-值,判定係數為0.7,表明GDP的波動與它的二階差分之間存在近似的線性關係。
式(3)是一個二階差分方程,特徵方程為:λ[2]-0.5159λ+1=0
解得特徵方程的根為:λ[,1,2]=0.26±0.97i=1.0085(cos74.995°±sin74.995°)
其中r,近似等於1,說明△DIS[,t]是近似的等幅波動。ω=74.995°,則可求得短周期平均長度為:T=360/74.995≈4.8(年),即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的周期平均長度為4.8年,同前面測算的4.2年基本一致。
為了進一步說明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成長在年度間的頻繁波動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我們再運用轉折點數檢驗和自相關係數檢驗兩種統計方法對1978—2001年間GDP波動數列進行進一步的檢驗。檢驗前先對△DIS[,t]數列進行3年移動平均,以消除3年內的隨機波動。

轉折點數檢驗

數列的轉折點指上升轉為下降的點(峰值點)和下降轉為上升的點(谷值點)。數列的轉折點數多表明數列只有隨機變動,轉折點數少表明數列存在有規律的變動,即可能存在周期性波動[4][5]。判斷數列轉折點數多少的標準是轉折點數的標準化值。
設,n=數列項數,m=轉折點數,則隨機數列轉折點數的數學期望{f10o728}和標準差σ分別為{f10o729}可以假設轉折點數服從期望為2×(n-2)/3,方差為(16n-29)/90的常態分配,轉折點數m的標準化值M為:M=(m-{f10o728})/σ[6]。
對於3年移動平均處理後的△DIS[,t]數列,有如下計算結果:
m=5,{f10o728}=13.3,σ=1.89,|M|=4.39>1.96(取顯著性水平為0.05)
由此可知,z的絕對值遠大於1.96,表明經濟成長率數列缺乏隨機性,可能存在周期性波動。這裡需要說明的是,轉折點數檢驗法只能檢驗數列的隨機性,不能確定數列的變動規律。下面用自相關係數對經濟波動數列做進一步檢驗。

相關係數檢驗

自相關係數指一個時間數列與其不同滯後期數列的相關係數,它可以有效地量化數列不同時期數值間的關聯程度[3][6]。檢驗步驟為:先計算出經濟成長率數列滯後1-12期的自相關係數r[,k](k=1,2,…,12),再用下式求出每個自相關係數的標準差{f10o730}最後,檢驗r[,k]的絕對值是否大於1.96s[,k](顯著性水平為0.05),以判斷其是否能通過統計顯著性檢驗。如果|r[,k]|>1.96s[,k],則能通過統計顯著性檢驗;否則,不能通過[6]。根據3年移動平均處理後的△DIS[,t]數列,採用SAS Program計算得r[,k]、s[,k]以及1.96s[,k]見表2。
表2 自相關係數統計檢驗結果
滯後期k 自相關係數r[,k] 標準差s[,k] 1.96s[,k] r[,k]的絕對值 r[,k]是否大於1.96s[,k]
1 0.668 0.170722 0.334616 0.668 大於
2 0.094 0.234659 0.459931 0.094 大於
3 -0.267 0.233731 0.458112 0.267 大於
4 -0.455 0.222623 0.436341 0.455 大於
5 -0.462 0.228991 0.448823 0.462 大於
6 -0.248 0.258912 0.507468 0.248 小於
7 -0.034 0.27719 0.543292 0.034 小於
8 0.219 0.281668 0.552068 0.219 小於
9 0.276 0.2898 0.568008 0.276 小於
10 0.226 0.308046 0.60377 0.226 小於
11 0.171 0.328424 0.64371 0.171 小於
12 0.028 0.353415 0.692693 0.028 小於
由表2可知經濟成長率數列與其滯後一期、四期、五期相關係數通過顯著性檢驗,同時這幾個數值也落在隨機區間外面,這表明我國經濟波動峰或谷每隔4-5年左右重現,這與前面用消去長期增長趨勢法計算的周期平均長度(4.2年)基本吻合。通過以上3種統計方法的檢驗,可以看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在增長過程中確實存在著周期性波動,周期平均長度大約是4-5年。
綜上分析可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成長在年度間的頻繁波動確實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周期長度大約為4-5年。而且90年代以來的周期波動特徵與80年代相比發生了很大變化:經濟收縮速度由快轉慢,收縮期明顯變長,形成了持續時間較長的短擴張性經濟周期,收縮深度也變淺,谷位相對升高,經濟波動趨於平緩。可以預見,在未來幾年內,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漸完善和國家巨觀調控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巨觀經濟的波動程度將明顯地由劇烈轉向緩和,經濟運行將愈來愈穩定。所以說,我國經濟成長過程中存在著的周期性波動現象是一個不以人的主觀價值判斷為轉移的客觀存在,我們只有詳細分析和深入認識經濟周期波動的規律,制定並執行相應的經濟政策、措施,才能降低經濟波動的幅度,減弱其危害程度,從而保證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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