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化金融衍生產品

金融遠期契約、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互換是四種常見的金融衍生工具通常也被稱作“建構模組工具”,它們是最簡單和最基礎的金融衍生工具,而利用其結構化特性,通過相互結合或者與基礎金融工具相結合,能夠開發設計出更多具有複雜特性的金融衍生產品,後者通常被稱為結構化金融衍生產品。

結構化金融衍生產品是國際金融衍生品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增加了資本市場的完備性、深化了市場的風險配置功能、增強了資本的流動性以及提高了金融衍生市場的信用水平,是運用金融工程結構化的方法,將若干種基礎金融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相結合設計出的新型金融產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結構化金融衍生產品
  • 外文名:structural derivative financial products
  • 簡介:國際金融衍生品市場重要組成部分
  • 特點:設計出的新型金融產品
介紹,相關信息,

介紹

structural derivative financial products
目前最為流行的結構化金融衍生產品主要是由商業銀行開發的各類結構化理財產品以及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各類結構化票據
結構化金融衍生產品的類別:
1.按聯結的基礎產品分類,可分為股權聯結型產品(其收益與單只股票、股票組合或股票價格指數相聯繫)、利率聯結型產品、匯率聯結型產品、商品聯結型產品等種類;
2.按收益保障性分類,可分為收益保證性和非收益保證型兩大類,其中前者又可進一步細分為保本型和保證最低收益型產品;
3.按發行方式分類,可分為公開募集的結構化產品與私募結構化產品,前者通常可以在交易所交易。目前,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有數千種結構化產品上市交易;我國香港交易所也推出了結構性產品
4.按嵌入式衍生產品分類。結構化金融產品通常會內嵌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衍生產品,它們有些是以契約規定條款(如提前終止條款)形式出現的;也有些嵌入式衍生產品並無顯性的表達,必須通過細緻分析方可分解出相應衍生產品。按照嵌入式衍生產品的屬性不同,可以分為基於互換的結構化產品、基於期權的結構化產品等類別。
目前最為流行的結構化金融衍生品主要是由商業銀行開發的各類結構化理財產品以及在交易所市場上可上市交易的各類結構化票據,它們通常與某種金融價格相聯繫,其投資收益隨該價格的變化而變化。

相關信息

結構化產品是銀行及證券公司理財業務的重要發展方向,隨著外資銀行大量進入國內市場,國內結構化產品的發行也增長迅速,目前結構化產品主要是針對外幣的,發行機構利用境外投資工具多、風險對沖機制完善的優點,推出多種結構化產品,得到了市場青睞。在產品結構方面,向投資者出售以本金保護型產品為主,掛鈎標的除傳統的利率和匯率外,還有股票指數。過往國內銀行的人民幣理財業務由於投資範圍較窄,主要是債券央行票據存款等,收益率較低,對投資者吸引力不大。近來國內銀行將外幣結構化產品的設計模式運用於人民幣理財已漸成趨勢,各行已推出多項人民幣理財業務,如最近光大銀行推出的人民幣理財A計畫,就包含了與原油期貨掛鈎的產品。
結構化產品在國內有廣闊的發展前景。截至2006年2月底,國內共有15.12萬億元的居民儲蓄存款存差約9萬億元人民幣。金融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是可供居民的投資品種太少,直接融資市場規模偏小,股票市場流通市值只有約1.16萬億元,儘管居民儲蓄存款利率很低,但在沒有更好的選擇的情況下,他們只能選擇存款。如果假定市場上投資者大部分是風險厭惡型,則風險越大的投資產品,市場需求量越小,結構化產品可以在風險介於股票和定期存款之間構造出多種類型的投資品種,它的市場規模理論上應大於股票市場,小於銀行存款餘額,也就是說這個市場的潛在規模將在1.16萬億元至15.12萬億元之間。從外幣結構化產品在國內銷售火爆可以看出,結構化產品在國內有相當大的需求。
國內應加快結構化產品的發展步伐。發展結構化產品首先可以增加投資品種,活躍市場,拓寬國內居民的投資渠道,緩解居民投資過於集中於銀行存款的問題;第二可以拓展證券公司和銀行的業務範圍,強化銀行和證券公司的競爭能力和盈利水平;第三可以讓國內投資者熟悉各種金融創新產品,為在國內廣泛開展衍生產品業務打下基礎。
但是,結構化產品對於國內大多數人來說還比較陌生,國內相關機構對該產品認識仍然停留在低水平,對結構化產品的設計原理、定價方法以及風險對沖缺乏研究。在面臨著外資銀行競爭的情況下,國內券商、銀行等相關金融機構有必要加強對結構化產品的研究和實務操作。在國內銀行結構化產品發展迅速之時,主管部門要積極引導創新類券商試點發行結構化產品,擴大證券市場的參與基礎,滿足投資者更多方面的需要。而對證券交易所而言,可以借鑑香港聯交所股票掛鈎票據,推出一些上市交易的結構化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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