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方式

納稅申報方式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發生納稅義務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後,在其申報期限內,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到指定稅務機關進行申報納稅的形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納稅申報方式
  • 外文名稱:Travel to watch industry
納稅申報的主要方式,納稅申報方式的確定,

納稅申報的主要方式

第一,直接申報,也稱上門申報,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自行到稅務機關指定的辦稅服務場所報送納稅申報表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報告表及有資料。
第二,郵寄申報,是指經稅務機關批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使用統一的納稅申報專用信封,通過郵政部門辦理交寄手續,並以郵政部門收據作為申報憑據的一種申報方式。
第三,數據電文申報,也稱電子申報,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通過與稅務機關接受辦理納稅申報、代扣代繳及代收代繳稅款申報的電子系統聯網的電腦終端,按照規定和系統發出的指示輸入申報內容,以完成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申報的方式。
第四,簡易申報,是指實行定期定額的納稅人,通過以繳納稅款憑證代替申報或簡併征期的一種申報方式。

納稅申報方式的確定

第一,申請。納稅人根據自身實際選擇採取直接申報(上門申報)以外的其他納稅申報方式的,需填寫《納稅申報方式申請審批表》報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納稅申報方式申請。
第二,受理、核准。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報送的《納稅申報方式申請審批表》和附報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制發《稅務事項通知書》通知納稅人。對不符合條件的,在《納稅申報方式申請審批表》上註明理由,退回納稅人。對未經批准的納稅人原則上按直接(上門)申報方式進行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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