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軍醫大學研究生院

第四軍醫大學研究生院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軍醫大學是一所為軍隊培養高、中層次醫學專門人才的全國重點大學。學校1954年由原第四軍醫大學和原第五軍醫大學合併而成。原第四軍醫大學的前身是創建於1941年的八路軍晉西北軍區衛生學校,原第五軍醫大學的前身是創建於1935年的國立中央大學醫學院。學校1959年被確定為全國首批重點大學,1995年進入軍隊重點建設院校行列,1997年成為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學校校本部坐落在古城西安,占地面積2840畝,設有研究生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四軍醫大學研究生院
  • 校訓:團結、求實、創新、獻身
  • 創辦時間:1954年
  • 知名校友:張華
研究生院現狀,研究生院未來,研究生院職責,

研究生院現狀

學校隸屬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學校機關設四部和研究生院,下設基礎部、航空航天醫學系、生物醫學工程系、預防醫學系、藥學系、護理系、口腔醫學系、護理士官系、研究生管理大隊。下轄三所臨床醫學院,其中第一臨床醫學院(西京醫院)、第二臨床醫學院(唐都醫院)是現代化的綜合性醫院,第三臨床醫學院(口腔醫院)是全軍唯一的、全國知名的口腔專科醫院。
學校人才濟濟,教學科研實力雄厚。全校現有教、醫、研人員3000餘名,其中正副教授(含相當職務)800餘名,中國科學院院士1名,工程院院士3名,長江學者10名,博士導師1c71名,碩士導師304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69 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4名。還聘請了周光召楊振寧等80多位國內外知名專家為名譽教授或客座教授。
學校是國務院批准的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單位,現有博士學位一級授權學科6個,二級授權學科47個,碩士學位二級授權學科63個,設7個博士後流動站。國家重點學科19個(培育4個),“長江學者獎勵計畫”特聘教授崗位學科12 個,國家重點實驗室1個,全軍醫學重點建設實驗室12個,全軍重點建設學科3個,全軍醫學專科研究所13個,全軍醫療專科(專病)中心19個,全軍醫學重點實驗室12個。
建校以來,已為軍隊培養了近8萬名醫學專業人才,其中研究生8700餘人。不少畢業生已成為國內外知名的專家學者和我軍各級衛生機構的領導,還湧現出了被國家和軍隊授予"富於理想、勇於獻身的優秀大學生"張華、"華山搶險戰鬥集體"和"模範學員大隊"等榮譽稱號的一批先進典型。目前在校學員5000餘名,其中研究生2000餘名。
學校高度重視科學研究和對外學術交流。近年來,在基礎醫學、臨床醫學、軍事醫學、生物醫學工程等方面,取得了一大批研究成果。“十五”以來,共獲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1577項、經費總數4.2億元,獲得省部級二等獎以上科技成果獎150多項、國家發明專利93項,近兩年,在SCI收錄雜誌發表論文數量穩居全國醫科院校和軍隊院校首位。成功實施了國內首例、世界第二例“換臉術”,世界首例“坑面女”、罕見“缺面男”頜面修復再造術。1978年以來,先後共派出4000多人次到60餘個國家和地區的教學、醫療或研究機構留學和學術交流;接待90個國家和地區的近萬名專家學者來校訪問,其中13位是生理學或醫學諾貝爾獎獲得者。目前學校已與美、英、日、法、德、澳等國家的20多個學術機構建立了穩定的學術交流渠道和合作關係。
學校具備一流的教學設施。圖書館1.2萬平方米,藏書86餘萬冊,中外文期刊1400多種。館內設有光碟檢索系統、圖書資料縮微系統和擁有270多台計算機的電子閱覽室等。校園信息網路和軍隊院校園區網路功能優良,覆蓋全校所有單位。學校擁有教學標本陳列館、計算機教學中心、外語教學中心、基礎醫學教學實驗中心、教育技術中心、現代化的教學指揮中心、大型體育場館、溫泉游泳池等教學公共設施,為國內同類院校的一流水平。學校和下轄的三所附屬醫院教學、科研、醫療設備先進,擁有雷射共聚焦掃描系統、超高速CT、新型MRI、直線加速器、正電子發射計算機斷層顯像儀(PET)、低壓艙和彈射塔等大批現代化的設施設備。

研究生院未來

在新的歷史時期,作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和軍隊重點建設大學,全校人員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精品戰略”為建校方針,按照“團結、求實、創新、獻身”的校訓,發揚“德育為先,學問為本,和諧為貴,進取為榮”的辦學傳統,齊心協力,銳意進取,努力將學校建設成為國際先進的研究型軍醫大學。

研究生院職責

研究生院工作職責
研究生院應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認真執行國家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工作的有關法規和政策,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履行以下職責:
1.組織學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參與有關學校發展問題的決策,開展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
2.根據國家計畫、科技發展、社會需要和可能條件,研究制訂學校研究生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
3.制度研究生教育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研究生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遴選研究生指導教師,加強研究生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對研究生教育和學位授予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4.承擔研究生招生、分配、教學、培養、學位等方面的業務管理工作;
5.加強學科建設,參與制訂學校學科建設規劃,調整和最佳化學科結構,促進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和高新技術的發展;
6.學校"211工程"與"三重"建設的規劃、管理與組織實施等工作;
7.統一管理有關研究生教育的各種經費、基金,合理使用研究生教學和管理人員編制,參與確定學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建設項目和經費預算;
8.承擔上級部門和學校委託的其他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