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第四中山大學(第四中山大學)

國立第四中山大學

第四中山大學一般指本詞條

國立第四中山大學是1927年6月至1928年2月在中國南京辦學的一所綜合性大學,是當時中國五大中央級國立中山大學之一。由原國立東南大學及其衍生出的河海工科大學、上海商科大學、江蘇法政大學及其他幾所專科以上院校合併組建,合併後初設九個學院,即自然科學院、社會科學院、文學院、哲學院、教育學院、工學院、農學院、商學院、醫學院,及附屬實驗學校。1928年2月,因校名易致混淆且不合常規改為“國立江蘇大學”,4月5日開始只稱“江蘇大學”,1928年5月更名“國立中央大學”,1949年8月更名“國立南京大學”,1950年定名“南京大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立第四中山大學
  • 英文名:National 4th Zhongshan University
  • 簡稱:四中大
  • 創辦時間:1927年6月
  • 類別:綜合性大學
  • 學校類型:綜合
  • 所屬地區:中國南京
  • 主要院系:自然科學院,社會科學院,文學院,哲學院,教育學院,工學院等
  • 更名時間:1928年2月
  • 時任校長:張乃燕
學校簡介,歷史沿革,辦學歷史,教育行政制度改革,組建,接收合併,開學,易名,系科設定,管理體制,校務會議,常設委員會,校長(張乃燕),國立中山大學,

學校簡介

1927年6月9日,北伐軍攻下南京後,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將原國立東南大學等江蘇境內專科以上專科以上的9所公立學校合併,組建為國立第四中山大學。國立第四中山大學是當時中國四個中央級的中山大學之一,是當時中國院系最完整、規模最大的大學之一。(名片圖片資料來源)

歷史沿革

三江師範學堂(1902—1905)、兩江師範學堂(1906-1911)、南京高等師範學校(1914-1921)、國立東南大學(1921-1927)、國立第四中山大學(1927)、國立江蘇大學(1928)、國立中央大學(1928-1949)、國立南京大學(1949)、南京大學(1950-)。1952年,全國高校院系調整,南京大學調整出工學、農學、教育學等院系,組建了南京工學院南京農學院南京師範學院等學校。根據《南京、金陵兩大學合併、調整工作進行辦法》,國立第四中山大學(中央大學前身學校)的歷史檔案劃歸(新)南京大學。(圖冊圖片資料來源)

辦學歷史

教育行政制度改革

1927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蔡元培接掌教育部,有鑒於北洋時代教育行政常遭外力干涉,故主張仿效法國大學院與大學區制,更改教育行政制度。6月,國民政府設大學院為全國最高學術教育機構,任命蔡元培為院長。7月,公布《中華民國大學院組織法》,設大學委員會,決議全國學術與教育重大事宜。
在地方省區實行大學區制,廢除教育廳,以國立大學為教育行政機關,大學校長由中央任命,具有省府委員資格,必須出席省府會議,並總理區內學術與教育行政事項。初期由浙江江蘇二省先行試辨,1928年,國民革命軍入主北平後,增設北平大學區。
大學院與大學區制之創設,旨在以學界取代官僚體系;以專家學者支持國家教育行政;以大學教授支持地方教育。然因改制時間過於倉促,規劃與宣傳皆有不周全處,未獲各方共識,加上此制波及既有勢力者利益,因此,推行伊始,批評反對之聲未歇。1928年8月,蔡元培見教育改革受阻,遂辭院長職。10月23日,國民政府改大學院為教育部。1929年6月,因經費與人事問題,引發中等學校聯合反對大學區制,政府決定停止大學區制。北平、浙江大學區在暑假內停止試辨,中央大學區則因規模較大,延至年底才完全結束。這場歷時二年多的教育改革至此完全失敗,一切又恢復到改革前的狀態。

組建

1927年3月中旬,國民革命軍北伐至江蘇,由於戰事爆發、政局動盪,國立東南大學被迫停課,師生四散,僅有一些職工看管學校,校務由文科主任盧晉侯(盧錫榮)維持。3月24日,國民革命軍攻克南京。4月2日,國民革命軍江右軍總指揮部政治部致函東大盧錫榮,令其對學校所有財產嚴加保管,等待接收人員接管。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蔣介石後又委任盧錫榮為東大保管委員,“召集在校教職員,組織保管委員會,保管校產”。4月18日,南京國民政府成立。5月16日,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聘請胡剛復、蔡無忌、何紹平和劉藻彬4人為國立東南大學接收員,23日胡剛復等人正式履職。
1927年6月9日,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頒布“大學區制”,將原國立東南大學、河海工程大學、江蘇法政大學、江蘇醫科大學、上海商科大學以及南京工業專門學校、蘇州工業專門學校、上海商業專門學校、南京農業學校等江蘇境內專科以上的9所公立學校合併,組建為國立第四中山大學(又因學區位於首都,故冠以“首都大學”稱號)。這是為紀念孫中山先生而命名為“中山大學”的,同時因南京系北伐軍攻克的第四座歷史文化名城,故在其之前再冠以“第四”二字,稱第四中山大學(簡稱“第四中大”或“四中大”),以有別於廣州的中山大學(即第一中山大學)、武漢的第二中山大學、杭州的第三中山大學。第四中大隸屬於中央政府,校名之前得加“國立”二字。後經校務會議議決,即以6月9日為第四中山大學成立紀念日。而後台灣當局以“復校”名義成立的“‘國立’中央大學”亦沿用6月9日為校慶日。

接收合併

1927年6月9日,國民政府任命江蘇省教育廳廳長張乃燕為第四中大校長。張乃燕在被任命為四中大校長之前,於江蘇教育廳長任內就已著手籌備大學區的工作。他延聘了27位專家學者為籌備員,草擬大學區的組織大綱和各項章程。1927年7月9日,張乃燕交卸教育廳事務,宣誓就任第四中山大學校長之職。同時江蘇省教育廳裁撤,改為第四中山大學區“教育行政部”,不久又改稱“教育行政院”,並移至第四中大校園內辦公。
九校的接收工作情形簡述:
1、接收國立東南大學。1927年5月23日胡剛復蔡無忌等4人到校正式接收。7月19日胡剛復向中央教育行政委員會報告了接收情形,中央批覆:所有東大校舍、校具、圖書、儀器、印信、檔案等一切物品,均要移交四中大校長及籌備委員接管,並將保管期內經辦事宜,摘要錄送校長;有關賬目清查問題,由中央函請會計師辦理。學校積欠經費待賬目清查後再行核辦;國立東南大學原址作為四中大的校址暨大學本部所在地。
2、接收國立河海工程大學。該校前身是1915年由時任農商總長兼全國水利局總裁的張謇創辦的河海工程專門學校。1924年河海工專與國立東南大學工科合併建成國立河海工程大學。這是中國第一所培養現代水利工程技術人才的高等學府。1927年5月3日,江蘇教育廳函聘劉夢錫、沈百先為河海工程大學保管員,6月7日他們將該校各項清冊交由四中大工學院接收。後因劉、沈辭職,教育廳改派督學周宣德為臨時校務維持員。圖書、儀器、物品等由工學院負責接收。
3、接收江蘇醫科大學。該校前身是1915年7月被政府正式認可的公立江蘇醫學專門學校,1925年改稱江蘇醫科大學,校址在上海。1927年4月間該校校長離職,校務由校友會維持。後由江蘇教育廳派督學汪懋祖前往調查,因見校友會有難以維持之勢,遂於7月18日函請顏福慶、牛惠霖、樂文照、高鏡郎前往接收。即以醫科大學改組為四中大醫學院。同時,國民政府指定江蘇法政大學校址為四中大醫學院院址。
4、接收上海商科大學。該校即國立東南大學分設上海商科大學。1927年6月27日,江蘇教育廳函聘楊端六辦理該校接收事宜,並致函前國立東南大學,將商科大學校具逐一交點,改建為四中大商學院,並以該校舊址(上海法界霞飛路)作為四中大商學院院址。
5、接收江蘇法政大學。該校前身是1914年2月被政府正式認可的江蘇公立法政專門學校,1923年12月改稱江蘇法政大學,校址位於吳淞。1927年6月30日,江蘇教育廳函聘劉季洪、周宣德接收該大學,並派林昌傳、章益修負責保管。所有圖書資料,均移交四中大社會科學院。
6、接收上海商業專門學校。1927年3月23日該校校長離職後,校務即由馬憲成等人維持。6月17日江蘇教育廳派督學王克仁前往接收,又於7月6日添派歐元懷、朱定鈞會同辦理接收事宜。
7、接收南京工業專門學校。該校前身是兩江總督魏光燾於1904年就江南格致書院改設的江南實業學堂。1927年6月23日,江蘇教育廳函聘楊孝述會同督學周宣德接收該校,7月2日又加聘盧恩緒一同辦理。該校師資、設備等均併入四中大工學院。
8、接收南京農業學校。該校即江蘇省立第一農業學校,前身為江南實業學堂。1927年7月29日,常宗會、張天才前往接收該校,合併於四中大農學院。並以該校舊址作為四中大農學院院址。
9、接收蘇州工業專門學校。該校系江蘇公立學校,1925年5月剛剛獲準備案。1927年10月,四中大令該校校長將全部校產正式移交工學院接收保管。10月16日,工學院院長周仁到蘇州進行接收。
至此,國立東南大學和江蘇省境內各立門戶的公立單科大學、專科學校便合併改組成為一所綜合性的國立第四中山大學。

開學

四中大成立之後,隨即開始招生。招生工作以甄別9校學生為中心內容。學校規定裁併改組各校的辦法是:東南大學、上海商大、河海工大、江蘇法大、南京工專、蘇州工專和上海商專7校的學生經審查合格者,一律入學試讀一學期,再行甄別,合格者即為四中大的學生。
招生工作招生工作
對江蘇醫大、南京農校學生則按下列原則辦理:(1)照原校規定課程,一年內可修完者,準其修習未了課程,以原校名義給予畢業證書;不願畢業者,可以學習四中大所規定的課程,聽候改編。(2)醫科大學原有本科學生歸併同濟大學,預科學生併入四中大。至於東大特別生及其他附讀生,則補行入學考試,及格者與合併各校舊生享受同等待遇。而預科(四中大學生分本科生和預科生兩類)入學資格以新制中學畢業生為標準,但舊制中學畢業生也可參加預科招生考試。
1927年8月8日,四中大開始審查裁併各校及格生和招考預科生。8月19日學校規定了對國立東南大學等校舊生入學資格審查方法:(1)由於戰爭原因,有的學校停課長達數月之久,缺課太多,故該學年暫以原來班次編列,待功課補足後再行升班;(2)分院審查,以平均60分為收錄及格標準,平均為60分而主要功課不及格者,應補讀或轉學他種科目;(3)舊預科生以平均60分為收錄及格標準,如有不及60分的功課,要和新預科生同班補習;(4)平均分數在60分以下的學生,不能錄取。
考慮原來各校特別生及附讀生較多,四中大決定補行一次特別入學考試。同時考慮國內各大學也有不少學生要求轉入四中大,學校又決定補行特別轉學考試,與特別入學考試一併舉行。考試科目有三民主義國文英文算學(代數和平面幾何)、常識(公民史地、理化、博物)和口試。並就各生原來學習的科目中酌行筆試或口試,即“選試”。
1927年9月1日學校如期開學,但由於戰事,交通中斷,該月沒能上課。10月7日補行了隆重的開學典禮。這時全校共有教師290人,職員150人,學生1421人,開課367門。1927年雖是四中大建校第一年,但由於它是由國立東南大學等9所完整大學組合而成的,故仍有學生畢業離校。經過統一考核,共有170名學生畢業。
校本部關於補行開學典禮布告校本部關於補行開學典禮布告

易名

1927年11月間,教育界人士有了更改第四中山大學校名之議。更名的最直接原因就是:中山大學不止一處,次第名之,不易辨記,當時正在試行“大學區制”,建設更多的中山大學亦在醞釀之中;但已出現致甲中山大學的函件卻誤投乙中山大學的情況,若全國增至二三十所中山大學,其混亂情形不難想像;保留廣州的中山大學,已可表達對總理(孫中山)的紀念之意;各省的大學,宜以省為名。
1928年2月29日,大學院(由教育部更名而來)大學委員會通過了更改校名的辦法,並發布了165號訓令,要求第四中山大學依令更名“江蘇大學”。
但此令一出即招到了四中大廣大師生的反對,他們認為這樣的更名“既不足以冠全國中心之學府,又不足以樹首都高教之規模”。師生成立代表團懇請大學院收回成命,改國立第四中山大學校名為“國立南京大學”,因為這樣有許多好處:第一,具有國際性。東西文明各國都有一所京都大學,如英國的倫敦大學、法國的巴黎大學、德國的柏林大學、日本的東京大學等,都是學術粲然有數十或數百年歷史的著名學府。而“吾國金陵文物,冠冕南朝;明代國學生徒,數以萬計”,如欲恢復舊觀,重振雄風,與東西各國首都大學並駕齊驅,最具有國際性的校名便是“南京大學”。第二,具有永久性。政治變化,興榮無常,要想使校名一成不變,而與世界各國古老大學相媲美,最具永久性的就是“南京大學”。第三,具有權威性。《大學區條例》由國民政府議決頒布,按照該條例,改稱南京大學,更是毋庸置疑。即使為全省教育行政便利起見,也應以一省之名名大學區,而以所在地之名名大學。況且時值軍政時期,中央威信首應樹立,若一定要改名江蘇大學,“將置國民政府威信於何地?”第四,具有全局性。改稱“南京大學”,可與北京大學遙遙並峙,南北二校便是中國大學的象徵。可惜這一建議當時未被採納。國民政府執意改稱江蘇大學,更名未能成功。
1928年2月23日,四中大依令更改校名為“國立江蘇大學”。4月5日只稱“江蘇大學”。1928年5月16日,國民政府行政院作出了“江蘇大學改稱國立中央大學”的決議。校名風波始告平息。
校本部奉令更改校名的通知校本部奉令更改校名的通知

系科設定

合併後的四中大初設九個學院,即自然科學院、社會科學院文學院、哲學院、教育學院工學院農學院商學院醫學院,以及附屬實驗學校。1927年在教育學院中增設軍事教育科。
第四中山大學院系設定(1927年)第四中山大學院系設定(1927年)
院 名
系 、 科
自然科學院
算學系、物理學系(附天文)、化學系
地學系(附礦物、氣象)、生物學系、人類學系、心理學系
社會科學院
史地學系、社會學系、經濟學系、政治學系、法律學系
文學院
中國文學系、外國文學系、語言學系
哲學院
哲學系
教育學院
教育學系、體育專修科、師資科、藝術專修科
工學院
土木工程科、電機工程科、機械工程科、建築工程科、化學工程科
農學院
農作物門、園藝門、畜牧門、蠶桑門、農產製造門
森林組、昆蟲組、農藝化學組、植物病理組、農業工程組
商學院
銀行科、會計科、工商管理科、國際貿易科
醫學院
基本醫學科、臨床醫學科附設護病專修科

管理體制

四中大不再設校董會,而是採用校務會議制,即以校務會議作為具有決策權力的領導機構,並成立各種委員會以對各項事業進行指導和協調。
管理體制 組織系統管理體制 組織系統

校務會議

校長秘書長、高等教育部(處)長、各院長、圖書館長等當然成員與教授代表組成。教授代表必須是學校的專任教授或專任講師,於每學年開學後二周內投票選舉產生,任期一年,連選可以連任,選舉辦法有兩種,一是由各學院推選,選舉名額為每學院1人,但如果專任教授和專任講師的總數超過15人,可以增選1人,超過25人可增選2人,以此類推;二是由“教授會”推選,教授會由全體講師以上的教師組成,可以不分院系地選出10人。各學院選出的代表,若在“教授會”再次當選,則由其所在學院另行推選代表。這就使得校務會議的組成人員,約有2/3是經民主選舉而產生的,因而使校務會議的決策具有很強的民主性和廣泛的民眾基礎。
校務會實際上是全校的最高權力機構,學校一切重要事務均由它決定。校務會主要行使如下職權:制定教育方針;負責全校風紀;決定系科的增設與變更;與各學院相關的課程事項;考查學生成績;提出並覆核各學院預算;以及關於各學院的共同事宜。校務會每兩周開會一次。

常設委員會

校務會議下轄9個“常設委員會”,分別主管校內各項事務。各委員會委員由校務會在全體教職員中選出。這9個委員會是:(1)群育委員會;(2)政治訓育委員會;(3)招生委員會;(4)出版委員會;(5)衛生委員會;(6)體育委員會;(7)稽核委員會;(8)圖書委員會;(9)校景委員會。學校選出的出席大學區評議會的教授代表為孟憲承蕭純錦張天才竺可楨。此外,遇有調查、審核、規劃、起草及執行等事項,校務會還可以設立各種“臨時委員會”。

校長(張乃燕)

1927年6月9日,國民政府任命中央教育行政委員會委員、江蘇省教育廳廳長張乃燕為四中大校長。
張乃燕(1894~1958),字君謀,浙江吳興人,張靜江之侄,時僅33歲。他於1913年赴歐留學,先後在英國伯明罕大學、倫敦皇家理工大學和瑞士日內瓦大學攻讀化學,獲得日內瓦大學理學博士學位。後赴美、日考察教育,1919年返國。先後任北京大學、浙江大學教授。著有《有機染料科學》、《藥用有機砒化合物》和《歐戰中之軍用化學》3書。1923年當選浙江省教育會會長。1924年任孫中山大元帥大本營參議。1925年任上海光華大學科學史教授。1926年任廣東大學(後稱中山大學)工科學長,同時被國民政府特派為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委員。1927年,任江蘇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長。他在史學方面亦頗有研究,著有《世界大戰全史》,包括《希臘史》、《羅馬史》等。

國立中山大學

1、國立第一中山大學(今中山大學等),1928年3月復名“國立中山大學”,1949年更名“中山大學”,院系調整時中山大學保留文、理學院,工、農、醫、師範學院各自獨立,由中大分離出去參與組建華南工學院華南農學院等,法學院併入中南財經學院,嶺南大學併入中山大學,校址遷往嶺南大學校址,組成了新的中山大學。
2、國立第二中山大學(今武漢大學等),1927年12月解散,1928年7月組建“國立武漢大學”,1949年8月更名武漢大學,院系調整時保留文理科目的中文、歷史、政治、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共7個系,其餘院系參與組建華中工學院、中南財經學院等。
3、國立第三中山大學(今浙江大學等),1928年4月更名“國立浙江大學”,1949年更名“浙江大學”,院系調整時保留電機、化工、土木、機械四系,其餘院系拆分至復旦大學浙江師範學院浙江農學院、華東師範學院等,1999年部分學校重新合併。
當時除四所國立中山大學外,另有10餘所以中山大學命名的學校,分布在江西、上海、安徽、河南、西安、蘭州等全國各地。也正因如此命名方式,導致校名使用上的混亂,故這些學校都和國立第四中山大學一樣,後相繼修改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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