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故意

突發故意,“預謀故意”的對稱。又稱“突然故意”、“一時故意”。是指行為人因偶然事件突然決定實施故意犯罪的心理態度。主要特徵是:(1)犯罪故意的產生具有偶然性,即行為人本無犯罪意圖,因某種偶然原因使其精神受到較強刺激而形成犯意。(2)犯罪故意的產生具有突然性,即行為人從產生犯意到實施犯罪的間隔時間很短,有的甚至於在瞬間便決定犯罪,幾乎沒有準備時間。

但是,如果行為人因偶然原因而突發犯意之後,經過較長時間的冷靜考慮,而有心理準備的,就轉化為預謀故意了。在其他條件基本相同的情況下,突發故意犯罪的主觀惡性一般要輕於預謀敵意犯罪,量刑時應予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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