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麗萍(北京中投律師事務所主任)

秦麗萍(北京中投律師事務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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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麗萍,女,民革黨員,清華大學法學學士學位。現任北京中投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法學會律師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副秘書長、北京市律師協會併購重組與不良資產處置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市律師學院教務處辦公室副主任、北京市女律師聯誼會副秘書長、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女律師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市朝陽區女律師聯合會副會長、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朝陽區委參政議政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等社會職務。曾擔任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管理委員會委員、特殊資產法律服務中心負責人。

擅長處理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的不良資產處置、不良債權重組法律服務;金融機構設立、改制、重組、重整、破產及清算法律服務;銀行、保險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等多種法律業務。

曾代理阿根廷“球王”馬拉多納先生的侵權糾紛案件及重大標的不良資產處置等案件而被公眾熟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秦麗萍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職業:律師
  • 畢業院校:清華大學
  • 主要成就:不良資產處置及其他法律事務
人物經歷,媒體報導,業務領域,所獲榮譽,承辦案例,社會活動,言論著述,

人物經歷

秦麗萍,女,民革黨員,清華大學法學學士學位。現任北京中投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法學會律師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副秘書長、北京市律師協會併購重組與不良資產處置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市律師學院教務處辦公室副主任、北京市女律師聯誼會副秘書長、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女律師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市朝陽區女律師聯合會副會長、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朝陽區委參政議政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等社會職務。
秦麗萍
中投律師事務所成立於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是中國典型的專業化律師事務所之一。自其成立以來,中投即致力於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務,其在金融、特殊資產、證券與資本市場、公司、政府法律顧問、智慧財產權、爭議解決等諸多領域的先鋒作用為業內所共知。中投總部設於北京,在上海、廣州、深圳、鄭州、南通、日本澳大利亞等地均有較好的合作機構。中投現有執業律師及其他專業人才五十多人,能流利自如的運用中文、英文、日文等三種語言為客戶提供法律服務。全所範圍內一體化的計算機管理系統及一流的通訊設施,更從硬體上保證了中投及時向客戶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

媒體報導

執業期間,其曾多次接受中央電視台北京電視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北京廣播電台、人民法院報、法制日報、北京日報等多家媒體的採訪,對專業領域的專業問題發表觀點和意見。2013年,秦麗萍特邀入選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國當代優秀律師》。

業務領域

不良資產處置業務
常年為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農村商業銀行、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投資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北京辦事處、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北京辦事處、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北京辦事處等多家金融機構提供不良資產處置方面的法律專項服務。多次在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中國農業銀行等眾多大型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清收案件中表現突出,為客戶挽回了較大經濟損失。曾代理重大疑難案件,為金融機構及資產管理公司解決了法律疑難問題。
法律顧問及訴訟代理
另外為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嫣然天使基金、中國中冶集團中糧集團魯能集團、路勁地產集團、西格瑪(中國)有限公司、中國戰略與管理研究會、北京國廣光榮廣告有限公司、北京明合世紀廣告有限公司、北京達義北方置業有限公司、香遠投資有限公司、旭輝集團、中遠集團投資有限公司、中遠幸福(北京)大廈有限公司、北京秋實農業有限公司、中凱鵬投資公司、光大灝鼎產業投資基金、晉商博物館、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提供常年或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或代理訴訟、仲裁案件。

所獲榮譽

2011年7月榮獲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授予的“律師與見義勇為英雄手拉手”公益之星稱號;
秦麗萍(北京中投律師事務所主任)
2011年6月榮獲北京市朝陽區紀念建黨90周年“先進個人”稱號;
2013年3月榮獲北京市朝陽區首屆“優秀女律師”稱號;
2013年5月榮獲北京市朝陽區優秀青年律師“先鋒律師”稱號;
2014年6月榮獲北京市朝陽區“黨建之友“稱號等。

承辦案例

不良資產處置案件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北京辦事處與北京某公司借款契約糾紛案件;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投資公司與某公司的執行案件;
中國光大銀行與某公司的執行案件;
北京實創公司與某公司的執行案件;
中國農業銀行總行營業部與某公司的執行案件;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與某公司的執行案件等。
馬拉多納肖像權、姓名權案
2010年6月,中國上海的兩家網路公司與中國一家著名網站在未經“球王”馬拉多納授權的情況下,非法將馬拉多納的肖像、姓名用於其聯合經營的網路遊戲,並作出馬拉多納為其遊戲代言的不實報導。在這樣一起看似情節簡單、實則困難重重的網路維權案件中,秦麗萍律師與另外一名中國律師最終接受了馬拉多納的委託,開始了聚光燈下艱難的維權之路。
秦麗萍(北京中投律師事務所主任)
國外明星在國內參加庭審並不鮮見,但是在本案開庭審理前,秦麗萍律師力爭馬拉多納親自出庭參加庭審維權,經過多方協調配合,2012年8月17日,馬拉多納親自站在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原告席上,是目前為止國際明星親自出庭中最有影響力的一位。
2013年6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最終認定被告中國某兩家網路公司在其主頁上發表對馬拉多納的致歉聲明,同時要求兩被告賠償馬拉多納經濟損失300萬人民幣,以及精神損害賠償1元。此案以原告馬拉多納勝訴而告終。

社會活動

2011年7月,秦麗萍律師應邀參加由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和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共同發起的,全國首例律師幫扶見義勇為英雄的“律師與見義勇為英雄手拉手”公益活動,自願連續五年出資10萬元用於資助英雄家庭,由於表現突出,獲得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理事長賈永旺授予的“律師與見義勇為英雄手拉手”公益之星稱號。
2011年9月,參與“律媛朝陽計畫”,號召全體朝陽區女律師,發起設立了“愛心工作室”和“朝陽工作室”,其以關愛婦女兒童的權益保護及身心健康為主旨,現已為數百名婦女兒童提供了專業而又細緻的法律諮詢服務,幫助她們依法維護合法權益、免受家庭暴力等各種形式的傷害。
秦麗萍(北京中投律師事務所主任)
2013年7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頒布實施之即,為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北京市朝陽區委黨員們講授《保障法》的內容,為黨員們介紹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修改背景以及新法亮點,同時通過具體案例的分析,向各位黨員講解,如何在實踐生活中保護老年人財產、人身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她的熱心幫助和細心解答深受黨員們的好評。
常年為李亞鵬王菲夫婦倡導發起的關注和改善唇齶裂兒童患者健康狀況和生存環境的“嫣然天使基金會”提供免費法律服務。
為以“崇尚慈善文化,團結國內外力量,開展對抑鬱症病的宣傳教育和防治研究,為控制抑鬱症,造福人類作出貢獻”為宗旨的“尚善公益基金會”提供免費法律服務。

言論著述

《新瓶裝老酒,是“勞教中心”還是“訓誡中心”》(《潮流》2014年第1期,總第四十六期)
《醫生與患者之間的冷與暖—解決醫患關係之痛》(《潮流》2014年第1期,總第四十六期)
《最牛空中別墅的漫漫拆除路》(《潮流》2013年第3期,總第四十四期)
《截訪獲罪事件背後的法制呼喚》(《潮流》2013年第1期,總第四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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