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

2012年12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閩政〔2012〕60號印發《福建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該《規劃》分面臨的形勢、總體要求、防治策略、重點任務、保障措施5部分。

重點任務:控制重點動物疫病,控制主要人畜共患病,消滅馬鼻疽和馬傳染性貧血,淨化種用畜禽重點疫病,防範外來動物疫病傳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
  • 印發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
  • 文號:閩政〔2012〕60號
  • 印發時間:2012年12月17日
檔案通知,規劃,

檔案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
閩政〔2012〕60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7日

規劃

福建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
動物疫病防治工作關係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關係社會和諧穩定,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責,是農業農村工作和民生工程的重要內容。為加強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2〕31號),結合我省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面臨的形勢
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動物疫病防治工作。近年來,各級獸醫主管部門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組織開展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有力保障了動物產品安全,為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高人民民眾生活水平、保障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未來一個時期我省動物疫病防治形勢依然嚴峻,任務十分艱巨。
一是國內外動物疫情頻繁發生,潛在傳入風險。近年來,口蹄疫在全球範圍內發生數次大面積流行,周邊國家和地區是口蹄疫、禽流感疫情的重災區,非洲豬瘟在俄羅斯暴發流行,日本先後發生多起瘋牛病,對我國威脅不斷加大。國內動物疫病種類多,畜禽發病嚴重,如近年來暴發的牲畜O型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奶牛A型口蹄疫等疫情,都給養殖業發展造成了嚴重損失。特別是禽流感、口蹄疫、豬藍耳病病毒的快速變異,加大了防控工作難度。
二是省內病原污染面廣,多病原混合感染普遍。我省地理、氣候條件特殊,海岸線長,水網密集,地處東亞—澳大利亞西亞候鳥遷徙通道上,禽流感病毒傳播風險難以控制。監測表明,畜禽免疫攜帶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病毒仍然存在,多病原混合感染比例較高,家畜布魯氏菌病、狂犬病、奶牛結核病等人畜共患病時有發生。
三是飼養水平參差不齊,制約防治工作。我省畜禽數量居全國中等水平,飼養水平、防疫條件千差萬別,規模養殖與千家萬戶飼養、現代化飼養管理與傳統放牧的粗放管理並存,傳統消費方式短期內難以改變,活畜禽長途調運頻繁,市場準入機制不健全,病死動物及廢棄物處理不規範,疫情跨區域傳播風險大。
四是防治能力不強,面臨更大挑戰。目前,我省基層獸醫管理體制改革進展不平衡,基礎設施建設滯後,隊伍力量較為薄弱,公共財政投入力度不足,部門合作和聯防聯控機制有待加強,法規規章仍不完善,科技支撐能力不足,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工作起步較晚,基礎研究和防控技術薄弱,動物疫病防治仍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隨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人民生活質量提高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對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要求不斷提高,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正式啟動,動物疫病防治從有效控制向逐步淨化消滅過渡,使動物疫病防治面臨更大壓力。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預防為主”和“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方針,把動物疫病防治作為重要民生工程,以促進動物疫病科學防治為主題,以轉變獸醫事業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維護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握動物疫病流行規律,實施分病種、分區域、分階段的動物疫病防治策略,全面提升獸醫公共服務和社會化服務水平,有計畫地控制、淨化和消滅嚴重危害養殖業生產和人民民眾健康安全的動物疫病,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更加優美、和諧、幸福的福建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各級人民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政府、企業、行業協會和從業人員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的防治機制。
——立足省情,著眼長遠。按照國家中長期規劃要求,立足我省實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裝備水平和服務保障能力,準確把握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發展趨勢,開展科學防治。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按照動物種類、養殖模式、飼養用途和疫病種類,分病種、分畜禽實行分類指導、差別化管理。
——突出重點,統籌推進。整合利用動物疫病防治資源,確定我省優先防治病種,明確各級事權,突出重點環節、重點措施,加強示範推廣,統籌推進動物防疫各項工作。
(三)防治目標。到2020年,我省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和機構隊伍更加健全,法規政策和科技保障體系更加完善,財政投入機制更加有效,社會化服務水平全面提高,形成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動物疫病綜合防治能力。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及重點縣(市、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均具備有效開展動物疫病病原學監測的能力。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6種優先防治動物疫病達到規劃設定的考核標準。
——生豬、家禽、牛、羊發病率分別下降到5%、6%、4%、3%以下,動物發病率、死亡率和公共衛生風險顯著降低。
——牛海綿狀腦病、非洲豬瘟等14種重點防範的外來動物疫病傳入和擴散風險有效降低,防範和處置能力明顯提高。
專欄1  優先防治和重點防範的動物疫病
優先防治的動物疫病(16種)
一類動物疫病(5種):口蹄疫(O型)、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新城疫。
二類動物疫病(11種):布魯氏菌病、奶牛結核病、血吸蟲病、狂犬病、馬鼻疽、馬傳染性貧血、沙門氏菌病、禽白血病、鴨瘟、豬偽狂犬病、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徵(經典豬藍耳病)。
重點防範的外來動物疫病
(14種)
一類動物疫病(9種):牛海綿狀腦病、非洲豬瘟、癢病、小反芻獸疫、牛傳染性胸膜肺炎、口蹄疫(A型、亞洲I型、C型、SAT1型、SAT2型、SAT3型)、豬水泡病、非洲馬瘟、H7亞型禽流感。
二類動物疫病(1種):包蟲病。
未納入病種分類名錄、但傳入風險增加的動物疫病(4種):水泡性口炎、尼帕病、西尼羅河熱、裂谷熱。
 
三、防治策略
統籌協調動物疫病防治、現代養殖業和公共衛生事業發展,積極探索動物疫病防治模式,著力破解制約動物疫病防治的關鍵性問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強化條件保障,實施計畫防治、健康促進和風險防範策略,努力實現重點疫病從有效控制到淨化消滅。
(一)重點動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計畫防治策略。有計畫地控制、淨化、消滅對養殖業和公共衛生安全危害大的重點病種,推進重點病種從免疫臨床發病向免疫臨床無病例過渡,逐步清除動物機體和環境中存在的病原,為實現免疫無疫和非免疫無疫奠定基礎。基於疫病流行的動態變化,科學選擇防治技術路線。嚴格執行國家強制免疫和強制撲殺病種相關規定,完善動物疫情監測、流行病學調查、檢疫監管等措施。
(二)畜禽健康促進策略。健全種用動物健康標準,實施種用動物疫病淨化計畫,對重點疫病設定淨化目標。完善養殖場所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等監管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定期實施動物健康檢測,推行無特定病原場(群)和生物安全隔離區評估認證。扶持規模化、標準化、生態化養殖,逐步降低動物散養比例,有序減少活動物跨區流通。引導養殖者規範防疫,定期檢測,嚴格消毒,嚴格死亡動物及廢棄物無害化處理,降低動物疫病發生風險。
(三)外來動物疫病風險防範策略。加強對境外或省外流行、尚未傳入的重點動物疫病風險管理,完善入境動物和動物產品風險評估、檢疫準入、境外預檢、境外企業註冊登記、可追溯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強外來動物疫病監視監測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加強省際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建設和野生動物遷徙通道上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站建設,健全省外調入動物和動物產品準調證明、檢疫消毒、查證驗物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指定通道出入等制度,加強聯防聯控,強化技術和物資儲備。
四、重點任務
根據動物疫病發生與防治重點,在全面掌握疫病流行態勢、分布規律的基礎上,強化綜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重大動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淨化種畜禽重點疫病,有效防範重點外來動物疫病。省獸醫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病種防治計畫或疫病淨化的指導意見,制定相應的實施意見。
(一)控制重點動物疫病。開展嚴密的血清學和病原學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提高疫情預警、防疫決策的科學性與準確性。改進動物養殖方式,淨化養殖環境,提高動物飼養、屠宰等場所防疫能力。完善檢疫監管措施,提高活畜禽市場準入健康標準,提升檢疫監管質量水平,降低動物及其產品長距離調運傳播疫情的風險。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和強制撲殺政策,建立撲殺動物補貼評估制度。完善強制免疫政策和疫苗招標採購制度,明確免疫責任主體,逐步建立強制免疫退出機制。對動物疫病實行區域化管理,積極推動光澤等地無規定動物疫病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
專欄2 重點動物疫病防治考核標準
疫 病
到2015年
到2020年
口蹄疫(O型)
全省達到控制標準
全省維持控制標準
高致病性禽流感
全省達到控制標準
全省維持控制標準
高致病性豬藍耳病
部分區域達到控制標準
全省達到控制標準
豬 瘟
部分區域達到淨化標準
進一步擴大淨化區域
新城疫、鴨瘟
部分區域達到控制標準
全省達到控制標準
(二)控制主要人畜共患病。注重源頭管理和綜合防治,嚴格執行人畜共患病強制撲殺政策,完善撲殺動物補貼評估制度,強化易感人群宣傳教育等干預措施,加強動物防疫從業人員職業保護,提高人畜共患病防治水平,降低疫情發生風險。人畜共患病重點防治區有針對性地加強本轄區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對布魯氏菌病,採取牲畜定期監測和強制撲殺相結合的政策,強化動物衛生監督和無害化處理措施。對奶牛結核病,採取監測、檢疫撲殺、風險評估、移動控制相結合的綜合防治措施,強化奶牛健康管理。對狂犬病,要綜合防治,對登記的犬只實施全面免疫,撲殺病犬。對血吸蟲病,有釘螺的縣(市、區)重點實施農業綜合治理,開展家畜血吸蟲監測等措施。
專欄3 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考核標準
疫 病
到2015年
到2020年
布魯氏菌病、奶牛結核病
全省達到淨化標準
全省維持淨化標準
狂犬病
全省達到控制標準
全省維持控制標準
血吸蟲病
霞浦等6個有釘螺的縣(市、區)釘螺面積縮小,達到傳播阻斷標準。
釘螺面積進一步縮小,全省繼續維持傳播阻斷標準。
(三)消滅馬鼻疽和馬傳染性貧血。開展持續監測,對晉江馬以及競技娛樂用馬開展重點監測,嚴格實施檢疫監管、申報檢疫、陽性動物撲殺等措施。
(四)淨化種用畜禽重點疫病。引導和支持種畜禽企業開展疫病淨化。建立無疫企業認證制度,嚴格執行健康標準,強化定期監測和評估。建立市場準入和信息發布制度,分區域制定市場準入條件,定期發布無疫企業信息。引導種畜禽企業增加疫病防治經費投入。
專欄4 種畜禽重點疫病淨化考核標準
疫 病
到2015年
到2020年
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沙門氏菌病、禽白血病
全省原種雞場達到淨化標準。
全省所有種雞場達到淨化標準。
鴨 瘟
全省原種鴨場達到淨化標準。
全省所有種鴨場達到淨化標準。
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豬偽狂犬病、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徵
原種豬場達到淨化標準。
全省所有種豬場達到淨化標準。
(五)防範外來動物疫病傳入。強化跨部門協作機制,健全外來動物疫病檢疫制度、入境動物和動物產品風險評估制度,強化入境檢疫和省際邊界監管措施,提高外來動物疫病風險防範能力。要加強境外流行、尚未傳入的重點動物疫病防範。加強野生動物傳播外來動物疫病的風險監測。實施外來動物疫病防範宣傳培訓計畫,提高外來動物疫病發現、識別和報告能力。配合國家做好牛海綿狀腦病、癢病、小反芻獸疫等外來疫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市、縣(區)政府對本轄區動物疫病防治工作負總責。各級政府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切實加強對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目標責任制,在人員配置、項目安排、資金投入、技術指導、依法管理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積極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市、縣(區)政府要制定相應實施辦法,將防治工作目標和任務層層分解,並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做好規劃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適時開展實施效果評估。對在動物防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獎勵。
(二)完善政策機制。推進動物防疫政策法規體系建設,貫徹落實國家動物防疫法律法規。完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動物疫病防治標準體系建設,及時制定和實施動物疫病控制、淨化和消滅標準以及相關技術規範。完善疫病處置撲殺補貼機制,對在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過程中強制撲殺、銷毀的動物、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及人員經費給予補貼。嚴格執行養殖、屠宰環節病死動物及其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政策,完善強制免疫應激反應死亡動物補貼政策。將重點動物疫病納入畜牧業保險保障範圍。引導社會力量投入,積極運用財政、金融、保險、稅收等政策手段,支持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體系有效運行。各級政府要將動物疫病防治納入本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將動物疫病監測、預防、控制、撲滅、動物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測管理、無害化處理、執法監管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逐步增加經費投入。對獸醫行政執法機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保證其人員經費和日常運轉費用。
(三)提升防治能力。加強各級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機構執法能力規範化建設,完善執法手段和設施設備,加快動物檢疫申報點建設。健全完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設施設備,提升動物疫情監測預警能力。加強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體系建設。推進鄉鎮動物疫病防控機構(畜牧獸醫站)站房建設。完善獸藥監察和殘留監控、動物疫病防治技術支撐等基礎設施。加強省、市、縣、鄉四級冷鏈設施建設。健全動物防疫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應急處理工作所需的防疫物資,配備應急交通通訊和疫情處置設施設備。建立省、市、縣三級信息服務平台。推進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支持獸用生物製品企業技術改造、生產工藝及質量控制關鍵技術研究。
(四)強化部門職責。獸醫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實施本規劃所需的具體措施、經費計畫、防疫物資供應計畫和考核評估標準,監督實施免疫接種、疫病監測、檢疫檢驗,指導隔離、封鎖、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各項措施的實施,開展動物衛生監督檢查,打擊各種違法行為。發展改革部門要根據本規劃,在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財政部門要根據本規劃和相關規定加強財政投入和經費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要加強入境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衛生部門要加強人畜共患病人間疫情防治工作,及時通報疫情和防治工作進展。林業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工作。公安部門要加強疫區治安管理,協助做好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強制撲殺和疫區封鎖工作。交通運輸部門要優先安排緊急調用防疫物資的運輸。經貿部門要加強畜禽屠宰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支持冷鮮肉加工運輸和屠宰冷藏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建設鮮肉儲存運輸和銷售環節的冷鏈設施。軍隊和武警部隊要做好自用動物防疫工作,同時加強軍地之間協調配合與相互支持。
(五)加強體系建設。認真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 (閩政文〔2007〕348號), 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健全機構、明確職能、理順關係,逐步建立起科學、統一、透明、高效的獸醫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健全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穩定和強化鄉鎮動物疫病防控機構(畜牧獸醫站)建設,切實加強機構隊伍建設。明確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公益性質。進一步深化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建設以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為主體的新型獸醫制度,建立獸醫機構和獸醫隊伍評價機制。加強各級突發動物疫情應急指揮機構和隊伍建設,完善應急指揮系統運行機制。建立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培訓機制,加強技術培訓,充分發揮軍隊獸醫衛生機構在動物防疫工作中的作用。加強鄉村獸醫登記管理,優先從符合條件的鄉村獸醫中選用村級防疫員,實行全員培訓上崗。完善村級防疫員防疫工作補貼政策,加大基層動物防疫專項經費投入力度,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有效的衛生防護和醫療保健措施。
(六)強化科技創新。充分發揮科技在動物疫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支持開展動物疫病科學研究,推廣先進實用的科學研究成果,提高動物疫病防治的科學化水平。加強獸醫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和企業資源集成融合,充分利用全省專業實驗室、大專院校獸醫實驗室以及大中型企業實驗室的科技資源。強化獸醫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技術研究平台建設,增強獸醫科技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加強動物疫病防治重大技術的攻關,深入開展病原學、流行病學、生態學研究,攻克一批制約動物疫病防治的關鍵技術,開發動物疫病快速診斷和高通量檢測試劑,力爭在關鍵項目上取得突破。鼓勵和支持疫苗新技術研發,改良傳統疫苗,大力發展新型、特色疫苗。加速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引導和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抓好技術集成示範工作,提高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加強國內外交流和合作,引進和吸收先進的科技技術和設備,推進我省在動物疫病防治等相對落後領域的科技進步,提高動物疫病防治水平。培養獸醫行業科技人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獸醫實用技術推廣骨幹人才。
(七)普及宣傳教育。制定動物疫病防治宣傳教育規劃,建立動物疫病防治科普教育基地。經常性開展動物疫病防治法規和科普知識宣傳活動,創新宣傳手段、拓寬宣傳渠道、豐富宣傳內容、提高宣傳實效,確保動物疫病防治科普活動的系統性和連續性,提高公眾對動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養殖者防疫意識。各地要通過網路、媒體、培訓等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動員,認真總結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大力宣傳動物疫病防治政策和成效。引導企業、協會、養殖者、執業獸醫等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動物疫病防治規劃的實施工作。各地要加強對從業人員定期培訓,不斷提升相關人員的技術水平。建立養殖和交易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形成群防群控和全社會關心、支持動物疫病防治的良好氛圍,為防治規劃的實施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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