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比較說

社會比較說(social comparison theory),心理學家費斯廷格於 1950 年提出的解釋人際影響的社會心理學理論。其最基本假設是:(1)人人都有評價自己觀念和能力的內驅力,即人都需要確定自己的觀念是否正確,需要獲得對自身能力的確切評定。正確觀念和對能力的確切評價,會導致人們的積極行動;而錯誤觀念和對能力的不確切評價,則會導致消極後果。(2)人在對自己的觀念和能力進行評價時,缺乏非社會性的物理標準,因此,就要通過將自己與他人進行比較,即社會比較來評價自己的觀念與能力。費斯廷格認為,在沒有物理標準可尋時,我們只有在知道了別人對一件事的觀念如何後才能評價自己的觀念;只有知道了別人在做一件事情時的情況怎樣,才能評價自己做這件事所反映出的能力如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比較說
  • 外文名:social comparison theory
  • 提出時間:1950年
  • 提出者:費斯廷格
(3)認為人們傾向於選擇與自己特徵有共同點的人進行比較。因為若是人們選擇沒有共同背景的人進行比較,那么他們就仍然無法對自己的觀念和能力作出確切評價,比較的結果也就沒有任何現實的意義。社會比較說是一種具有內在一致性的理論,其理論命題已為大量社會心理學實驗研究結果所證實。同時,研究者們發現,實際的社會比較過程遠比費斯廷格的理論闡述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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