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縣教育委員會

主管全縣教師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管理、指導教職工的考核、職稱評審和獎懲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柱縣教育委員會
  • 外文名:Shizhu County Board of Education
  • 隸屬:石柱縣
  • 性質:教育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審查教育行業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教育工作。
(二)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編制、上報、下達基層教育各階段的招生計畫,指導、監督管理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負責教育的統計、信息工作。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實施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教學研究;統籌管理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對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督導工作;負責對學校辦學水平、質量監測工作,負責對全縣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組織實施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中職學校提高辦學水平和質量。
(六)統籌管理全縣教育體制改革,指導、規劃基礎教育的布局結構調整;審核中國小、職業高中、幼稚園等學校的設定、撤銷、調整、停辦、更名、合併。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負責教育經費的安排和預決算工作;負責教育資助與援助的管理;對各類學校的國有資產進行巨觀管理。
(八)統籌管理、協調民辦教育,擬訂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承擔民辦教育監管的責任。
(九)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園)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
(十)指導學校建設、教育裝備、教育產業、勤工儉學、學校後勤和安全保衛工作。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開展系統內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校(園)的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委機關召開的會議和會務工作;負責擬訂年度工作計畫、撰寫年度工作報告;負責擬訂委機關的重要檔案;負責系統內的統戰、僑務、港澳台、民族和宗教工作;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擬訂全局性重要文稿;負責全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和會務工作;負責教育宣傳、文秘、信訪、督辦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和提案辦理;負責修志;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全縣教育系統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內部事務。
(二)財務審計科
牽頭實施全縣各類學校的布局與結構調整工作;負責編制全縣中國小基建投資計畫,指導、協調學校校園規劃和校舍建設;牽頭校安工程相關工作。統籌管理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分配和使用。根據全縣教育事業規劃,管理上級和縣財政安排的教育類經費;負責編制教育經費預、決算;負責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報表、分析工作。對本系統和機關的教育經費及其他收支進行內部審計監督。負責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審計各單位財務與專項經費的提取、使用情況;負責校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教育基建的審計和教育財務審計;承辦審計機關委託的其他專項審計事項。
(三)組織人事科
負責擬訂全縣教師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規劃;負責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機構編制、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人培訓、技術等級考核及崗位設定等工作,負責制定全縣中國小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指導性檔案;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全縣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和國語推廣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考核、評優、獎懲、轉正定級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工的檔案管理、編制、幹部年報工作。
(四)學校安全監督科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處置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指導各學校經常開展應急疏散演練,建立健全安全防範體系;負責指導各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的宣傳教育;牽頭校園及其周邊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全縣各校安全穩定的督查和考核評估;負責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負責調解學校糾紛;負責管理全縣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安全保衛、禁毒宣傳,指導學校做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放假的協調安排工作;負責聯繫公安司法、安監、文廣、交通等部門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師生合法權益。
(五)基礎教育科
承擔全縣基礎教育(含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管理指導工作,協助做好基礎教育的規劃、布局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擬訂並指導實施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政策;指導推進九年制義務教育和掃盲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德育和青少年科普工作;落實教育教學計畫,負責普通中國小教學質量的評估工作;負責普通高中會考;指導、協調中國小招生、考試工作,管理學籍和畢業證書發放;受理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年檢工作。
(六)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擬訂全縣職成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管理指導工作;制定並指導相關教育教學改革、基礎能力、實訓基地建設和職業學校學生專業技能和水平考核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籍和學歷證書管理;負責推進中等職業學校與行業、企業的結合;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機構的各項教育教學工作。
(七)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
制定全縣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教學規劃和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指導學校健康教育、衛生保健、防疫工作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負責機關愛國衛生運動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的愛國衛生運動工作;組織學生的體質健康監測;指導學校藝術教育和課外文娛藝術活動;指導學校體育教學,組織學生體育運動競賽和藝術比賽;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設施建設及器具配置;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國防教育和高中(中職)學生的軍訓工作。

領導分工

譚 平:縣教委主任、縣委教育工委副書記。主持縣教委全面工作,主管政策法規、人事、學校規劃、財務、師資培訓。聯繫組織人事科、計財審計科、電大進修校。
王新廷:縣委教育工委書記。主持縣委教育工委全面工作,分管黨建、黨風廉政、精神文明、機關效能、現代教育技術、學校遠程教育、電教、教儀、語言文字工作、教師退休協會、統戰群團、婦女工作。聯繫黨政辦、現教中心、教育工會。
鄭 明:縣委教育工委委員、縣教委副主任。分管招生考試、職教成教、特殊教育、學校基建、校舍安全工程、五個校園建設、綜合高中發展模式改革。聯繫考試中心、基建科、職成教科。
秦新平:縣委教育工委委員、縣教委副主任。分管學前教育、中國小德育、中國小教學質量管理、留守兒童教育管理、民族宗教、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新課程改革、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學校體藝衛、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工作。聯繫教育科、體藝衛科、教研室、留守兒童工作辦公室。
黃河東:縣委教育工委副書記、教育紀工委書記。分管紀檢監察、學校安全穩定、信訪、行風評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學生資助工作。聯繫紀檢監察室、安監科、資助中心。
譚小紅:縣委教育工委委員、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分管教育督導、勤工儉學(校辦產業)、學校後勤服務、保密工作、協助王新廷同志分管黨政辦。聯繫教育督導室、教育服務中心。
譚小林:協助秦新平同志分管教育科研、中學教育、新課程改革工作。
廖傑林:副調研員。協助譚小紅同志分管教育督導工作。
李 明:副調研員。協助秦新平同志分管體藝衛工作。
馬茲平:主任科員。協助王新廷同志分管現代教育技術、學校遠程教育、電教、教儀工作。
AB角:
譚 平 王新廷
鄭 明 秦新平
黃河東 譚小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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