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富裕

相對富裕

相對富裕是指相對某一部分人,或者是特定的一個指標富裕,而不是絕對的富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相對富裕
  • 解釋:相對某一部分人指標富裕
  •  特點:不是絕對的富裕
  • 目的:強國富民
全國地區相對富裕程度監測評價旨在為各地區的“強國富民”工作提供坐標,為落實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建立統籌區域發展機制、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共同富裕提供系統的、量化的幫助。
富裕程度可以有許多種表達方式,各有優劣:
1、用人均地區經濟總量,如人均地區生產總值、人均財政收入等,綜合性概念比較強;
2、人類綜合發展指數聯合國開發計畫署發布的人類發展指數報告中的人類發展指數(HDI)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富裕程度的參考指數,其計算主要參考三個指標,一個是預期壽命,二是教育方面的指標,包括毛入學率識字率,三是人均GDP值;
4、居民儲蓄和消費,如人均城鄉居民儲蓄存款餘額、人均社會消費品零售額等;
5、用恩格爾係數,它等於居民用於食物消費的支出與總支出之比,一般來說,居民收入水平越高,其恩格爾係數越小,但在中國,恩格爾係數有失真現象;
6、人均實物,如人均用電量、百人擁有汽車數等,數量簡單,但可比性比較差;
7、發展水平也可以用一些社會指標,如公共教育、公共醫療衛生、社會基本保障覆蓋率等等。社會公共服務受財政投入的影響比較大,發展水平可以用人均財政支出、人均科教文衛事業費支出等指標來表達。
在實踐中,中郡經濟研究所採用的是“地區相對富裕程度”這一全新的表達方式,主要是以全國平均水平為參照坐標,考察居民收入、基本公共服務、經濟發展和財政調控能力等,構建起全國地區相對富裕程度的監測體系,體現了以人為本、強國富民、統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這種評價方法以區域經濟發展為基礎,以市場化、貨幣化的指標為主,而沒有考察地區礦產資源等指標,因為礦產資源所有權屬於國家,國家可以統籌分配所有權。一些定性指標,如精神文明、生態文明、人民滿意度、幸福感等指標動態性、隨意性比較大,儘管是今後需要加強的重要內容,但暫不宜收入。
全國地區相對富裕程度具有“三相對”特質。
1、相對核心內涵的富裕程度。地區相對富裕程度體現了地區的富裕程度的核心部分,反映了地區發展的基本水平。
2、相對全國平均水平的富裕程度。地區相對富裕程度以全國平均數為基準,反映了地區與全國平均水平的比較情況。
3、相對歷史發展進程的富裕程度。地區相對富裕程度與社會主義現代化時序相關聯,反映了歷史進程中共同富裕水平。因此,相對富裕程度是一個動態的、相對的、基本的發展概念,是考察地區發展水平和文明程度核心性尺度。相對富裕程度監測工作是進行區域統籌的基礎性工作。相對富裕程度監測評價工作存在一個完善過程,結合其他單項評價指標能更好地為統籌工作提供有益的指向。
在實踐中,我們是用“地區相對富裕程度”反映某一地區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較的居民收入水平、公共服務水平、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支出水平的綜合富裕程度。以地區相對富裕程度為尺度的區域發展差異性的監測分析體系建設是統籌區域發展機制建立的基礎性、前提性工作。根據區域發展的差異性,不同區域建立對應的政策,進行統籌發展。全國地市州盟相對富裕程度監測評價採用人口、居民收入、公共服務、地區發展和財政統籌等五類22個公開客觀數據,將指標分為居民富裕集合(居民收支類、公共服務類)和統籌發展集合(地區發展類、財政統籌類)二個集合,使用綜合指數分析和分類坐標分析相結合的方法。
地區相對富裕程度分A+、A、A-、B四個等級和I、II、III、IV四個類型。監測評價是一個比較客觀實用、以人均收入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核心、以區域經濟發展為基礎、以政府公共財政為主要調控手段的監測分析體系。根據地區相對富裕程度的等級和類型,可以非常直觀地考察出地區相對富裕程度的差異性,並為區域統籌發展、實現共同富裕提供導向。國家提供公共服務時要根據公共服務水平的全國差異性分成不同等級和標準,確定基本的保障性等級標準並進行保障性財政轉移支付,消除絕對落後現象。依此測定,全國地市州盟318個(地區17個、市268個、州30個、盟3個),相對發達地區(富強指數A+級I類)有38個,占總數的11.9%,主要分布在東部沿海地帶、東部25個、西部7個、中部4個、東北部2個。
全國相對發達地區可以概括為東部沿海率先發展型、區位優勢綜合發展型和資源優勢綜合開發型等三種類型,在東部沿海地帶呈網路分布,在其他地區呈點狀分布。相對落後地區(富強指數B級)有132個,占總數的41.51%,主要分布在西中部,西部87個、中部37個、東部4個、東北部4個。這一監測結果中值得特別一提的,是全國地區相對富裕程度呈現“洋蔥頭”形狀,不是“橄欖形”,相對發達地區數量少,相對落後地區的比例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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