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性食物

發性食物

發性食物指“發物”,是指動風生痰,發毒助火助邪之品,容易誘發舊病,加重新病。一是某些動物性食品中含有的某些激素,會促使人體內的某些機能亢進或代謝紊亂。二是某些食物中所含有的異性蛋白成為過敏原,引起變態反應性疾病復發。三是一些刺激性較強的食物。四是一些冷凍食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發性食物
  • 食物特性:含激素、異性蛋白、刺激性的食物
  • 中醫臨床:食物能引熱、風、濕、冷、滯害
  • 致病特點:發瘡、脹氣、腹瀉以及誘發痼疾等
  • 飲食注意:對症飲食,避免過量
原因危害,分類,本質致病因素,食物臨床意義,熱害,風害,濕害,冷害,耗動之害,滯害,避免食物發性,忌口,

原因危害

食物“發性”是食療學的一個特殊概念,正常情況下,每一種食物都有其特有的性味,而食療營養師正是運用這些性味,通過辨證施膳,來達到治病、防病、調養的目的。如果忽略了食物的這些特性,就能誘發疾病,引動宿疾;如果在生病服藥、或病後調養期間,進食了與藥相反或與病性相因的食物,就能削弱藥力,加重病情。這就是食物的“發性”,這種具有發性的食物,又叫發性食物。這裡的“發”有“與身為害”意思。所以發性食物一般是指攝食後能引起舊疾復發,新病加重的食物。中醫將其歸屬為“忌口”的不相宜食物之類。
所謂發物,是指特別容易誘發某些疾病(尤其是舊病宿疾)或加重已發疾病的食物。發物禁忌在飲食養生和飲食治療中都具有重要意義。在通常情況下,發物也是食物,適量食用對大多數人不會產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適,只是對某些特殊體質以及與其相關的某些疾病才會誘使發病。
發物中如雞、蛋類、豬頭肉等對人體而言為異體蛋白,這種異體蛋白就可構成過敏源而導致人體發病。魚、蝦、蟹類本身就含組織胺,而組織胺可使血管通透性增高、微血管擴張、充血、血漿滲出、水腫、腺體分泌亢進及嗜酸性白細胞增高等,從而導致了機體變態反應,即過敏反應,誘發皮膚病,如出現紅斑丘疹水皰、發熱等。有的高敏病人,甚至對大米、小麥、玉米等都可產生過敏反應。酒、蔥、蒜等可通過酒精或揮發刺激物質直接引起皮膚毛細血管擴張、血流加速,使原有的皮膚病病情加重或病情遷延。現代臨床研究還證實,忌食發物對於外科手術後減少創口感染和促進創口癒合也具有重要意義。

分類

發物的範圍很廣,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屬於發物類的食物
按其來源可分為五類
1、食用菌類
主要有蘑菇、香菇等,過食這類食物易致動風生陽,觸發肝陽頭痛、肝風眩暈等宿疾,此外,還易誘發或加重皮膚瘡瘍腫毒。
2、海腥類
香菇香菇
主要有帶魚、黃魚、鯧魚、蚌肉、蝦、螃蟹等水產品,這類食品大多鹹寒而腥,對於體質過敏者,易誘發過敏性疾病發作如哮喘、蕁麻疹症,同時,也易催發瘡瘍腫毒等皮膚疾病。
3、蔬菜類
主要有竹筍、芥菜、南瓜、菠菜等,這類食物易誘發皮膚瘡瘍腫毒。
4、果品類
主要有桃子、杏、銀杏、芒果、楊梅、櫻桃、荔枝、甜瓜等,前人曾指出,多食桃易生熱,發癰、瘡、疽、癤、蟲疳諸患,多食杏生癰癤,傷筋骨。
5、禽畜類
主要有公雞、雞頭、豬頭肉、鵝肉、雞翅、雞爪、驢肉、獐肉、牛肉、羊肉、狗肉、鵝蛋、鴨蛋等,這類食物主動而性升浮,食之易動風昇陽,觸發肝陽頭痛、肝風腦暈等宿疾,此外,還易誘發或加重皮膚瘡瘍腫毒。雞蛋雖不屬發物,但也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過2個,尤其是肝炎、過敏、高血脂、高熱、腎臟病、腹瀉病人,更不宜多吃。原因是雞蛋內含大量蛋白,但它們屬於異性蛋白,有相當一部分人吃了異性蛋白質後出現病態反應。
此外,屬於發物的還有菜油、糟、酒釀、白酒、豌豆、黃大豆、豆腐、豆腐乳、蠶蛹及蔥、蒜、韭菜等。有時還將葷腥膻臊之類食品一概視為發物。
按其性能可分為六類
一為發熱之物,如薤、姜、花椒、羊肉、狗肉等;二為發風之物,如蝦、蟹、椿芽等;三為發濕之物,如飴糖、糯米、醪糟、米酒等;四為發冷積之物,如梨、柿及各種生冷之品;五為發動血之物,如辣椒、胡椒等;六為發滯氣之品,如土豆、蓮米、芡實及各類豆製品。

本質致病因素

宋代著名食療學家陳直在談及食物的性能時說:“其五色、五味、冷熱、補瀉,亦皆稟於陰陽五行,與藥無殊”,這也是食物之所以能治病的基本原理。我們從《神農本草經》、《千金方》、《食療本草》、《飲膳正要》、《隨息居飲食譜》等藥物和食物的專著里,都無一例外地發現其給食物列出了性能,而且根據不同的性能明確了不同的適應證。食物“發性”的本質,實際就是食物性能被非常態運用時所產生的“與身為害”的作用。按食物性能“與藥無殊”這一原理,如熱性之體的人長久、大量食用熱性食物,“以熱益熱”。這種食物的熱性,就成了非常態性的“發(熱)性”,而之於寒性人來說,這熱性食物正好發揮出了它“寒者熱之”的糾偏矯弊的功能,也就成了常態性的“食(藥)性”。可見食物“發性”最終取決於食物的性能是否常態:非常態時為“發性”,常態時為“食(藥)性”。 “發物”致病與人體的體質、遺傳、季節、年齡、食後受涼或發怒生氣等多種因素有關。如屬“熱體”者,享用羊肉美味可能成為“發物”,而“寒體”者卻可安然無恙;屬痰濕肥胖之體者,甜膩膏脂食物皆可能成為“發物”。所以,對發物是否需要忌口的問題,還得按中醫的方法“辨證論忌”。如果你形體虛寒,大便溏薄,胃痛喜溫,四肢發冷,則西瓜、雪梨、香蕉等涼性食物當忌;如果你近來面目紅赤,發熱口渴,失眠心煩,痔瘡下血,則生薑、胡椒、白酒、大蒜等熱性食物當忌;患有蕁麻疹、各種皮炎、濕疹、酒渣鼻、痤瘡的人,一切具有刺激性食物都可能成為“發物”,需當“忌口”。有的哮喘病人,平時可以無所顧忌地隨便吃喝,而在哮喘發作期間,蛋、牛奶、魚蝦等高蛋白食物卻成了加重病情的“發物”,理當“忌口”。
狗肉狗肉
發物之所以會導致舊病復發或加重病情,有學者歸納起來認為有三種可能性:一是上述這些動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會促使人體內的某些機能亢進或代謝紊亂。如糖皮質類固醇超過生理劑量時可以誘發感染擴散、潰瘍出血、癲癇發作等,引起舊病復發。二是某些食物所含的異性蛋白成為過敏源,引起變態反應性疾病復發。如海魚蝦蟹往往引起皮膚過敏者蕁麻疹、濕疹、神經性皮炎膿皰瘡、牛皮癬等頑固性皮膚病的發作。豆腐乳有時也會引起哮喘病復發。三是一些刺激性較強的食物,如酒類、蔥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對炎性感染病灶,極易引起炎症擴散、疔毒走黃。這就是中醫所說熱證實證忌吃辛辣刺激性發物的道理。
發物致病的特點,一般有發熱、發瘡、上火、動風、生痰、脹氣、便秘、腹瀉以及誘發痼疾等。像現代醫學所指的變態反應性疾病中的食入性食物過敏症的某些表現,如過敏性紫癜、皮炎、濕疹、腸炎、蕁麻疹等,都包括在內。

食物臨床意義

在食療學臨床套用時,食物的“發性”和“食性”是可以與互相轉化的,而轉化的關鍵是:在食治過程中能否準確辨證,遣膳用食。辨證精準,遣膳用食得宜,食物的“發性”就能成為“食性”,反之,“食性”就會異變為“發性”,產生誤治後果。在臨床上常見以下幾種情況:

熱害

辛辣味厚類食物“發性”時為熱害,“食性”時得溫陽之益。
芥末芥末
這類食物在非常態時能引熱動火,傷津耗液,導致大便秘結、口乾舌燥、咽喉腫痛、面紅目赤等。常見以調味之品和溫熱之性的動物之品為主,如韭類、酒類、蔥、姜、椒、蒜、芥末、羊肉、狗肉及滷製食品、煎炒、油炸之物等。在常態時,多用於陽氣不足、虛寒內生的病症,如胸腹冷痛、食欲不振、口泛清水,甚者形寒肢冷、舌淡苔白滑等。

風害

腥臭膻味類食物“發性”時為風害,“食性”時得昇陽溫養之益。
這類食物在非常態時能使人陽氣亢盛,虛火內擾,助生外丹內毒,引發皮膚、外科瘡瘍、中風、頭暈目眩、驚風、痹證等。常見的食物大多以水產、禽畜及辛香走竄之品為主,如蝦、蟹、魚、貝、雞肉、鵝肉、豬頭肉、雞蛋、牛乳、椿芽、芫荽、紫蘇葉等。在常態時多用於臟器虧損、陽氣下陷的病症,如形體羸瘦、腰膝酸軟、納呆乏力、下肢浮腫、苔白脈弱等。

濕害

甘甜柔膩類食物“發性”時為濕害 ,“食性”時得滋潤之益。
這類食物在非常態下則能生濕釀熱,蓄濁礙脾,導致胸悶、腹脹、厭食不飢、體發虛胖、咳吐痰濁、舌苔滑膩等。常見的食物大多以甘甜辛滋之品為主,如糯米、飴糖、蜂糖、藕、冰糖、醪糟、米酒等。在常態時多用於體內津液不足、失於滋養的病症,如唇舌乾燥、大便結燥、口渴喜飲、肌膚失去潤澤、尿少、舌紅少津等。

冷害

生冷冰沁類食物“發性”時為冷害,“食性”時得清涼甘潤之益。
這類食物在非常態下能冰伏陽氣,滯礙生機,表現出飲食不香、脘悶納呆、神疲畏寒、肢冷浮腫、面色萎黃或白、舌質淡、體胖嫩有齒痕、腹痛等。在常態時,多用於陽熱亢盛,火邪內熾的病症,如面紅目赤、心煩、口舌生瘡、大渴引飲、大便秘結、舌紅苔黃燥等。常見的食物大多以各種生冷之品為主,如水果、新汲水、雪花水、冰糕、冰淇淋、生冷蔬菜等。

耗動之害

熾烈竄動類食物“發性”時為耗動之害,“食性”時得行暢之益。
這類食物在在非常態下則能耗氣動血,損傷脈絡,誘發各種出血之症,常見的食物大多以辛辣、昆蟲類食品為主,如辣椒、胡椒、川椒、酒類、油炸全蠍、蚱蜢等。在常態時多用於氣機鬱結、血行不暢的病症,如鬱郁不舒、胸脅脹悶、悲憂不歡、太息寡言、或急躁易怒、脅肋脹滿,甚或脅下痞塊、刺痛拒按、痛有定處、入夜更劇,可捫及腫物包塊,舌質紫暗或見瘀斑。

滯害

壅實厚重類食物“發性”時為滯害,“食性”時得補養之益。
這類食物在非常態下能滯閉氣機,妨礙脾胃的正常功能。常見的食物以瓜豆之類為主。如紅薯、土豆、綠豆、黃豆、蠶豆、豌豆、蓮米、芡實等。在常態時,多用於脾胃虛弱之證,如四肢乏力、食欲不振、胃脘脹滿、大便溏瀉、噁心嘔吐、舌淡苔薄、脈沉細弱。

避免食物發性

食療營養師運用每一種食物特有的性味,通過辨證施膳,來達到治病、防病、調養的目的。如果忽略了食物的這些特性,就能誘發疾病,引動宿疾;如果在生病服藥、或病後調養期間,進食了與藥相反或與病性相因的食物,就能削弱藥力,加重病情。這就是食物的“發性”。避免食物“發性”的基本方法有以下五點:
掌握食物的性能
食物和藥物同源異流,從本質上說,食物也有藥物的基本特徵,即四氣、五味、升降浮沉等,只是它的性能沒有藥物明顯和劇烈,一般情況沒有賦予它治病的功能。如果使用食物來調理或治療疾病時,不能準確掌握食物的性能,就會使食物的“食性”變成“發性”,出現以熱散熱、以寒驅寒的醫誤。如當服用解表、透疹藥時,又食發冷之性食物,就會因其收斂升氣,影響解表透疹藥物的功效。所以,要最大限度的發揮食物的食性,避免食物的發性,掌握食物的性能是對食療工作者最基本的要求。
胡椒胡椒
必須辨證遣食
辨證遣食是建立在對食物性能和對疾病病性準確掌握的基礎上的。一般來說,凡患熱性疾病時,應禁用或少食辛辣厚味等發熱之性食物;凡肝陽上亢、虛火上升之證,應禁用或少用腥臭膻味等發風之性食物;凡脾腎虛弱、濕濁壅盛之證,應禁用或少用甘甜柔膩等發濕之性食物;凡患寒性疾病時應禁用或少用生冷冰沁等發冷之物;凡患氣鬱化火、血絡損傷之疾病時,應禁用或少用熾烈竄動等發血之性食物;凡氣機阻塞、積滯壅隔,應禁用或少用壅實厚重等發滯之性食物。
中藥相畏減輕發性
所謂“相畏”就是指用某類食物的性能來減輕或中和另一類種食物的性能,從而使得各揚其長。比如用糯米、飴糖、蜂糖等食物來滋養人體,如果不計後果,一味無原則使用,往往能啟動其“發濕之性”,給身體造成損害。所以用滋潤之品時,往往應佐用一些行氣導滯之品,如扁豆、薏苡仁、橘皮、茴香等,以克服滋潤之品阻遏脾胃氣機而釀生濕濁痰飲的“發濕性”。
加工減輕食物發性
對食物使用前的加工,往往可以減輕或消除食物的發性,這與中藥經過炮製後可以減輕或消除毒副作用理出一輒。比如黑豆、黃豆、青豆等有很好的補腎益脾、延年益壽的作用,但是用整豆則很難消化,容易誘發氣機阻滯、腹滿脹氣等“發性”的產生,影響了補益食性的正常發揮。如果將其用水泡、磨漿、加熱、發酵、催芽等方法加工後,其食性明顯提高,而“發性”得到有效遏制。如豆漿中的蛋白質消化率由整豆的65%提高到85%,豆腐則提高到96%左右。再如蒸蛋、蛋花、荷包蛋、煎炒蛋、水煮整蛋的消化吸收率依次降低,而其發性依次增加,這些都是不同的加工製作方法對食物“食性”和“發性”所產生的不同影響。
生理功能避食
中醫從數千年的醫療實踐中發現,人體臟腑組織對食性是各有所喜,各有所惡,如“心喜苦”、“腎喜鹹”、“肝病禁辛”、“心病禁鹹”,、“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等。在臨床上,根據臟腑組織對這些食性的親疏特點,有針對性地選擇食物來治療或調理疾病,就會大大減少食物的“發性”。
發物能誘發或加重某些疾病,但另一方面由於發物具有的催發或誘發作用,食療上還用於治療某些疾病,如麻疹初期,疹透不暢,使用蘑菇、竹筍等發物,可起到助其透發、縮短病程的作用。又如多食海腥發物以催發牛痘等,都是利用了發物具有的透發作用。

忌口

當食物影響疾病的治療,助邪傷正、添病益疾時要忌口。如蕁麻疹、丹毒、濕疹、瘡癤、中風、頭暈目眩等症狀,不宜食用海鮮魚、蝦、蟹、貝、豬頭肉、雞肉、鵝肉、雞蛋等。又如各種出血性疾病:崩漏帶下、月經過多、吐血、咯血、鼻出血、皮下出血、尿血、痔瘡等病症,不宜食用胡椒、羊肉、狗肉、燒酒等。又如潰瘍病、慢性胃炎、消化不良等病症,不宜食用白酒、豆類、薯類等。 當食物易與藥物產生不良反應時要忌口。當進食食物的作用與藥物產生的作用一致時,就會減弱、抵消藥物療效,甚至產生毒副作用,從而妨礙疾病的治療。如《本草綱目》記載:“凡服藥,不可雜食肥豬犬肉,油膩羹鮒,腥臊陳臭諸物。凡服藥,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薑、諸果、諸滑滯之物”,不無道理。如食用黃連、甘草、蒼耳子、烏梅、枯梗等忌食豬肉,鱉甲忌莧菜,地黃、首烏忌蔥、蒜、蘿蔔等,中醫忌口側重於此。
海鮮海鮮
當食物對病後調整康復不利時要忌口。大病初癒,消化力弱,正氣未復,飲食失當,可使病情反覆或變生他疾。如魚、蝦、蟹、貝、椿芽、磨菇以及某些禽畜肉、蛋等,曾患過敏性疾病者,應注意選擇避食。又如高脂血症、高血壓、冠心病、中風等,病後飲食宜清淡,不可過食油膩厚味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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