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流發生性關係

輪流發生性關係

2013年6月27日,北京警方稱,李天一案已偵查完結,進入檢方審查起訴階段。因李天一為未成年人,該案將不公開審理。據報導,2013年2月17日晚,李天一與另外4個男孩在北京一家酒吧內,將一名喝醉酒女孩帶到湖北大廈房間,輪流與該女孩發生性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輪流發生性關係
  • 涉案時間:2013年2月17日
  • 涉案人員:李天一等五人
  • 起訴時間: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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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來源

另外4人有兩個人魏姓,是表兄弟關係,長春人。表哥在北京某重點中學讀高二,表弟在長春某國中讀書。表哥前幾年在補習英語的時候與李天一同班而相識,成為朋友。2012年寒假期間,表哥從北京回到長春過年,年後帶表弟去北京玩,結果與李天一等人在一起玩出格,觸犯了法律。表兄弟兩家的父輩都是做生意的,家境殷實,從小嬌生慣養,但並無其他的背景。
北京警方避而不談“輪姦”二字,而將案件過程描述為“輪流發生性關係”,這一言論迅速引來了法律人士的質疑。警方具有創造性的措辭“輪流發生性關係”也儼然成為了最新的網路熱詞。

事件詳情

警方證實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李冠豐)涉嫌強姦一案偵查完結,進入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此後有網友指出,“李天一輪姦案”的被害人是李天一在某英語培訓機構的英語老師李某,但這一說法並未得到警方的證實。據警方知情人透露稱,此次案件中的受害人姓楊,並非網友所傳的英語教師李某。此外,該警方知情人證實,這位名叫李冠豐的男子於2013年2月17日夥同魏某等四人,使用暴力毆打言語恐嚇等手段強行開車將被害人楊某帶至海淀區湖北大廈某房間,在違背被害人意願的情況下用艾輪流發生性關係,經過偵查,北京警方於2013年2月21日零時在朝陽區某溫泉停車場內將犯罪嫌疑人李冠豐等四人抓獲。網友質疑“輪流發生性關係”的措詞或暗示將不以強姦定罪,引發激烈爭議。
第一,法律中沒有輪姦罪,也沒有“輪姦”這一說法,只有“輪流發生性關係”這一標準句型,而且這是法律文書以及法律用語的標準規範用法,而且不是新創造出來的說法,這一規範說法已經存在很多年,也不是為李天一特定,“輪流發生性關係”其實就等於“輪姦”,不信自己可以去搜這之前的法律文書,很多各地方法院都有公開判決文書,我這先隨便搜了兩個:
(2012)甬侖刑初字第4號:本院認為,被告人刁某忠、魏某方違背婦女意志,採取毆打等暴力手段,輪流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姦罪,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王遠和李興被帶到警局,知曉相關法律規定時,哥倆傻眼了。經警方調查,女子已經司法鑑定在其12歲時,被同學欺負從此患有精神分裂症,之後多次離家出走,還差點被拐賣,無性防衛能力。哥倆之前也供述,見到女子時,他們也察覺到女子精神不對,舉止異常。對此,檢方認為,王遠和李興知道女子精神異常而輪流與其發生性關係,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該案近日已在棲霞法院開庭審理。
第二,從上面搜出來的實例,應該就明白了吧?都會以“輪流發生性關係”描述輪姦,最後以“強姦罪”定罪。而仔細看媒體發出來的任何一篇稿子,官方根本沒有否認強姦事實,而是對輪姦進行了描述,用的就是標準句型“輪流發生性關係”。媒體偏偏就斷章取義只截了個對輪姦的描述,利用大家法律知識的匱乏(其實也不好說,這件事情暴露出很多媒體本身也是法盲)。
北京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今日下午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北京警方“從未有過‘輪流發生性關係’的說法”。記者也未檢索到北京警方近日對李天一案的定性有過官方表態。《京華時報》3月2日曾報導稱:3月1日,公安機關對李天一等5人涉嫌強姦罪一案報送檢察院申請批准逮捕。
李天一案近日爆出的另一個重要訊息則是律師請辭一事。有媒體報導稱:3月19日,李天一的母親夢鴿正式指派北京市陸通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薛振源為李天一進行辯護。然而薛振源日前表示,“因案情發展需要,根據雙方協商,自己已經退出對此案的代理”。有媒體報導,雙方解除契約的原因是“夢鴿要求較高”。
2月20日,李天一等五人因涉嫌強姦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由於涉及未成年人,3月底,李天一案被移送至海淀檢察院,由海淀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審查起訴。按照剛剛實施的新刑訴法相關解釋,李天一案將不會公開審理。
昨天,記者了解到的最新情況是,該案案情極其複雜,日前,海淀檢方又將該案退回海淀警方繼續補充偵查。
但是,需要補充的只是小環節方面,大的證據鏈沒有問題。
然而,事發四個多月,由於案情始終不對外公開,網友質疑聲不斷,另外四個涉案人到底是誰?是不是也有家庭背景?近日,北京警方作出回應,稱“個別網上關於另幾名犯罪嫌疑人家庭有‘背景’的傳言,這不是事實”。
此外,知情人透露,該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4人為未成年人。
另據記者證實,該案中唯一一名成年人姓王,今年23歲,北京市東城區人,系某旅遊公司職員。

網友造句

李天一案“輪流發生性關係”訊息曝光後,引無數網友神造句,網友神吐槽:如果輪姦不叫輪姦,叫輪流發生性關係,那么殺人也不叫殺人,叫終止對方生長進程;販毒不叫販毒,叫兜售有癮食品艾勊花;賭博也不叫賭博,叫有獎勵性娛樂,性賄賂就能變成談戀愛了。

警方回應

北京警方負責人1日晚間針對網上關於李某等5人涉嫌強姦案的各種傳言作出回應。據警方稱,涉案其他犯罪嫌疑人家庭有“背景”傳言不實,案件共涉及4名未成年嫌疑人。
據介紹,涉案嫌疑人中有4名為未成年人。北京警方表示,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圖像以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因此警方不能披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情況。
同時,針對網上關於另幾名犯罪嫌疑人家庭有“背景”的傳言,警方負責人表示,這不是事實,警方將嚴格依法客觀公正辦理此案。同時,警方並未對此案作出“輪流發生性關係”的表述。
2013年2月19日,北京警方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她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姦。警方於2月20日將涉案人員李某等5人抓獲,後5人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

熱詞走紅

近日,警方證實李雙江之子李某涉嫌強姦一案偵查完結,進入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有媒體在報導中描述,李某與另外4個男子一道在五道口一酒吧內將一醉酒女孩帶到湖北大廈一房間,輪流與女孩發生性關係。該訊息隨即成為網上焦點,“輪流發生性關係”也成為微博吐槽造句的熱詞,眾多網友質疑該措辭可能意味著該案將不以強姦定罪。對此北京警方發表聲明稱,警方關於此案相關措辭一直都是“涉嫌強姦罪”。而有細心的網友在檢索時發現,“輪流發生性關係”實際上則是法律文書及法治新聞報導中的普通規範用語。
輪流發生性關係輪流發生性關係
是否法律規範用語
關於網上普遍質疑,北京警方於28日下午表示,關於此案,警方之前並未使用過“輪流發生性關係”這樣的措辭,並進一步作出說明:2013年2月19日,海淀警方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等人喝酒後,被帶到一賓館內輪姦,李某五人因涉嫌強姦罪被刑拘。對於警方聲明,不少網友又紛紛吐槽“中國文字博大精深”,也有部分網友對新聞報導和警方聲明表示了不同程度的困惑,“到底還是不是輪姦罪?”
事實上,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中雖有關於輪姦的表述,但並沒有輪姦罪,公眾通常意義上所理解的輪姦案,實際上都是以涉嫌強姦罪進行審判的,只不過輪姦行為屬於強姦罪法律範疇中的加重處罰情節。而“輪流發生性行為”的說法,則是刑事強姦案件法律文書或法治報導中用於描述輪姦行為的普通規範用語。
案例參考
根據網友提供的線索,筆者在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法院官網上找到了一篇典型的法律判決文書《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2012)甬侖刑初字第4號》。文中清楚地寫道:
對此,網友“gangbang_kill3”表示,“輪流發生性關係”的措辭和法庭判決構成強姦罪之間本來就沒有任何矛盾,前者只是對於特指強姦案件中輪姦行為的正常描述罷了,所以,“‘輪流發生性關係’並不代表就不會判了,完全是兩碼事”。該網友還同時列出了其它一些使用了該措辭的法律文書和新聞報導等證據,並得到了眾多網友的認同。
話題反映我國普法現狀
對於新聞報導中使用“輪流發生性關係”這樣的措辭,網友“遊戲江湖”則認為,這恰恰體現了媒體對於法律的尊重,他強調說:“在法庭宣判之前,新聞媒體是不能對犯罪嫌疑人在描述時直接用‘輪姦’字樣的,否則你就是在誤導讀者。如果這樣做了,李家有100%的理由起訴該媒體。”“現在網路上不規範侵權的事情太多了,以至於大家在遇到規範的報導時反而不習慣了。”網友“海水和火焰”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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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流發生性關係”的話題為什麼會炒起來呢?有網友認為,該話題在網上引發軒然大波,真實地反映了我國普法現狀,說明普法工作任重而道遠。網友“幅度過大點”表示:“在中國,如果不是從事法律相關工作,或者對法律有興趣自己接觸學習的,從小到大,有多少機會讓你了解法律?不要說普通老百姓法盲多,公職人員裡面一樣是法盲多。”對此,網友“小書蟲”強調說,怎樣讓民眾能及時準確地獲知相關法律信息,更好地維護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這些都是廣大法律工作者應該予以重視並且需要多加考慮的。

2013流行語

2013流行語:輪流發生性關係
小小竹排江中游,輪流發生性關係。
繼續插:紅星照我去戰鬥,輪流發生性關係。(紅星又中槍,壯哉我卡巴基佬)
斷刃天涯:我自橫刀向天笑,輪流發生性關係。
向少No1:江山代有才人出,輪流發生性關係。
幾字微言:百萬雄師過大江,輪流發生性關係。
陌上聽雪:借問酒家何處有,輪流發生性關係。
碧血桃花-本尊:此情可待成追憶,輪流發生性關係。
中華正義線上:送你送到小村外,輪流發生X 關係。
Guanyin冠胤:愛江山更愛美人,輪流發生性關係。
ROC劉志銘:落花時節又逢君,輪流發生性關係。
宋來金-冥主-憲正: 天朝啊,天朝,你真的讓我感覺連活著的勇氣都沒了。你們創造新詞的速度新華字典都跟不上你們的節奏了。我一本正經的要求你們開除我的國籍,把我流放到萬惡的美帝國去吧。
草根天涯:休假式治療,多人式性愛!
文字控:有背景的人跟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叫嫖宿幼女;沒背景的人叫強姦。有背景的人輪姦叫輪流發生性關係,沒背景的人叫輪姦。有背景的人戴套強姦不算強姦,沒背景的人打飛機也算嫖娼。這個時代金錢、權勢都可以輪流與法律發生性關係,唯獨普通人一直在被強姦。
玄陽真人:改革了,開放了,輪姦改成輪流了,事還是那事,叫法不同,罪就不一樣了,虧你還穿軍裝,沒好種子,又感上個破地,有點鹽鹼性,出個苗也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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