甸師氏

是中國西周時期在郊野地區專設的負責執行王的同族或有爵位的貴族死刑的官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甸師氏
  • 釋義:有爵位的貴族死刑的官吏
  • 十三經註疏周禮.甸師
  • 出處:周禮·秋官
十三經註疏. 周禮.甸師
周禮·秋官:掌囚掌守盜賊。凡囚者,上罪梏拲而桎,中罪桎梏,下罪梏。王之同族拲,有爵者桎,以待弊罪。及刑殺,告刑於王,奉而適朝士加明梏,以適市而刑殺之。凡有爵者,與王之同族,奉而適甸師氏,以待刑殺。
掌戮掌斬殺賊諜而搏之。凡殺其親者,焚之;殺王之親者,辜之。凡殺人者,踣諸市,肆之三日,刑盜於市。凡罪之麗於法者,亦如之。唯王之同族與有爵者,殺之於甸師氏。凡軍旅、田役,斬殺刑戮亦如之。墨者使守門,劓者使守關,宮者使守內,刖者使守囿,髡者使守積。
王之同姓有辠(秦始皇改辠作罪,罪本義網也) ,則死刑焉。
東漢鄭玄注云:鄭司農云:王同姓有罪當刑者,斷其獄於甸師之官也。文王世子曰:公族有死罪,則磬於甸人(磬縊殺)。又曰:公族無宮刑,獄成,致刑於甸人。又曰:公族無宮刑,不踐其類也。刑於隱者,不與國人(與謀也),慮兄弟。
賈公彥疏云:王之至刑焉,釋曰:周姓姬,言同姓者,絕服之外。同姓姬者有辠者,謂凡五刑,則刑殺不於市朝。於此死刑焉,謂死及肉刑,在甸師氏。必在甸師氏者,甸師氏在疆場,多有屋舍,以為隱處,故就而刑焉。案掌囚云:凡有爵者,與王之同族,奉而適甸師氏,以待刑殺,此中不雲其凡有爵者,文不具。
唐賈公彥疏云:注鄭司至兄弟,釋曰:雲王同姓有罪當刑者,斷其獄於甸師之官者,此斷獄,自是秋官罪定斷訖,始適甸師氏,而刑殺之。若然斷獄不在甸師,後鄭不破之者,案掌囚云:凡有爵者,與王之同族,奉而適甸師氏,以待刑殺。此經亦云:死刑焉。甸師氏不斷獄,顯然不破之者,見司農引文,王世子為證於義,是故,不復於中破之,文王世子已下云:公族有死罪則磬於甸人者,鄭彼注云:懸縊殺之曰磬。雲又曰公族無宮刑獄成致刑於甸人。又曰公族無宮刑不踐其類也者,覆解上公族無宮刑之義。雲刑於隱者不與國人慮兄弟者,若刑兄弟於市朝,則是與國人,慮兄弟,令於隱處者,則是不使國人慮兄弟,彼是諸侯法,引之以證王之同姓刑於甸師,亦是刑隱者也。
詳見 禮記.三年問: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以及漢書賈誼傳(治安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