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賦徵實

田賦徵實是民國時期採取徵收田賦的一種方法,由時任福建省經濟廳廳長嚴家淦創製 。

即按土地徵收實物稅。抗戰期間,國民政府濫發紙幣,造成通貨膨脹,物價上漲,山西、福建等地方政府規定,田賦改按戰前糧價折徵實物。各省隨仿行。1941年7月,國民政府明令田賦徵收一律改成實物。按1941年田賦正附稅額法幣每元折征稻穀2市斗或小麥1斗5升。1942年又將折征標準提高到每元稅款折征稻穀4市斗或小麥2斗8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田賦徵實
  • 時間:民國時期
  • 創製 嚴家淦
  • 1941年7月:國民政府明令田賦徵收一律改實物
田賦徵實是民國時期採取徵收田賦的一種方法,由時任福建省經濟廳廳長嚴家淦創製 。
即按土地徵收實物稅。抗戰期間,國民政府濫發紙幣,造成通貨膨脹,物價上漲,山西、福建等地方政府規定,田賦改按戰前糧價折徵實物。各省隨仿行。1941年7月,國民政府明令田賦徵收一律改成實物。按1941年田賦正附稅額法幣每元折征稻穀2市斗或小麥1斗5升。1942年又將折征標準提高到每元稅款折征稻穀4市斗或小麥2斗8升。1943年實行產棉地區折征棉花,每元稅額折征皮棉5斤,對棉紗、麥粉統稅改徵實物。1944年又擴大到糖類。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只取消對棉紗、麥粉、糖類的徵實,改徵貨幣,田賦徵實繼續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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